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信息大楼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 20140916-00272 | 截止日期: | 2014年09月26日 16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杨静怡 | 联系人电话: | 18933957693 |
2014 年 9月发布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综合信息大楼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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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邮政编码: 电话:020-36063049 传真:020-36063137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章):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静怡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768198-699、18933957693 传真:020-37658150 电子邮箱:yangjingyi@gmg.cn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信息大楼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A3-3地块。
1.2.3 工程范围:拟建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信息大楼建筑高度30m,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2800㎡,单体总建筑面积32860㎡,其中地上七层共23522m2,地下二层共9338m2。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批〔2008〕23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140101553110352)。
1.2.6 资金来源: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4,920.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9946.58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含地下所有管线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及修改、所有报建及报监图(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消防、人防、卫生、防雷、节能、绿色建筑、质监和安全等,含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建筑工程单体模型或效果图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技 术交底、技术标书编制、施工配合与协调、后续服务工作(设计总结、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人防、卫生、防雷、质监和安全等用的竣工图编制及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制作)等。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5年5月,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中国工程电子设计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资质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要求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如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任务,并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4年9月22 日至2014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投标人直接咨询招标人相关联系人黄工,电话020-36063093。
1.6.2 集合地点: 投标人直接咨询招标人相关联系人黄工,电话020-36063093。
1.7 费用
本工程设计费由基本设计费和浮动设计费组成。
基本工程勘察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各种系数和计算方法不变。投标人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情况及给定的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计算设计费(详见《基本设计费计算依据》和《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基本工程设计费包含规划、消防、人防、卫生、质监和安全等报建图编制所需费用(含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建筑工程单体模型或效果图)。
招标内容所要求工作,但未在附录6《基本设计费计算依据》中单独填列的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合同执行中,甲方可根据情况对委托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结算时将根据调整工作内容调整相应价款。
1.7.1 基本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809.08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121.36 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投标方案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25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7.5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和第5名的投标人5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5名,剩余的投标方案经济补偿费下浮20%后全部支付给中标人。
招标人与获得投标方案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分别签署投标方案费支付协议。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5%,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基本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综合单价不得高于135元/米。具体实施时若涉及其他勘察方法,则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价。但需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5 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将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
1.7.6 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设计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计取浮动设计费,浮动设计费上限为本工程设计合同《基本设计费计算依据表》序号11“设计收费基准价合计”的5%,浮动设计费纳入本项目设计费结算并予以支付。设计工作考核办法和浮动设计费计取办法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附件。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6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1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中标后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
1.9.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中标人应根据广州市的有关规定,以人民币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该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0.09%,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支付办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
1.9.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电话:(8620)36063096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1.9.8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mgi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470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6063049
1.10.4 传真号码:020-36063137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80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 87768198-699、18933957693
1.11.4 传真号码:020-37658150
1.11.5电子邮箱:yangjingyi@gmg.cn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9、28866215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