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吴川国际机场水产品空运箱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 20240815-00332 | 截止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唐生 | 联系人电话: | 0759-8210170 |
综合评审公告
项目名称:湛江吴川国际机场水产品空运箱特许经营项目
1.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的委托,邀请合格响应人就湛江吴川国际机场水产品空运箱特许经营项目提交密封响应:
2.综合评审内容:
2.1选取合适的合作商进行水产品空运箱特许销售经营,要求合作商无条件响应水产品空运专用箱的行业标准和要求,且所售空运箱的价格须符合机场的定价管理要求,全部商品必须实施明码标价。合作商享有水产品空运箱的特许经营权,须履行空运箱最高销售限价的相关要求,并向招商人支付相关固定特许经营费的义务。
目前在售的水产品空运箱共有8种规格,具体特许经营费及最高售价详见下表
品 类 | 纸箱规格 | 组成 | 特许经营费(元/套) | 最高销售限价(元/套) |
四方箱 | 49.8×49.8×31.5CM (五层瓦楞纸) | 纸箱=1个,四方泡沫箱=1套,海绵=1块,防漏胶袋=1个,充氧胶袋=1个 | 6.50 | 25.00 |
二层箱 | 49.8×49.8×31.5CM (五层瓦楞纸) | 纸箱=1个,二层泡沫箱=1套,海绵=2块,防漏胶袋=1个,充氧胶袋=2个 | 6.50 | 27.00 |
三层箱 | 49.8×49.8×31.5CM (五层瓦楞纸) | 纸箱=1个,三层泡沫箱=1套,海绵=3块,防漏胶袋=1个,充氧胶袋=3 个 | 6.50 | 29.00 |
五层箱 | 63.5×40.5×42CM (五层瓦楞纸) | 纸箱=1个,五层泡沫箱=1套,大充氧袋=1个,防漏胶袋=1个 | 6.50 | 31.00 |
礼品瓦楞箱 | 60*46*37 | 纸箱=1个 | 5.50 | 15.00 |
礼品瓦楞箱 | 55*40*25 | 纸箱=1个 | 5.50 | 13.00 |
礼品瓦楞箱 | 40*28*22 | 纸箱=1个 | 2.20 | 6.00 |
礼品瓦楞箱 | 37*26*16 | 纸箱=1个 | 2.20 | 5.00 |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2年,即两年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协商一致可再履行合同两年。
2.3另招商人额外向合作商采购四种规格的礼品瓦楞箱(60*46*37、55*40*25,40*28*22、37*26*16)用于托运行李运输打包,采购协议另行签署。
2.4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综合评审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响应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3.合格的响应人:
1)响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
2)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以下任何一种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经营异常。
3)响应人经营状况良好;
① 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登记时提交,格式详见综合评审公告附件一)。
② 2021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21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商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登记时提交,格式详见综合评审公告附件一)。
③ 在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未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截止投标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登记时提交,格式详见综合评审公告附件一)。
④ 在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登记时提交,格式详见综合评审公告附件一)。
4)响应人须提供至少一份2021年至今单项销售金额20万元或以上的纸箱销售业绩。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公司响应。
6)响应人登记前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4.响应人凭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登记购买综合评审文件(所有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亲自进行响应登记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以下任何一种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提供网页打印页)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④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经营异常。
4)响应人2021年至今单项销售金额20万元或以上的纸箱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需能反映上述时间及规模等要求)。
5)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
6)响应人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注册的凭证(提供网页打印页)。
5.有意向的响应人可从2024年 8 月 15 日起至2024年 8 月 21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36号碧瑞花园8号楼2层01号商铺)登记并购买综合评审文件,综合评审文件每套售价均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 8 月 28 日 上午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到以下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36号碧瑞花园8号楼2层01号商铺,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8 月 28 日 上午 9 时 30 分。
7.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
8.只有登记并购买综合评审文件者方可参与响应(购买综合评审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商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9. 第一次响应登记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不够三家的,重新发布综合评审信息,组织第二次综合评审。如果第二次响应登记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只有两家的,可按程序继续进行评审,确定合作商。如果第二次响应登记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只有一家的,可直接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作商进行合同谈判。
10.招商人将不负责响应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本公告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发布的文本为准。
12.综合评审结果发布
招商人会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发布综合评审结果,并于公示完毕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已盖公章的成交通知书发给候选成交供应商,原件及扫描件均有效。
13.有关此次公开综合评审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综合评审单位查询:
招商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 综合评审代理: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湛江市湛江吴川机场空港经济区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36号
湛蓝大道三号湛江机场公司办公楼 碧瑞花园8号楼2层
联系人:唐生 联系人:邹振雄
咨询电话:0759-8210170 电 话:0759-3480828
电子邮件:zhdlzj@126.com
违纪投诉(或监督电话):0759-8210125
日期:2024年 8 月 15 日
附件一:
承诺函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
一、我司响应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司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招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司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的情况。
四、2021年1月1日至今,我司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21年1月1日至今我司(包括关联公司)与招商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
五、我司在过往三年内没有因劳动争议受到行政或法律处罚,没有提供或泄露过合作公司的商业秘密,出现过事故或有负面宣传的响应人一票否决。
六、我司在本次响应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时参加本综合评审项目响应的情况。
七、我司在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未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截止投标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
八、在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九、本公司承诺,如若中标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与响应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其全权代表本公司管理本项目的现场运作并负责作业现场的业务处理。本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如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需书面征得招商人同意,且本公司保证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具有同等或者以上的专业资质和管理经验。
我司如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响应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