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自编90号大院物业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10514-00920 截止日期:2021年05月26日 17时3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冯婧 联系人电话:86131704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自编90号大院物业

招租公告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项目基本信息
    
                

     

     

    1.出租标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自编90号大院物业,含仓库、临时宿舍、空地等;

    2.出租标的面积:总面积2608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495.5平方米、空地面积1112.5平方米,上述面积为出租方自行测算,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3.出租标的现状:带简装,经营中;

    4.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5.招租业态简易仓储、宿舍(不可转租、分租)

    6.期限:6个月不设免租期)

     

     

     

    拟出租期限(年) 6个月 权属人 广东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出租方 广东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出租形式 整体出租
    项目附件 租赁合同书.pdf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承租人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抵押。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非法经营场所或在物业内部或周边从事危险生产、危险活动、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活动及其他非法经营活动;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4.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缴交履约保证金以及第一个月租金等相关费用,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月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及水电设施维护费的3

    5.承租方须按已公示的《租赁合同书》文本及《清理结算协议》等合同附件签署并履行相关义务。

    6.出租标的物出租用途为简易仓储、宿舍,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更改该物业的用途,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7.承租方负责人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消防、环保工作。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火灾事故以及影响环境的情况,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重大批露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招租,意向承租方可进行实地查验,并联系出租方查阅承租要求和约定的相关资料。

    2.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3.出租标的按该房屋现场实际情况的现状出租,交易面积2608㎡即为租赁面积(其中建筑面积1495.5平方米、空地面积1112.5平方米),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不含其他费用;出租标的中建筑物出租单价:27.00元/平方米·月(其中70%为租金、30%为综合管理服务费)空地出租单价:15.00元/平方米·月;水电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单价:1.00元/平方米·月水电设施设备维护费不递增。

    5.出租方承诺有权对本项目出租标的进行出租,因历史原因,本项目出租标的存在未办理、完善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形,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前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追究出租方和南方产权任何责任。

    6.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5月31日,该原承租方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出租标的现处于经营状态,交付时间不作承诺,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租。若原承租方意向继续承租本次出租标的并行使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应当按照本信息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经公开征集产生一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若公开征集产生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中包含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应当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相关规则行使优先承租权。

    7.出租标的涉及城市更新改造区域范围,出租方可以根据改造工作计划的推进随时与承租方解除双方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合同双方不得向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本项目出租标的,因此对承租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承诺不因此对出租方进行追偿。

    8.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或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空港置业有限公司的有关要求,出租标的需要变更用途,或需要收回出租标的,或需要征收、征用或拆迁(包括公益拆迁、商业拆迁)出租标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营业损失、搬迁损失、家具电器损失、机电设备损失、存货损失、员工工资保险福利损失),且一切与出租标的被征收、征用、拆迁相关的收益、补偿款项均归出租方所有。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通过南方产权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但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及南方产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产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或诚意金及租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本项目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代付。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南方产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应按南方产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南方产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

    4.1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按招租底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方须在南方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产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6.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南方产权审核,并取得南方产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6.000000
    保证金保证事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保证金处置方法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669157754168 中国银行广州时代广场支行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
  •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2021-05-13
    挂牌期(工作日) 10
    挂牌结束日期 2021-05-26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协议出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南方产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产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南方产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成先生
    联系电话 020-22360021
    邮箱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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