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航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141024-00337
截止日期:2014年10月29日 17时17分49秒
项目联系人:曾科辉
联系人电话:86122569
招标内容:
征询函 
 
          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公司法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降低工程建设中的法律风险,保障我公司合法权益,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现征询贵所意见,并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简介 
广东民航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业务涵盖了代理非急救病人转运、健康管理、环境科技和健康培训等几大版块。
二、 选聘条件 
    1.律师事务所具备团队办案能力且对律师真正实行统一管理的;在广州设立分所且能与总所联合办案的,优先考虑;
2.具有办理改制、重组、公司业务和国有企业等非诉讼专业技能,且能提供经典案例的;
3.向我公司无偿提供设计现代企业薪酬制度法律服务,作为检验律所专业能力的条件;
4.为省国资委备案律师事务所的或者国企法律顾问协会会员单位的;
5.符合上述条件的律所,请在公告期内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等基本资料和报价方案,经审查符合条件,商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我公司以后所涉非常年法律顾问内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委托该所办理。
三、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为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应要求派人到我公司协助处理日常法务管理工作。 
2.就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资本动作、投资项目、经营、管理中的决策项目,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及应我公司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我公司及下属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商标、专利及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事务,应要求到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查询档案、信息或进行专项事实调查或资信调查等; 
4.草拟、修改、审查、送达我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资本动作、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及对外业务活动中的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5.应邀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大项目谈判,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我公司掌握与谈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
    6.应要求,对我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每年1次,选题由我公司确定;
    7.应要求,就我公司及下属公司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事项的事前协商、协调和谈判;
    8. 应要求,代理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
    9.为我公司及下属公司重大项目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10. 应我公司要求,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
四、服务费用
     每年服务费用最高限价2.98万元,三年服务费用最高限价8.94万元
五、服务要求 
1.可及时联络到顾问律师; 
2.对我公司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作出正确解答。一般 
应在12小时(紧急事务应在我公司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回应(包括口头答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3.应我公司要求,对非诉讼法律事务,在72小时内出具服务成果,包括相关法律服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合同审查意见书、法律咨询意见书、律师函等)或处理办法,如属重大复杂法律事务,服务工作应按我公司要求的期限完成; 
4.应我公司要求,按时出席有关会议或谈判,对于重要 
会议或谈判,须由首席顾问律师亲自出席,并根据会议或谈判情况提出法律意见; 
5.需修改合同的,应在收到需修改合同后24小时内完成,属重大复杂合同的,应按我公司要求的期限完成,但至迟不超过72小时; 
6.起草合同和其他法律服务文件在接受任务后72小时 
内完成,属重大复杂合同和法律服务文件的,应按我公司要求的期限完成,但至迟不超过120小时; 
7.法律服务文件应由首席顾问律师或授权人审核、签字。
现征询贵所意向,请贵所于2014年10月23日上午11:30前回复。如贵所有服务意向,请于上述时间前将加盖贵所印章的服务方案以密封形式送达我公司办公楼九楼办公室(广州市机场路290号民航广州医院住院部9楼914房),签封处加盖公章。如贵所没有在上述时间前回复,视为贵所放弃参加本次竞价。 
我公司将于统一时间同时对所有方案进行拆封并评选。我公司对本次征询及相关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曾科辉   办公电话:020-8612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