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2019年零售第一批(香化、精品、电子数码)招商项目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9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190729-02199 截止日期:2019年08月07日 16时3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汪工 联系人电话:15815866240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2019年零售第一批(香化、精品、电子数码)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代理”)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委托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2019年零售第一批(香化、精品、电子数码)招商项目(招商编号:BYT2-ZS-LS-20190502)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商项目共9个标段,涉及9间商铺,其中8间零售商铺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出发大厅值机岛后方,1间零售商铺位于国内出发安检后区域。点位规划示意图如下:  

 

 

 

 

T23R10T23R16T23R17T23R21点位规划示意图  

 

  T23R31T23R34T23R35T23R38A点位规划示意图

 T22R06点位规划示意图

 

备注:除本次招商零售商铺外,上图中涉及其他商铺业态与规划仅供参考,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批准方案为准。  

   

重要提示:租赁费、经营权转让费与综合管理费不因下列因素调整。招商人不因下列因素调整《经营合作协议》约定的费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1)旅客动线、服务设施的改变;  

2)客流量的增减变化;  

3)周边商铺的增减、业态调整等;  

4)航空公司及航班的调整变化;  

5)现场营销活动的影响。  

 

二、合作要求  

(一)合作模式  

招商人将与本次招商所确定的中选人与签订经营合作协议,中选人在白云机场的统一监管下经营指定场地,并向招商人支付相应费用。中选人须派运营管理团队进驻,对项目区域进行统一经营,负责商铺的深化设计、建设装修、经营策划、运营维护。中选人自行承担设计装修、综合管理、水电等费用。  

(二)经营期限  

本项目经营期为5年。  

(三)禁止转租  

本项目禁止转租行为。中选人须将与品牌方的合作合同提交招商人审核,招商人将聘请律师判断是否存在转租行为。如审核未通过,招商人将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并依照法律和合同追究响应人的违约责任。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将被判断为转租:  

1、未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2、约定了保底或固定收益;  

3、将合同模板权利义务全部转移。  

(四)同城同质同价  

响应人的产品定价须遵守白云机场“同城同质同价”的管理要求。  

(五)统一收单  

中选人承诺并保证所有销售额完整、真实录入招商人收单系统,服从招商人统一收单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统一的收银系统,指定的收款银行、收款结算户、清算平台、收款结算周期,收银日常监管,进销存的监管,以及后续统一收单方式的持续优化。如中选人违反招商人统一收单管理,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服务时间  

营业时间应与机场航班运作时间同步,不同区域有不同时间的营业时间要求。基本营业时长不低于15小时。(具体营业时间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一节第六点))。春运等特殊时期应遵守机场要求临时变更、延长营业时间。  

(七)航延服务  

响应人应无条件服从《二号航站楼航班大面积延误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负责监督二号航站楼内商业经营行为,大面积航班延误时,根据现场情况延长经营服务时间,保证货品供应。  

(八)经营面积  

店铺面积固化,实际测量面积已在招商文件中列明,实际运营中不做变更,不调整相关合同费用。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响应人具备参与本项目的基本资格:  

1.响应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须提交拟用于本项目的品牌持有证明文件,如非自有品牌,须提供品牌直接授权书。  

3.响应人须具备3年(含)以上运营及管理所报业态的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二)任何响应人如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则被认定为不合格响应人:  

1.近三年(2016年至今)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股东与招商人及其母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法律诉讼、仲裁且尚未判决、结案。(须提供签署盖章的《合作申请书》)  

2.响应人存在贿赂行为记录。响应人须出具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无贿赂行为的承诺书。  

注: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股权关系、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判断依据:  

1)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  

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超过30%  

3)可以通过支配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一般情况下,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可能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对每个标段,有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公司超过1家公司报名参与。  

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界定,防止利益冲突、保证招商招标公正性是唯一出发点。从构成条件上来说,需要同时具备“存在利害关系”与“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条件。主要情形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或者招商项目投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投资人、合伙人等主体。  

2)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这一规定既包含了控股关系,又包含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响应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需在招商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因拖欠招商人合同款项,被招商人限制招商参与范围的响应人不具备参与本次招商的响应资格。  

6.原终止经营的公司不具备再次参与其原经营商铺招商的响应资格。  

7.响应人被列入白云机场股份公司商业诚信黑名单。  

 

 

四、招商信息发布时间  

招商信息发布起止日:2019729-201987日(日历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729日至201987日(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  

(二)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响应人在购买招商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登记,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网上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费用:报名及文件发售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由招商人存档。招商人承诺对响应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需要,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安排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929:30: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303开标室。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929:30:00(北京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303开标室。  

 

十二、信息发布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和招商代理机构网站(www.gdebidding.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特别说明

本次招商活动借鉴公开招标的模式,部分借用招标的术语,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招投标行为,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十四、联系方式  

招商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联系人:董工/徐工/陈工/秦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20/66341759/66341854/66341792  

邮箱:pdf628@126.com(如电话无人接听,可将需咨询事宜发到此邮箱,我们会尽快回复)  

 

十五、招商监督  

有关本项目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可向下述监督部门举报:  

监督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二路  

电话:020-36069295  

 

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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