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国际机场机场西南商务区F2栋物业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 20230605-01077 | 截止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17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人电话: | 020-86133322 |
特别说明:本招租物业委托南方联合产权进行公开挂牌招租,请意向方前往南方产权官网进行查看及报名。网址:https://www.csuaee.com.cn/content/20230412/wpOZTBdLGybHKgcGpEXsQ.html
出租申请与承诺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标的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国际机场机场西南商务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与空港南横三路交汇处)F2栋 | |||
项目编号 | 系统生成 | |||
租金底价(万元) | ¥66元/平方米·月(首年租金单价),自免租期满后一年开始递增,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物业管理费6.5元/平方米/月,不设递增。 | |||
信息公告起始日 | (以网站公示起止时间为准) |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1.出租标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国际机场机场西南商务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与空港南横三路交汇处)F2栋物业。 2.出租标的面积:总建筑物面积16883平方米。 3.出租标的现状:毛坯,空置;所涉地块证载用途为:交通运输;所涉地块用地性质现已变更为机场用地(商业兼容商务用地) (H24(B1/B2)),相关权属文件尚未变更。 4.房屋结构:框架结构。 5.出租用途:经营国际/国内连锁酒店。(本项目不可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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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期限 | 6年+4年(含9个月免租期) | |||
权属人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出租用途 | 酒店 | |||
出租面积 | 16883平方米 | |||
出租方 | 广东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 |||
出租形式 | 整体出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信息发布终结 R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限,不超过 48个周期(且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协议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承租方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书面承诺: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近三年内,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控股(含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子企业、意向承租方股东与出租方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以及不存在未执行的判决、裁决; 3)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5.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报名时须提供在信息公告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打印件及该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打印件,上述查询打印件显示结果为准;意向承租方为境外企业的,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 】。 6.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报名时须提供在信息公告期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打印件,以前述查询打印件显示结果为准;意向承租方为境外企业的,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不存在经营异常名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书》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书》文本。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业抵押。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5.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出租标的经营酒店,酒店品牌须为下列品牌之一:美豪丽致酒店、亚朵S酒店、亚朵酒店、宜尚PLUS酒店、漫心酒店。 1)该酒店品牌为意向承租方自有品牌(即意向承租方为拥有该酒店品牌的法人主体),须在报名时提供该酒店品牌的商标注册证。 2)该酒店品牌为意向承租方非自有品牌,须在报名时提供该酒店品牌的品牌商标有效授权证明或经营授权证(需明确品牌授权时间)。 6.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非法经营场所或在物业内部或周边从事危险生产、危险活动、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活动及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7.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之日起7日内向出租方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月(不含免租期)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三倍。 8.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转租、分租。如承租方确因经营需要转租、分租、承包、合作的须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且转租、分租、承包、合作的面积不得超过合同总面积的5%。 9.承租方负责人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消防、环保工作。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火灾事故以及影响环境的情况,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10.本项目成交后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承租方支付给产权交易中心,具体标准以《资产承租申请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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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批露事项 |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本项目出租标的处于机场红线范围内,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本项目出租标的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等情形,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出租标的的权属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出租方运营管理出租标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若2029年12月31日授权期满后,分情况处理:(1)如权属人继续授权出租方运营管理出租标的,则交易双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书》至合同期满;(2)如权属人不再授权出租方运营管理出租标的的,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将其在《租赁合同书》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权属人或其书面授权运营管理出租标的的第三方,不影响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书》项下的权利义务。 4.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5.出租标的按该房屋现场实际情况的现状出租,交易面积16883㎡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6本公告所示租金底价仅包含租金,不含其他费用。出租标的中建筑物出租底价66元/平方米·月,自免租期满后一年开始递增,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物业管理费6.5元/平方米·月,不设递增。 7.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书面要求,该出租物业需要变更用途,或需要收回本出租标的的,或需要征收、征用、拆迁(包括公益拆迁、商业拆迁)本出租标的的,本出租标的的土地赔偿、主体建筑物框架赔偿归出租方所有,其它经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赔偿、营业损失赔偿、搬迁损失赔偿、属于承租方的家具电器损失赔偿、属于承租方的机电设备损失赔偿、存货损失赔偿、员工工资保险福利损失赔偿)归承租方所有。 8.租赁物业西侧停车位共 30个作为配套停车位使用,按100元/月·车位收取管理费用; 承租方负责出租物业东侧空地面积947.93㎡的停车场改造,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供改造方案,改造方案经出租方批准后由承租方自行投资改造,改造后的车位收取管理费用 100 元/月·车位,上述东、西2侧的管理费自酒店营业之日起计收。 9.其他情况详见【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广东空港置业有限公司拟出租物业涉及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横三路机场西南商务区 F2 栋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23]第 24-03009 号)等相关文件。 10.本项目租赁期限含免租期【9】个月。 1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现已委托出租方广东空港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出租标的的出租事宜,并享有出租权益,租赁合同由出租方广东空港置业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 12.根据【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商务区地块(空港经济区AB05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的批复】(穗府(空港委)规划资源审[2023]5号),出租标的所涉地块用地性质由机场用地(商务设施用地)(H24(B2)) 调整为机场用地(商业兼容商务用地) (H24(B1/B2))。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报名登记的,不得以代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 5.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1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交纳方式 | 转账、汇款 | |||
保证事项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产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产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产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产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收款单位: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账号:1209 0347 2910 501 |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梁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22360091 | |||
传真 | 020-22360299 |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北路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 1.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