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181122-03566 截止日期:2018年11月28日 23时59分00秒
项目联系人:谭工 联系人电话:020-36063067

揭阳潮汕机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就揭阳潮汕机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if !supportLists]-->1. <!--[endif]-->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服务采购项目。  

<!--[if !supportLists]-->2. <!--[endif]-->项目实施地点:揭阳潮汕机场  

<!--[if !supportLists]-->3. <!--[endif]-->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if !supportLists]-->4. <!--[endif]-->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35  元。  

<!--[if !supportLists]-->5. <!--[endif]-->招标范围:在满足揭阳潮汕机场建设目标和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分析机场的特点和规划需求,依据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对现状和航空业务量的发展前景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揭阳潮汕机场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并安排专人跟踪、配合相关的报批工作。  

<!--[if !supportLists]-->6. <!--[endif]-->招标工期:咨询服务期限至本项目获得正式批复为止,其中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报告编制工作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二、合格的投标人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民航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投标人在20131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4E 级及以上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编制(新编或修编)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以及机场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  

<!--[if !supportLists]-->5. <!--[endif]-->按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if !supportLists]-->6. <!--[endif]-->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1月22 日至2018年11 月28 日9:30至11:30和14:00至16: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http://www.gzggzy.cn/下载(首页>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常用表格下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报名前填报、盖章)。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http://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一笔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直接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投标保证金填写的收款人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账号为“120905690610808”,用途为“cszg投标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4日 10 :00  ,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       

六、其它说明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if !supportLists]-->2. <!--[endif]-->若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失败。  

<!--[if !supportLists]-->3. <!--[endif]-->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东风东路726号  

联系人:陈工、夏工  

电话:020-66358312、66358315     

电子邮件: chenbaolong@ebidding.com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谭工  

电话:020-36063067   

 

异议受理部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广州东风东路726号8楼  

    话:020-37860713  

    郭工  

 

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址:广州市机场路282号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if !supportLists]-->2) <!--[endif]-->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if !supportLists]-->5) <!--[endif]-->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if !supportLists]-->6) <!--[endi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if !supportLists]-->7)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if !supportLists]-->8)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f !supportLists]-->9) <!--[endif]-->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if !supportLists]-->10) <!--[endif]-->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if !supportLists]-->11) <!--[endif]-->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if !supportLists]-->12) <!--[endif]-->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if !supportLists]-->13) <!--[endif]-->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if !supportLists]-->14) <!--[endif]-->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if !supportLists]-->15) <!--[endif]-->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if !supportLists]-->16) <!--[endi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或执业的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if !supportLists]-->1) <!--[endif]-->取消本项目投标、中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告示;  

<!--[if !supportLists]-->2) <!--[endif]-->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三年内停止或禁止参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三年内停止或禁止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承接工程、供货或者执业;  

<!--[if !supportLists]-->5) <!--[endif]-->对不良行为予以纪录,并进行公告;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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