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安检实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20150511-00369 | 截止日期: | 2015年05月15日 16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李秋明、赖文光 | 联系人电话: | 020-66358313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湛江机场湛江机场安检设备及配套行李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的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范围:湛江机场安检设备及配套行李处理系统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非安检机(含双通道、单通道、手提行李安检机及金属探测门,以下同)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安检机制造商的有效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5月8日起至2015年5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标书款及快递费用人民币10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帐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120905690610808,招标代理机构凭邮购者传真的汇款单(请注明招标编号)用航空快递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当责任。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5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5月29日下午14:30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
电话:87768198 传真:86 20 87673286
5.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的第19条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保证金的使用将按第二章第19条规定执行。
6.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020-87768198-611,66342670-603
传真: 020-87673286
联系人:李秋明、赖文光
招标人: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9-3255388
地 址: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4号
监督人:陆先生
监督电话:0759-325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