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2019年餐饮第二批招商项目(2.1)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191010-02977 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电话:13922160366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2019年餐饮第二批  

招商项目(2.1)招商公告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代理”)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委托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2019年餐饮第二批招商项目(2.1)(项目编号:BYT2-ZS-CY-20190901)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商项目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交通中心内,共计9个标段,12间商铺本次招商鼓励品牌方直接参与  

(一)T2C05标段  

涉及TC1D05T22R64两间商铺,其中TC1D05商铺经营中式快餐,位于交通中心内,主要覆盖往来P7、P8停车场与乘坐长途大巴、机场职工班车的动线;T22R64经营中式快餐,位于国内安检后出发到达混流二层北指廊。  

 

 

(二)T2C06标段  

涉及W62D03T22D73两间商铺,其中W62D03商铺经营西式快餐,位于国内安检后出发到达混流二层西六指廊;T22D73商铺经营特色小吃位于国内安检后出发到达层北指廊  

 

 

(三)T2C07标段  

涉及W52D18商铺,经营中式快餐(美食广场),位于国内安检后出发到达层西五指廊。  

 

(四)T2C08标段  

涉及W52D19A商铺,经营咖啡茶饮,位于国内安检后出发到达层西五指廊。  

 

(五)T2C09标段  

涉及T23D08T22D49两间商铺都经营茶饮。其中T23D08商铺位于南航国内人工值机岛尾区域;T22D49位于国内安检后出发到达混流二层北指廊。  

 

 

(六)T2C10标段  

涉及T23D74商铺,经营米其林餐饮品牌,位于国内安检后出发三层餐饮集中区,覆盖国内出发旅客动线。  

 

(七)T2C11标段  

涉及T23D71商铺,经营米其林餐饮品牌,位于国内安检后出发三层餐饮集中区,覆盖国内出发旅客动线。  

 

(八)T2C12标段  

涉及T23D83商铺,经营中式快餐,位于国内安检后出发三层餐饮集中区,覆盖国内出发旅客动线。  

 

(九)T2C13标段  

涉及T21D19商铺,经营米其林餐饮品牌,位于国际达到出口外,人流集中。  

 

备注:除本次招商餐饮商铺外,上图中涉及其他商铺业态与规划仅供参考,周围的业态调整及流程变更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批准方案为准。  

重要提示:租赁费与经营权转让费、管理费销售额提成不予调整。招商人不因下列因素调整《经营合作协议》约定的费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1)旅客动线、服务设施的改变;  

2)客流量的增减变化;  

3)周边商铺的增减、业态调整等;  

4)航空公司及航班的调整变化;  

5)现场营销活动的影响。  

二、合作要求  

(一)合作模式  

招商人将与本次招商所确定的中选人签订经营合作协议,中选人在白云机场的统一监管下经营指定场地,并向招商人支付综合管理费、租赁费经营权转让费。中选人须派运营管理团队进驻,对项目区域进行统一经营,负责商铺的深化设计、建设装修、经营策划、运营维护。中选人自行承担设计装修、综合管理、水电等费用。  

(二)经营期限  

本项目经营期为5年。  

(三)禁止转租  

招商人禁止转租行为。中选人须将与品牌方的合作合同提交招商人审核,招商人所聘请律师事务所将对中选人否存在转租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如招商人认定响应人存在转租行为,招商人将依据合同追究响应人违约责任。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将被判断为转租:  

1、未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2、约定了保底或固定收益;  

3、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移。  

(四)同城同质同价  

响应人须服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同城同质同价管理规定》的相关管理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对标商铺,全面实施价格对标。  

<!--[if !supportLists]-->(五)<!--[endif]-->统一收单  

中选人承诺并保证所有销售额完整、真实录入收单系统。服从招商人统一收单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统一的收银系统,指定的收款银行、收款结算户、清算平台、收款结算周期,收银日常监管,进销存的监管,以及后续统一收单方式的持续优化。如中选人违反招商人统一收单管理,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服务时间  

营业时间应与机场航班运作时间同步(7:00-22:00),基本营业时长不低于15小时。春运等特殊时期应遵守机场要求临时变更、延长营业时间。  

(七)航延服务  

响应人应无条件服从《二号航站楼航班大面积延误应急处置预案》,大面积航班延误时,根据现场情况延长经营服务时间,保证货品供应。  

(八)经营面积  

店铺面积固化,实际测量面积已在招商文件中列明,实际运营中不做变更,不调整相关合同费用。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的响应人具备参与本项目的基本资格:  

1)响应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须提交拟用于本项目的品牌持有证明文件,如非自有品牌,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品牌授权书。  

3)响应人如非所报品牌持有人的,所报须具备3年以上(含)运营及管理所报业态的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2.任何响应人如出现以下情况则被认定为不合格响应人:  

1)响应人与招商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纠纷,且存在拒不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提供承诺函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2)响应人存在贿赂行为记录。响应人须出具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无贿赂行为的承诺书。  

注: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股权关系、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判断依据:  

①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  

②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超过30%;  

③可以通过支配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④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一般情况下,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可能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对每个标段,有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公司超过1家公司报名参与。  

注:“控股及管理关系”需同时具备“存在利害关系”与“可能影响公正性”两个条件。主要情形包括: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或者招商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既包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投资人、合伙人等主体。  

②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这一规定既包含了控股关系,又包含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响应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截至招商评审5个工作日,拖欠招商人及白云机场一号航站楼商铺租金、经营权转让费及综合管理费的运营商,不具备参与本次招商的响应资格。  

6)原终止经营的公司不具备再次参与其原经营商铺招商的响应资格。  

7)响应人被列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诚信黑名单。  

四、招商信息发布时间  

招商信息发布起止日:2019年10月10-2019年10月15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2019年10月15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4楼2405室。  

(三)报名费用:报名及文件发售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六、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由招商人存档。招商人承诺对响应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需要,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七、本项目安排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文件  

八、特别说明  

本次招商活动借鉴公开招标模式部分借用招标的术语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招标行为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二路   

人:罗先生、黎先生  

联系电话:13922160366、18565003677  

招商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4楼2405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920149597/020-83545242  

十、招商监督  

有关本项目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可向下述监督部门举报:  

监督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二路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0-3606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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