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场集团航合保障管理分公司供水泵房低压电机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 20140812-00222 | 截止日期: | 2014年08月16日 16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电话: | 86128684 |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合保障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广东机场集团航合保障管理分公司供水泵房低压电机采购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所投电机的制造商、制造商代表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
2)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16日止(周末购买标书请先联系18502020091夏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 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账号:120905690610808,招标代理机构凭邮购者传真的汇款单(请注明招标编号)用航空快递寄去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加收50元邮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若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交纳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5.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本项目投标限价为65万元人民币。
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日北京时间9:30时;兹定于2014年9月2日北京时间9:30时,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 86 20 87768198-169 86 20 66342670-605
传真: 86 20 37658150
联系人:夏晖、李秋明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合保障管理分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航云北街66号
电话:86 20 86129476
传真:86 20 86128684
联系人: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