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20160302-00306
截止日期:2015年06月07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电话:36063646
招标内容:
截止日期:2015年06月07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电话:36063646
招标内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询价文件
招 标 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
二O一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函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询价项目内容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报价邀请书
**公司(研究院):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拟开展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现根据项目情况,征询贵公司意见,如贵公司有合作意向,请对本项目进行报价,为本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有关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二、询价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
三、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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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询价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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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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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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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用户需求请参阅询价文件中的第三部分《询价项目内容》。本询价项目不分包,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询价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乙级资质、综合经济乙级、民航资质甲级资质中的至少一项资质或以上资质的更高等级资质。
3、报价人或其母公司自2010年至今,承接过一项或以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注:业绩证明须加盖公章。
五、除报价书外,报价应附以下资料:
1、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报价人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满足“报价人资格”中第四点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贵公司/单位如符合报价人资格并愿意报价,请于 2015年6月8 日15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报价书及相关资料送交到安检护卫部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安检护卫部办公大楼),报价文件封面注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报价书,于 2015 年 6月 8日15时00分前不得启封,安检护卫部收”字样。密封报价文件应盖有报价公司公章。如贵公司/单位未能在上述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则视为贵公司/单位放弃参加本次询价;若报价书未密封好,我部将拒绝接收。
报价文件可邮寄,邮寄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安检护卫部306室,吴先生收,电话:36063646,邮编510407,询价人不对报价文件邮递过程造成的丢失、拆封等情况负责。
七、拆封报价书后,本项目将组织报价人依次进行陈述, 陈述顺序于开始拆封时抽签确定:
(1)每家报价人的陈述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容仅限对本项目提供的可行性报告编制介绍(编制流程、以往类似项目经验、编制周期等);陈述人应是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参加陈述的人数最多2人);陈述的内容应以报价文件为依据,不得与报价文件内容有实质性不符;若报价人报价超过最高询价限价而作废的,可以不再进行陈述;
(2)报价人可以直观的多媒体(Microsoft Powerpoint)形式辅助陈述。
八、评审时间和地点:
2015年6 月8 日15时00分,安检护卫部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询价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86 (0)20 36063646
联系传真:+86 (0)20 36063646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安检护卫部306室,邮编510407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
1、定义
本询价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询价人”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
1.2 “报价人”指根据本文件向询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当事人;
1.3“询价文件”指由询价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1.4 “报价文件”指报价人根据本询价文件向询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5 “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报价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书”第四条要求。
二、询价文件
4、询价文件的构成
4.1询价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询价书
2) 报价人须知
3) 询价项目内容
4)评审办法
5) 合同主要条款
6) 在询价过程中由询价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4.2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5. 询价文件的修改
5.l在报价截止时间七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询价人可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
5.2修改后的内容是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报价人,并对潜在报价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确认。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6.报价的语言
6.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与询价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2报价文件中及所有报价人与询价人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
7.报价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的要求
7.1报价文件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日后的90天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7.2在原定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询价人可向报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
8. 报价文件编制
8.1报价人应当对报价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报价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8.2报价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3报价人必须对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询价人及询价人的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8.4如果因为报价人报价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9. 报价
9.1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9.2报价人应按照“第三部分”询价项目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报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报价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9.3报价应包括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人民币含税价,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报价人提交的报价价格中;
9.4报价人所报的报价在报价有效期间应固定不变。以可调整的价格或者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提交的报价文件将按规定视为无效报价。
10. 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
10.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入选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报价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包括为了履行服务进行人员配置的能力;
2)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服务团队负责人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余材料要求详见报价文件要求。
10.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1. 报价的截止期
11.1 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6月8 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1.2 报价人应将全部报价文件,由报价人代表于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开封地点。
12. 报价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2.1 报价人应编制报价文件一式 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报价文件中。
12.3 报价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3. 报价文件装订要求
14.1 报价文件的规格:统一为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报价单位、报价时间,右上角打印上正本(或副本)。
14.2 报价文件须设目录,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页码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4.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全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和“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如下:
收件人:某某某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全称)
报价人地址:
及“2015年 6月1 日北京时间09:3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14.2 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询价方对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如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标记,询价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询价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及密封,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5.2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报价,但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询价人,其书面的送达时间不得迟于报价截止时间。从报价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报价人不得撤回其报价。
15.3 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入选与否都不退还。
五、询价、评审
16. 询价
16.1 询价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17. 评审方法
17.1 评审由询价人依照相关规定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17.2 评审小组将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17.3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评标方法,具体见第四部分“评审方法”。
18. 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入选候选人名单。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9. 合同的订立
19.1 询价人与入选人自入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询价文件要求和入选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询价文件和入选人报价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询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9.2如果入选人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询价人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在此情况下,询价人可将入选资格授予报价金额第二低的报价人,或重新询价。
20. 合同的履行
20.1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询价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通知。
第三部分 询价项目内容
一、询价项目需求一览表
1、询价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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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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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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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5.6万元
(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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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要求请参阅询价文件中的用户需求。本询价项目不分包,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中标人需最终出具国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情况介绍
2.1项目背景
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于2004年建成,使用以来多次扩容,包括验证、开包、决策及联检系统。现根据业务需求,需对其进行升级改造,部分性能足够的硬件不更换,软件、网络、其他硬件需重新设计,增加新功能、新终端,并能兼容二号航站楼安检信息系统,使之仅需增加硬件设施即可接入使用。
2.2 项目规划设计范围
一、 覆盖范围
地理位置范围:T1安检信息系统技术改造和功能完善,为T2安检信息整合提供扩展空间。
功能覆盖:进出航站楼人员相关信息、旅客安检信息、安检工作人员岗位信息,基于门禁系统的员工、商铺货物和车辆出入隔离区安全检查信息。
业务覆盖:根据安检护卫部现有部门,安检信息管理相关使用部门有总值班室、人力资源部、质控部、外场大队、内场安检中队、护卫中队、监护中队、门禁监控管理中心、围界道口中队等。
二、总体需求
具体需实现的功能见附表,制作方案时可根据在满足需求功能的基础上自行设计更合理、更简洁、更完善的流程。方案必须满足总体需求并可提出更完善的解决方案,总体需求如下:
1. 必须保证能实现读取并关联存储旅客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旅客身份信息、机票登机牌信息)、旅客通过每个安检流程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旅客信息及通过每个安检流程的时间、地点或通道、视频、照片、音频、处置结果等),并提供快速、方便的查询方式。
2. 必须保证能实现读取并关联存储员工信息(包括员工门禁卡信息、空勤证等各类证件信息)、员工通过每个安检流程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员工信息及通过每个安检流程的时间、地点或通道、视频、照片、音频、处置结果等),并提供快速、方便的查询方式。
3.必须保证能实现交运行李的人包对应,即旅客信息与所有交运行李图像的对应。
4.必须保证能实现随身行李的人包对应,即旅客和员工信息与所有随身行李图像的对应。
5.必须保证系统能完整、快速(5秒内)查询出以上信息。
6.必须保证以上资料存储量不低于40天。
7.我部原有安检信息系统部分设备可利用,需要设计方现场评估。
8、方案应包括详细的设计流程、使用设备、参数指标及投资金额(6点中能确定可再利用的设备应单独注明,不含在投资金额中)。
9、方案必须保证新旧系统平滑切换,且改造时保证不停航施工,不影响现场使用。
三、系统结构要求
1、建设安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提供数据处理、检索、存储、发布平台,为设备运行状态监控和旅客数据分析提供数据处理能力和硬件基础。
2、T1和T2应采取服务器集群式、虚拟化技术,并且分别双机热备份。
3、网络线路与设备应采用冗余配置。
4、为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设置防毒杀毒软硬件,在重要节点设置防火墙。
5、系统接口:
为安检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数据的系统接口:
① 视频监控系统;
② 门禁管理系统;
③ 时钟系统;
④ 机场运行信息集成平台和航空公司系统(离港系统);
⑤ 行李报文系统;
⑥ 行李输送系统;
⑦ 交运行李检查系统;
⑧ 随身行李检查系统。
安检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数据服务的系统接口:
⑨ 联检系统;
⑩ 外部业务系统;
11 南航手机值机系统(验证台打印);
12 中南管理局公安局信息接口。
二、用户需求书
报价人最终报价书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报价人对本项目进行调研所搜集、整理和分析信息和资料。报价人应指明调研采用的研究方法、调研对象、范围等,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律环境调研、技术方案调研、国内外类似成功案例调研等。
第二部分项目报价,包括价格明细等。
第三部分报价人主要情况、过往业绩及经验、拟参加项目的团队介绍、团队主要负责人介绍、拟向询价人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
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通过符合性检查后,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4.2评审步骤
1)符合性检查;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有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符合性检查记录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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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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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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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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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报价人:完全符合询价书中“报价人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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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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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的有效期:开标日后的90个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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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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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不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在报价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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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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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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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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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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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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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条款的响应: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中的全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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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符合”栏填“是”或者“否”
评审小组成员签名:
纪委监督人员签名:
2)价格比较:
通过符合性审查后,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名次后,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价格相同,由评审小组对这些报价人提交的资料详细比较后确定中标人。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一、项目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二、服务内容
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在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向甲方提交《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检护卫部安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格式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根据甲方的要求出席项目相关评审会议;
3、根据甲方和评审会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
4、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5、
6、
(根据项目情况再行具体明细)
三、服务成果要求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及资料。
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及资料以及提供的可研服务应符合本合同及招报价文件约定的质量,须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如乙方的成果文件及资料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对于乙方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乙方应在甲方给定的时间内完成。
四、合同考核评定
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具体考核评定。
五.编制费及支付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元整)。乙方将以包干的方式承担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编制费分期支付,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整(¥元);在乙方提交可研报告,总结可研工作,汇报工作业绩,甲方将结合本合同的约定及项目的进展情况对乙方的可研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甲方要求,通过甲方的考核评定,甲方支付剩余的费用,即70%。
乙方需提供对应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知识产权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形成的所有报告、数据、结论、建议等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对于报告中所涉及到的基础数据不享有再次使用的权利。乙方不得将上述报告、数据、结论、建议等有关资料与内容向第三方提供以及用于本次项目外的其它用途。
乙方保证,乙方提交的全部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名称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保证甲方免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乙方应保证,如果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乙方已经获得权利人的适当授权。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为宣传之目的需使用本项目成果文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一方对另一方在可研服务期间所涉及对方的商业状况、内部组织等习惯上被认定为商业机密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造成对方的商业机密泄露,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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