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6号自编302栋物业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 20220311-00325 | 截止日期: | 2022年03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冯小姐 | 联系人电话: | 020-86131704 |
特别说明:本物业为委托招租项目,具体公告信息以产权交易机构发布页为准,查看网址:https://www.csuaee.com.cn/content/20220311/bdWwaIdPsCUUFIanOXA.html
机场路286号自编302栋物业
出租信息公告
出租申请与 承诺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6号自编302栋 | |||
项目编号 | ||||
租金底价 (万元) | ¥ 36.155901万元/年,第二年起每一年递增3 %(水电设施设备维护费不递增)。 (招租底价:建筑66.00元/平方米·月,其中70%为租金、30%为综合管理服务费;空地13.50元/平方米·月;水电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单价:1.00元/平方米·月。) | |||
信息公告 起始日 | 2022年3月24日止。 |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1.物业地址:白云区机场路286号自编302栋; 2.物业面积:总面积7199.61平方米,其中证载建筑面积5035.51平方米,空地面积2164.10平方米; 3.物业现状:毛坯; 4.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5.招租业态:自用办公(不可转、分租)。 6.期限:8年(装修免租期3个月)。 7.单价底价:建筑底价为66.00元/平方米/月(其中70%为租金、30%为综合管理服务费);空地底价13.50元/平方米/月;水电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1.00元/平方米/月。 | |||
拟出租期限 | 8年 | |||
权属人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出租方 | 广东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 |||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如涉及请填写,此部分信息在信息公告发布时不予披露) | 评估机构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 年 月 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2月1日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 ||||
出租形式 | 整体出租(备选项:部分出租/部分出租,整体出租优先)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12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协议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备选项:拍卖、招投标)确定承租方。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合格的意向承租人: 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单位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详见如下说明),否则,招租方有权取消全部存在关联关系的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格。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前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②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③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 ④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2.本项目不接受以下意向承租人: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③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安全事故的; ⑤近3年内,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⑥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⑦意向承租人(包括独立法人及其关联公司和自然人)与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的; ⑧意向承租人因其他失信行为被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⑨意向承租人在与招商人在以往的合作中存在违反相关合同规定的,如违约转租分租的; ⑩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意向承租人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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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月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及水电设施维护费的三倍,合同签订后 10日内缴纳。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招商方拟定的招商用途,乙方不得将物业用作非法经营场所或在物业内部或周边从事危险生产、危险活动、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活动及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它用途。 3.招商物业签订合同后,费用以月为结算周期。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合规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于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当月的费用。 4.乙方如需使用其它公众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气、网络等),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办,办理或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整个租赁期限过程中,无论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审批、规划报建、装修、消防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的办理、续办、年审、变更及领取)导致乙方未能如期开业或未能如期使用或未完成准备工作的或者中途停业、歇业、空置的,不论导致该事件的责任在于甲方还是乙方自己,均不影响租金和综合管理服务费的计算和缴付,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否则,则视为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间如乙方拖欠租金等其它费用 1 个月以上的,该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继续追缴乙方所欠租金或其它费用,以及违约金和相关利息。乙方如需继续履约,须经甲方同意,并在缴清所欠费用及违约金和相关利息后,另行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租金、综合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乙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费用,然后要求甲方复核。异议成立时,甲方按复核情况予以纠正和退补。 8.自物业交付当日起,物业由于甲方以外原因造成的自身损害责任及第三人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如因交费不及时,导致物业被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煤(天然)气、断网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负责物业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发生上述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1.如乙方出于生产经营需要供电增容的,供电增容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遵守《广东空港置业有限公司出租物业安全管理规定》详见合同附件3。 13.承租方其它应履行的义务详见合同文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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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批露事项 | 1.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但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备选: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或诚意金及租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报名登记的,不得以代付方式交纳保证金或诚意金。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 5.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备选:本项目与“ ”项目同步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交易方式为可分别单独承租上述某一项目(下称单独承租),但同时承租上述全部项目(下称整体承租)优先,具体如下: (1)若仅有1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且无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名单独承租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为上述2个项目的承租方。 (2)若有2个或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且无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名单独承租的,前述合格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参与竞价后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底价为上述全部项目的租金底价合计数。则单个项目的成交价格=整体竞价成交价*单个项目租金底价/全部项目的租金底价总和。 (3)若无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且某一项目仅有1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单独承租,则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为前述某一项目的承租方。 (4)若无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且某一项目有2个或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单独承租,则各个项目分别组织所报名的合格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参与竞价后确定承租方。 (5)若有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且同时某个项目有意向承租方报名单独承租的,则报名单独承租的意向承租方将不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合作方,并失去所报项目承租资格。仅有1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的,按照上述第(1)项约定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有2个或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的,按照上述第(2)项约定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4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交纳方式 | 转账、汇款 | |||
保证事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产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产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产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产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收款单位: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6915775416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州时代广场支行 |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22360203 | |||
传真 | 020-22360299 |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北路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 1.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南方产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产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南方产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