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旅客行李打包业务招商项目--变更公告
现就2019年10月29日发布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旅客行李打包业务招商项目招商公告内容作出更正修改。
一、原招商公告中
6.合格的响应人:
(1)响应人须为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17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股东没有与招商人及其关联公司发生法律诉讼关系。
(3)投标人没有被记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修改为:
6.合格的响应人:
(1)响应人须为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17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股东没有与招商人及其关联公司发生法律诉讼关系。
(3)投标人没有被记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6)截至2019年10月31日,拖欠招商人商铺租金、经营权转让费及综合管理费的响应人,不具备参与本次招商的响应资格。
(7)响应人未被列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诚信黑名单。
二、招商文件根据上述执行相应修改,本变更公告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商公告及招商文件内容执行。本变更公告一经发出视为有效传达。
三、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商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