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合保障管理分公司低压配电柜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20150410-00300 | 截止日期: | 2015年04月14日 23时59分59秒 |
项目联系人: | 李海津 | 联系人电话: | 87768198-629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合保障管理分公司低压配电柜升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合保障管理分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合保障管理分公司低压配电柜升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详见《货物需求和技术规格书》。
2.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必须是制造商、制造商代表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非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授权书,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3)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011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低压配电柜安装工程2项以上且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4月10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4月30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4月30日14: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
5.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6.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7.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航合保障管理分公司纪检人员投诉,投诉联系人:唐均,联系电话:(020)86125850。
9.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代理机构的网站等媒体发布。本项目项下的所有公告、修改或补充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电 话: (020) 87768198-629,710
传 真: (020) 37658150
联 系 人:李海津、林云涛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