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170623-01520 |
截止日期: | 2017年06月30日 12时00分43秒 |
项目联系人: | 谢小姐 |
联系人电话: | 020-36066827 |
富利达中厨房合作经营方案招商公告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下称“招商人”)的富利达餐厅中厨房合作经营项目供应资格选定。本项目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富利达餐厅。
2、项目合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二年。招商人根据合作供应商履约情况每年与中标人签订一次合同。
3、项目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候机楼到达大厅B13号门内富利达美食餐厅内。
4.富利达美食餐厅概况
营业面积:400㎡(包括餐厅楼面大厅1个、包房5间及中式厨房)。
经营业态:中式餐饮业(粤菜除外)
日均旅客接待量:300人次/日
二、合作经营方式
1、招商人提供出品制作所需的场地、工具、餐具、设备、水、电、煤气等。
2、招商人负责提供楼面现场服务人员及服务人员的薪酬、伙食、福利待遇(含食宿伤病、医疗、工伤、伤亡抚恤、体检费用)等费用,负责监督合作供应商的现场生产工作以及出品质量。
3、合作供应商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可追溯来源的原材料,按照招商人要求做好原材料采购台账,并对原材料的来源及卫生等问题负全责。
4、合作供应商派出9人以上的专业出品制作团队(其中至少2名核心技术人员,高峰期现场技术人员应保证不少于8人),负责菜肴的制作、创新工作;合作供应商负责其所聘请员工的薪酬、劳保、工伤、医疗等福利待遇(含食宿伤病、医疗、工伤、伤亡抚恤、体检费用等)。
5、菜品出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
6、合作供应商需配合招商人实际经营需要调整及丰富出品,具体品种由双方协商决定。
7、因实际经营需要或旅客订单需求指定需要对方菜式出品的,经双方协商后,合作供应商可以扩大其实际合作经营范围。
三、合作供应商要求
1、合作供应商提供独立完成菜式制作、烹饪工作的技师人员,并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合作供应商拥有出品所需原材料的正规采购渠道,并按招商人要求建立健全供应商库,做好采购台账。
3、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4、合作供应商提供的核心技术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保证每周在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按8小时计算)。
5、企业法人性质的合作供应商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行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技师人员的健康证明
5)其他与该合作经营项目相关的资质文件
6、合作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有效、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账。
四、项目卫生安全要求
1、合作经营商提供的商品或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有关商品或原材料质量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商品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合作经营商提供的产品须标明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2、合作经营商提供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上岗。
3、在合作期内,如因合作经营商的原因,使合作双方任一方受到服务质量监管部门、航站楼主管部门处罚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合作经营商承担全部责任。
4、合作经营商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BYG-QW-L-2009第C版《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餐饮部门工作手册》(下称手册)中相关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管理标准(办法或规定)的有关规定。
5、合作经营商应接受旅客服务分公司及上级管理部门关于承包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公共秩序管理、施工管理、环境卫生、维护维修、经营管理、商品与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配合旅客服务分公司及上级管理部门基于管理进行的各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机场优良形象,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合作经营商应完全配合旅客分公司及机场有关单位执行公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
五、报价文件组成
1、按照第三条“供应商要求”第5点要求准备资质证明材料,每份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wz.gamc.cn)“合作商注册”模块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的页面打印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合作方案(加盖公章),包括企业介绍、菜式介绍、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经营策略、项目成本、提成比例、服务承诺、人员管理及安排等内容。
六、供应商评选规则
1、若响应的供应商多于3家,则通过对比菜式出品质量、提成比例后决定前2名供应商进入谈判阶段,通过谈判结果确定中选供应商;
2、若响应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直接与响应的供应商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确定中选供应商。
七、项目咨询
1、报价资料递交:直接递交或者快递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候机楼首层金龙国际葡萄酒城
2、项目咨询:可在工作时间联系 谢小姐,020-36066827
3、报名截止时间:详见公告截止时间。
附件:《 合作经营合同》
承办单位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
合同编号:BYGHT-LK-
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201- -
有效期:201 - - 至201 - -
页数: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二横路横四路
负责人:
财务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广源西路支行
账户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
银行账号:3602009009000672849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
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菜式合作经营 等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期限:
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经营方式:
在承包期限内,由乙方在甲方富利达中厨房及金龙中厨房内出品制作 菜式事宜约定如下:
1、甲方负责提供出品制作所需的场地、工具、餐具、设备、水、电、煤气等,负责提供楼面现场服务人员并负责服务人员的伙食、薪酬、福利待遇等,负责监督乙方的现场生产工作以及出品质量。
2、甲方在富利达餐厅楼面大厅设置明档,负责提供茶点、粤菜等餐食。甲方明档出品收入不纳入双方计提范围内。
3、在合作期限内,乙方无法提供客人特定的出品而需要甲方出品时,甲方出品的菜式收入不纳入双方计提范围内。而甲方需要乙方的菜式出品供应时,乙方的出品应纳入双方计提范围内。
4、乙方负责富利达中厨房出品制作、菜品创新工作,负责金龙中厨房 菜式的出品制作及创新。
5、乙方负责购买并提供厨房出品制作所需的正规渠道进货的、质量保证的原材料,原材料相关检验报告及证明资料需提交甲方备案。有权决定厨房出品的销售价格。
6、乙方到场工作的人员中,必须有能力独立加工、制作、烹饪所有出品的技师 4名、熟练工 1名,厨房总监1名。
7、乙方需保证在每天早晚班各班次应有不少于 9人到场工作,其中下列时段内安排有不少于下列数量的人员在生产现场工作:
10:30 时至 14:00 时不少于 9 人;16:00 时至 21:00 时不少于 6 人;[时间以按标准时间书写(24小时制)]
8、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含食宿、伤病、医疗、伤亡抚恤、体检、工伤)费用由乙方负责。
9、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与派出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将劳务合同报甲方备案。
三、承包费结算方式及税负:
1、在承包期限内,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成:
(1)当月 富利达中厨房出品及金龙厨房 菜式出品的 销售总收入低 万元时,双方按照 分成,其中甲方占 %,乙方占 %。
(2)当月富利达中厨房出品及金龙厨房西北菜出品销售总收入高于45万时,双方按照 分成,即甲方占 %,乙方占 %。
(3)承包期限不足一个月,根据实际承包期限内的出品销售收入,按照 分成计提,其中甲方占 %,乙方占 %。
乙方须在次月16日至20日凭国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报账。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如遇节假日则结算期顺延,或确因特殊情况(如电脑故障或乙方提供的发票未能被税务系统采集等原因)不能及时结算,则结算期顺延。
2、承包项目的增值税由甲方负责,双方所得税各自负责。
注:(1)前述所指的“销售收入”均以甲方电脑统计及核算组盘点、结算后所得的数据为准;
(2)合作月的计算方法:由前月2 1 日起到当月 20日止,为一个合作结算月的结算时间。
四、履约保证金
1、在本协议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2、甲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损失的相应金额或违约金额;并且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充扣除额。
3、本协议期满或者非因乙方原因终止时,在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双方协商确定的餐饮出品制作所需的硬件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工具、餐具、设备、水电、煤气等,并根据双方确定的设计标准进行装饰装修、招牌安装、广告布置等宣传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楼面现场服务人员并承担服务人员的食宿、薪酬、福利代理等。
(3).协助乙方办理该方人员进场工作所需的手续和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生产情况和产品、卫生等各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乙方生产的成品销售、营销推广工作。
(5).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工作与行为监督管理,制止其过失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员工岗位工作手册》内有关条例给予考核与处罚。
(6).甲方(包括甲方聘请的服务质量监督机构或人员)有权对乙方所提供厨房出品的质量或原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查,有权在任何时候对怀疑为假冒、伪劣或不合格的出品或者原材料进行送检,如确认为假冒伪劣商品,所有送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国家、行业规定对计量设备进行定期强制检定检验,检定检验工作由甲方统一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把关(包括是否符合机场进出境检验检疫局检查的要求、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员工岗位手册的要求等),甲方认为不适宜进入(或继续留在)场内工作的乙方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或继续留在)场内工作。
2、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权决定出品菜单及出品的销售价格,但必须向甲方报备。
(2).在不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下,有权决定进场工作人员及数量;有权安排本方进场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和有关的酬金的分配与发放。
(3).乙方的员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及营运。
(4).乙方有权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5).乙方提供的厨房出品或者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机场检疫检验局有关出品或原材料质量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原材料进货管理制度。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不合格、不卫生的出品或者原材料。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标明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相关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进口原材料应有中文标识。
(6).乙方应依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在岗人员应符合上岗条件,着装整齐、形象良好,并具备较专业的技术与能力,向顾客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
(7).在承包期内,乙方的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应接受甲方关于合作区域内的安全、施工、环境卫生、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并积极配合甲方及机场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完全配合甲方及机场单位执行公务。如因乙方原因,使合作双方任一方受到服务质量监管部门、航站楼主管部门处罚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倍处罚,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除承包经营以外的任何经济活动,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乙方或其有关的公司,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或其他经营方利益的活动。
(9).乙方人员进场工作必须具备健康证并向甲方报备。并应自觉遵守BYG-QW-L-2009第C版《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分公司餐饮部门工作手册》(下称手册)中相关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管理标准(办法或规定)的有关规定。
(10).经第三方维保机构检测认定为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乙方应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五、人员管理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方能进场上岗工作。
2、乙方上岗人员必须保持个人与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章守法和执行甲方的《部门工作手册》,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六、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可要求赔偿。
2、如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按照《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商业经营管理规程》的罚则的规定处理。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实际到场当班人数少于合同所规定人数的,每次每少 1人,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100元的违约处罚。
4、在承包期限内,因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下同)的过失,造成产品和服务质量事故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任。甲方另外还将依照甲方《经济考核办法》的有关条例对乙方进行追加违约处罚。
5、如因乙方原因,使甲、乙双方任一方受到航站楼主管部门或其他国家监督部门的处罚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倍处罚。
6、因乙方工作人员过失损坏或丢失甲方的工具设备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如属蓄意损坏,除由乙方照价赔偿外,甲方有权按被损坏物品价值的叁倍以内的金额对乙方追加违约处罚。
8、甲、乙任一方擅自挪用对方原材料的,另一方可按本方被挪用原材料价值的双倍金额对违约方进行违约处罚。
9、因乙方的责任,致使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事故的,或造成人员伤害的,或受到投诉、处罚的,一切责任(包括甲方或部门因此所受到的连带处罚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还可参照甲方企业管理考核处罚条例规定对乙方追加违约处罚。
七、协议终止
1、自然终止
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即时终止。
2、提前终止
(1).协议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应签订书面协议。
(2).违约终止
A、甲方不认真履行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B、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单方面终止与乙方所签定的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经济赔偿责任:
① 在承包区域内从事非法活动;
② 丧失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许可,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③ 擅自超越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或承包区域,且未能按要求改正的;
④ 使用不正当手段恶意损害机场或其他经营者利益的;
⑤ 在承包期内,经甲方或甲方聘请的服务质量监督机构或人员监督考核,被评为不合格,且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并达标的;
⑥ 严重违反关于航站楼安全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经营管理、商品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要求的;
⑦ 严重影响机场形象的。
C、其他终止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或避免的因素而导致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八、终止处理
乙方应在协议终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撤离承包区域,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终止之日起的10工作日内结清各项费用。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或避免的因素而导致本协议终止时,不负违约责任。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就协商内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协议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 万元。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