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丹霞机场共享充电宝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40812-00326 截止日期:2024年08月23日 14时5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人电话:18038937877

韶关丹霞机场共享充电宝项目招商公告

韶关丹霞机场现对共享充电宝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资质的公司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商活动。

1 招商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韶关丹霞机场共享充电宝项目招商公告

3 项目概述:

项目位于韶关丹霞机场航站楼,规划业态为共享充电宝,具体投放点位及数量以实际确认为准。

为确保招商效果,充分引进优秀的商业品牌,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此次招商采取公开招商模式,向社会对外招商。

标段编号

标段分类

所在区域

招商对象

1

共享充

电宝

航站楼内

国内知名共享充

电宝运营商/

务商

:

1. 具体投放点位、机型以现场实际确认为准,机场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点位进行调整。

2. 共享充电宝设备根据现场摆放条件及使用需求设置大小,后续可根据现场旅客实际使用需求进行数量增减和型号调整。

 

 

4 资质要求:

项目

子项目

准入条件

相关要求

基础条件

注册资本

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

万元。非中国大陆注册登记的法人,注册资本折

合人民币不少于500 万元。

提供营业执照或

其他相关证明。

共享充电宝经营资质

1.所经营项目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2.具备共享充电宝运营品牌自有/代理资质。

3.仅限品牌厂家直接参与,不接受授权经销商或授权合作商报名。

4.品牌方为中国大陆及港澳台上市公司优先

5.品牌方为2023年世界500强企业优先

提供充电宝项目

营业证照、提供运

营品牌自有/代理

资质证明材料。

共享充电宝产品要求

1.充电宝采用阻燃材料,防火性高。

2.充电宝符合民航局新版《民航安全检查工作手

册》(AP-SB-2017-001)的要求,单个充电宝额

定容量不超过100Wh,必须有明确标识。

3.具备行业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

证明、质检报告,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相关

信息。

4.具备中同同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产品认证证书(CQC)

5.设备支持自带外置Type-C充电母座,支持用Type-C充电线给充电宝充电;

6.支持输出功率不低于5V/2.4A MAX,支持给手机最大不低于12W功率充电;

7.设备要求支持机柜自带电池仓仓门盖,可防护外部液体、灰尘进入机柜内部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8. 要求支持插入负载检测功能,充电宝从柜机借出后插入手机可自动放电,不需要按电源健开启放电;

 

提供共享充电宝相关证明材料

征信记录

潜在响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包括法

定代表人或负贵人)相关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

”、资产被执行冻结的响应人(包括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提供查询结果

合同履约/

议纠纷

截至本项目招商公告发布前,投标人与招商人间

未存在欠款、合同履行争议以及双向诉讼等情况。

提供承诺书或其

他相关证明。

其他条件

投标人承诺装修、水电改造等需在入场前报审,

并自行承担电路引接及用电费用及运营相关费

用。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有

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的,有能力租货招标文件所述商铺的承租

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

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招标点

位中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 招商文件发售时间:

如贵公司符合上述资质并有意参与,请于2024812-823日(工作日0900-1630)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填写投标人资质预审表(加盖公章)前来报名。

报名地址

韶关丹霞机场业务楼420经营管理部

招商声明: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话:18038937877

 址:韶关丹霞机场业务楼420经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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