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快线车辆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20140818-00230
截止日期:2014年08月22日 11时22分10秒
项目联系人:曾科辉
联系人电话:020-86122569
招标内容:
截止日期:2014年08月22日 11时22分10秒
项目联系人:曾科辉
联系人电话:020-86122569
招标内容:
民航广州医院
医疗快线车辆保险项目
招标邀请函
采购单位:民航广州医院
招标邀请函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航广州医院现对2014-2015年度医疗快线救护车辆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您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书编号:
MHGZYY20140815
二、招标标的:
2014年07月—2015年6月31日在用及新增的机动车辆保险,本项目投保车辆暂为5台(江铃福特全顺七座救护车),现有车辆已购置车辆交强险,需要购置车损险、车乘险(司机1,乘员6,保额50万元)、玻璃单独破碎险,第三险,车身划痕险,不计免赔,每台车保险最高限价14345元。
三、时间规定(以北京时间为准)
1、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
2、开标时间:由招标方开标确定后通知中标方。
四、开标地点:民航广州医院九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以及有关经营机动车保险业务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时应向民航广州医院提供保监会核定的供集团消费的可执行的优惠计算方法;
3、投标单位须是在广州市内设立独立分支机构,且具有分公司性质。
4、招标方不对未中标方做出任何会面或者书面的解释,并认可该项申明。
六、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民航广州医院车队(白云区机场路290号)
联系电话:020-86122569 13560091399
联系人:曾科辉
地址:住院部9楼市场部
2014年8月15日
投标须知
一、本项目投标标的为2014年07月—2015年6月31日在用及新增的机动车辆保险,本项目投保车辆暂为5台(金徽牌七座救护车),现有车辆已购置车辆交强险,需要购置车损险、车乘险(1+6)、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第三险,不计免赔;要求按50万赔付标准提交方案。每台车保险最高限价14345元。
二、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一律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由下述三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投标者申明书等规范文件样本(由投标方按企业标准提供)
四、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方进行技术交流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但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天使招标方收到,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技术交流时间、地点,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说明提出问题的来源)通过联系经办人进行补充要求告知有关当事人。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已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出问题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进行通知。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均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修改要求考虑修改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保险公司简介(陈述要简明,文字不宜过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组织机构、保险范围、技术、经济力量、服务优势、其他服务
2.保险公司应承诺服务的基本内容
如何组织实施机动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对参保车辆只保规定的险种与限额。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万元)、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限额50万元)、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费计算基数的确定(指盗抢险、车损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有不同确定方
法的需作出分别说明)、保险费的计算方法(1、分不同险种;2、说明其优惠率;3、对民航广州医院提供的保险要求进行试算;4、对简易赔偿案在金额和时间上的承诺;5、对大宗赔偿案及其赔付赔款在时间和金额上的承诺,能否合理预付部分赔偿款;6、在机构场所设置、专用车辆的保证、出险电话的设立和出险时间上(区分县市内、市外、省外)的承诺;7、参保车辆出险后,到达事故现场在时间上的承诺(区分市内及外省市);8、参保车辆出险后,当出现人员伤亡时,在合理预计赔款范围内能否预支部分医疗等费用或预付一定时间内药费以及时间与金额上作如何承诺;9、对参保车辆损坏后维修时间、地点(如到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单位修理,该项需按照4S店)选择上的承诺(分市内及市外);10、按实收保费多少比例向财政部门返还驾驶员安全运行培训经费等承诺。
上述内容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权委托他人投标的,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5.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6.全权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投标者申明书
9.保险公司认为可以说明问题的其他证明性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含投标单位已印制的用于说明和宣传的固定格式的文件资料)均用A4纸;凡是涉及使用复印件的证明性文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在15个工作日内应保持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有效期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都以面书形式进行。投标方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至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有关规定
1.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并同时加盖印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法定权限内签署;
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所有正本都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样,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以是复印件,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正式文件密封形式提交,且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并包装完好,封口处应有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封面上注明:
1、招标单位:民航广州医院
2、招标书编号:MHGZYY20140815
3、招标项目名称:民航广州医院保险项目招标书
4、投标方名称:
5、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启封”字样。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并密封完好,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启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截止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或者全费快递送达民航广州医院车队;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方提出面书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招标方可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投标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密封完好提交招标方,同时在封面上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招标方在今后项目中永不列入招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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