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公司贵宾服务业务授权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 | 20230317-00473 | 截止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17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人电话: | 13926785104 |
特别说明:本物业招租项目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具体招商信息公告及挂牌
时间等内容均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页面为准。
揭阳潮汕机场公司贵宾服务业务授权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招商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揭阳潮汕机场公司贵宾服务业务授权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一、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公司贵宾服务业务授权经营项目
二、招商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3926785104
产权交易机构: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22360203
三、项目内容
3.1合作模式
3.1.1 招商人授权中选人负责授权范围的服务保障和经营业务,按约定向中选人收取授权经营使用费,中选人自负盈亏。
3.1.2 机场公司提供项目运营所需要的服务场地、外场摆渡车辆及服务场所内基础的服务保障设施设备,承担政要贵宾室的网络端口费、电视网络费、水电费、通讯费;承担已配备旅客保障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费;承担服务场地的书刊费。
3.1.3 项目其它所有运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员工服装费、物耗、绿化费、车辆日常保洁费、维修费、充电费、油费及商务贵宾室、头等舱休息室的网络端口费、电视网络费、水电费、通讯费等)由中选人负责。
3.1.4 航空公司VIP、公务舱、头等舱、白金卡、金卡、银卡等高端旅客的直接收入及航司支付的其他延伸收入归招商人。
3.1.5 运营商务贵宾室的全部收入归中选人,运营头等舱休息室购卡旅客基准值以内的收入(基准值=年旅客吞吐量*0.32%。)归中选人,超过基准值的收入,按超过基准值人次*40%*70元上缴机场公司。合同首年即2023年年旅客吞吐量按550万人计,基准人数定为17600人次,从第二个合同年起按实际年旅客吞吐量计算。
3.1.6 中选人必须接受招商人的日常监管。中选人与第三者签订开展授权业务范围相关合同时,须按招商人提供的范本并经审批同意后签订,业务的开展情况必须按时向招商人如实报送。
3.2 授权业务范围
3.2.1 负责以下保障服务:政要贵宾室保障服务;国内、国际头等舱休息室中的两舱旅客(含航空公司VIP、公务舱、头等舱、白金卡、金卡、银卡等高端旅客)保障服务;机组远机位接送服务;公务机贵宾服务等保障业务。以上业务的服务保障由中选人无偿提供。
3.2.2 负责商务贵宾室、头等舱休息室运营及保障服务。经机场公司授权,有偿开展如下业务:
(1)冠名业务:允许不同行业客户冠名,开展品牌宣传等附加值业务(冠名仅限商务贵宾厅、头等舱休息室包厢)。
(2)会员业务:允许发展企业和个人会员业务。开展售卡业务时,贵宾卡类产品(包括公司卡、个人卡和次卡等)的卡式、金额、有效期、张数等均需报机场公司审批同意后发行,销售情况按月如实向机场公司报送。
(3)其他业务:允许搭建商务服务平台,开展机票预订、会务接待、酒店住宿、车辆租赁等延伸服务;允许在商务贵宾厅、头等舱休息室包厢内部通过电子刷屏、墙面广告、现场展示和报刊杂志招商等方式开发贵宾资源。
(4)经机场公司批准的其它经营项目。
3.3 运营场地
运营场地包括以下四个区域:
3.3.1 商务贵宾室:贵宾厅10间,茶室1间,散客厅1间、备餐室1间;可运营面积809.05平方米。
3.3.2 政要贵宾室:5间,面积236.08平方米。
3.3.3 国内头等舱休息室:散客大厅1间,包厢3间,面积519.63平方米。
3.3.4 国际头等舱休息室:大厅1间,包厢1间,面积98平方米。
四、服务期限:三年。
五、招商控制价: 首个合同年度授权经营使用费不低于56.49万元;从第二个合同年开始,授权经营使用费每年递增3%。
六、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七、响应人合格条件:
7.1 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3 响应人出具本公告发布后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7.4 响应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人申请声明》,格式详见招商公告附件一;
7.5 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响应,提供《响应人申请声明》,格式详见招商公告附件一;
7.6 2020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响应资格;2020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2020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与招商人及招商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提供《响应人申请声明》,格式详见招商公告附件一;
7.7 按要求提供《响应人申请声明》,格式详见招商公告附件一;
7.8 响应人必须递交报名表前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提供合作商资格登记表加盖公章。
7.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八、招商文件获取响应
8.1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3月30日17时00分
8.2获取方式:
(一)意向参与方报名时,应支付招商文件费用、提交下列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招商文件费用交纳凭证;
6.提供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z.gdairport.com/)合作商登记表截图并加盖公章(需在主页“合作商注册”页面上的供应商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二)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与方式
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时,以委托机构邮箱系统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意向参与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未成功报名,意向参与方不得领取招商文件,已缴纳的招商文件费用无息原路退回。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意向参与方须将所有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委托机构邮箱:liuni@csuaee.com.cn。
(三)获取招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时30分(响应人应在招商信息公告期内的工作日8:30-17:30期间获取招商文件,获取招商文件前应完成报名手续并支付招商文件费用)。
1.招商文件电子版发放方式:产权交易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招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响应人邮箱(以响应人报名使用的邮箱为准)。
2.若响应人需另行领取招商文件纸质版,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或中国邮政(EMS)邮寄。现场领取招商文件的响应人请在招商信息公告截止之日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产权交易机构现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七楼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领取。如需邮寄,请在《报名表》上备注相关邮寄信息,或联系项目负责人。采用邮寄方式的,邮费默认到付,且产权交易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3.响应人现场领取招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招商文件人身份证复印件、招商文件费用交纳凭证。
(四)招商文件费用:招商文件费用为人民币500元,产权交易机构提供招商文件后,招商文件费用不予退回,但可开具对应金额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转账汇款时须注明“投报项目编号+招商文件费用”)等方式将招商文件费用划转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五)响应人应当充分理解招商人对响应人的有关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因不符合本项目响应人资格追究招商人及产权交易机构的任何责任。
(六)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商文件的响应人参加招商的,不代表通过符合性审查。
8.3 响应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九、参评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参评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9.2 响应人必须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递交参评文件而委托授权代表递交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参评文件。
9.3 招商人可以通过修改和补充招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参评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商人和响应人受递交参评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顺延至新的截止日期。
9.4.参评文件的接收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招商人可拒绝接收其参评文件,取消该响应人的响应资格,响应人已经缴纳的招商保证金在产权交易机构收到招商人书面通知后无息原路返还:
9.4.1 未购买招商文件的。
9.4.2 参评文件未按规定密封且未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
9.4.3 未按时递交参评文件的。
9.4.4 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参评文件的。
9.4.5 递交参评文件截止期前,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递交参评文件而委托授权代表递交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参评文件的。
9.4.6 未按本文件规定缴纳足额招商保证金的。
9.5 参评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5.1 响应人在递交参评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参评文件,并书面通知招商人,修改的内容为参评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内容应按正式参评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密封、加注和发送。如撤回,招商人将书面通知产权交易机构将响应人/中选人已经缴纳的招商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但不退还参评文件。
9.5.2 在递交参评文件截止期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参评文件作任何修改。
9.5.3 从递交参评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有效期期间内,响应人不得撤回其参评文件,否则招商人有权书面通知产权交易机构将响应人/中选人已经缴纳的招商保证金全额划转至招商人指定账户,无须征得响应人/中选人同意。
十、特别说明
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十一、公告媒体
本公开招商公告在产权交易机构机构网站(https://www.csuaee.com.cn/)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z.gdairport.com/)上发布。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