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编号:20190830-02588
截止日期:2019年09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电话:83271559
招标内容:
截止日期:2019年09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电话:83271559
招标内容:
采购文件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位置:股份公司运控大楼AOC大厅飞管席位(白云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南4路),电脑IP为地址为10.135.5.41。
3、项目内容:为飞行区管理部运行控制部在运控大楼AOC大厅飞管席位新增场监雷达端口,以供运行控制部关注飞行区航班运行动态使用。
4、单一来源:为了确保系统稳定性和技术的可靠性,确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服务时间: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6、服务费用:技术服务费(含税):每季度壹个端口维护费人民币玖万圆整(¥90000.00元/季度),贰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柒拾贰万圆整(¥720000.00元/两年)。
7、供应商资格:
(1)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企业。
(2)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5)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复印件。
二、合同: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维护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维护服务
委托方(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19年 月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
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 邱嘉臣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广州市机场路航云北街74号
法定代表人: 邱伟平
项目联系人: 陈慧贞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南云东街3号辅楼3层至6层
电 话: 020-86133208 传 真: 020-86122232
电子信箱: chenhuizhen@atmb.org
为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白云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维护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事项及相关事宜,双方在自愿,平等并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提供白云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维护服务 。
2.技术服务的内容:(1)乙方负责广州白云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的软件维护和升级,并通过乙方的专用传输网络向甲方提供终端信号显示服务,保障传递的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信号实时、连续。(2)乙方负责传递的信号源和显示终端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设备持续正常运行。显示终端位置:股份公司运控大楼AOC大厅飞管席位(白云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南4路),共1个。(3)硬件设备由甲方提供,由甲方负责硬件的日常维护。
3.技术服务的方式:(1)白云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维护服务;(2)提供上述服务的终端接口壹个;(3)以现场、远程方式提供技术支持,采用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提供技术咨询。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10.135.5.41;
2.技术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贰年,自 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1 年9月30日止。
3.技术服务进度: 无 ;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1)提供的服务内容完整、及时、实时。正常情况下,乙方的服务中断时间不超过八小时,遇乙方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设备、设施定期维护及突发故障修复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期间导致中断的除外;(2)甲方应当自备另行获取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相关信号的渠道或手段,以使遇乙方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设备、设施定期维护及突发故障修复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期间导致服务提供中断情况出现时免遭影响。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软件应用服务需求;
(2)白云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使用地点,设备配置。
2.提供工作条件:
(1)为乙方提供服务终端的远程接入授权并在甲方允许的前提下远程接入;
(2)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进出服务场所的有效证件;
(3)指定并提供方便乙方进行服务工作的具体的联系人、具体的联系电话等必要的信息。
3.其他:其它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服务项目开始前的10日前。
方式:书面提供方式,并经双方现场确认。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 技术服务费(含税):每季度壹个端口维护费人民币玖万圆整(¥90000.00元/季度),贰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柒拾贰万圆整(¥720000.00元/两年)。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按季度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先开具人民币玖万圆元整(¥90000.00元)技术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以银行汇款方式付款给乙方。设备维护费用于合同签订后收到发票后完成支付。
(2)甲乙方财务信息:
甲方财务信息:
企业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50669553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
电话:(020)36063521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帐号:10100851601000316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50669553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
电话:(020)36063521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帐号:101008516010003163
乙方收取服务费的帐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户 名: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帐 号:0309014170007161
联 行 号:305581003098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保密义务: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涉及本项目技术维护的技术资料以及本合同金额。
(2)涉密人员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甲方技术人员和负责本合同谈判、起草、审核等过程的经手人。
(3)保密期限:五年。
(4)泄密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
(5)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服务所需的技术要求、工作条件等全部技术资料以及本合同金额。
(6)涉密人员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乙方技术人员和负责本合同谈判、起草、审核等过程的经手人。
(7)保密期限:五年。
(8)泄密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口壹个,同时向乙方依约支付服务费用。
(2)甲方从乙方获取的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仅限于甲方的机场飞行区管理部运行控制部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获自乙方的进出港状况分析数据图形终端提供给甲方的其他部门、分支机构、分公司及第三方使用或者用于除接受本合同项下服务用途以外的任何用途的使用,特别不得擅自将所获分析数据作直接对外经营用途的使用。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得随意改动乙方服务的端口地点,不得擅自增减接收端口,不得擅自改动端口接收软件程序。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确需进行上述改动或变更,须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且自行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安装的专用网络终端或其它接口等应用软件复制或提供给甲方的其他部门、分支机构、分公司及第三方使用。
(5)为保证乙方的广州白云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正常运行,甲方须遵守乙方的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并签署并严格遵守《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一)。
(6)甲方发现分析数据获取异常、内容错误等的情况时,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及时处理,并为乙方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乙方维护部门值班电话:86130000。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获信息出现错误或信息传输中断,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8)、甲方需按乙方的技术标准自行租用安全可靠的传输链路,因传输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9)、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传递进出港状况分析图形终端信号,并力求保证所提供信号的完整、及时、实时性。
(10)、乙方为甲方在专用传输网络专用终端上安装乙方开发的应用软件,并负责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软件的维护及升级。
(11)、当获知甲方收取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无法正常工作时,积极组织、实施对属于己方维护责任范围内的设备及传输线路的抢修,及时查明故障原因并作相应处理,直至它们正常运行。对乙方传输分析数据的故障中断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超时不能恢复,按每小时1‰×当月信息服务费在当月服务费中免除,直至当月服务费全部免除为止。遇乙方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设备、设施定期维护及突发故障修复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期间导致中断的除外。乙方处理故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2)、属于甲方维护责任范围内的设备、专用传输网络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协助甲方检修。
(13)、乙方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14)、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提供的进出港状况分析图形终端出现错误时,乙方应与第三方联系,及时纠正。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无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无 ;
2. 无 。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四 条约定,应当 每日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赔偿(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三 条约定,应当 期限顺延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二 条约定,应当每日向甲方支付应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2)项或第2(4)约定,应当赔偿乙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金额的5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尚须另行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提供或接受本合同项下的分析数据的专业资质。工作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上岗资格,按章谨慎操作,爱护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提供、接受所涉及的设备、设施、网络。否则造成上述诸物损毁灭失的,责任方应当自行承担修复费用或照价赔偿。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的责任仅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分析数据的提供与获取阶段所涉及权利义务的范围内,且以本合同总价款金额为限。并不涉及上述信息、数据的使用及以后的责任承担。
8.乙方按照本合同传递给甲方的显示终端信号,仅供甲方参考使用,不能作为甲方作出生产经营决策的直接或唯一依据。甲方在参考使用上述信息、数据时,完全依赖于己方从业人员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验先行独立判断其内容是否存在错、漏、延误等的情况,是否具参考使用价值以及可参考使用程度,再综合其它因素最终独立作出生产经营决策。甲方独立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张红 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 陈慧贞 为乙方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及时通报协调双方的工作。
2. 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时进行协商、解决。
3. 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出现的争议,及时进行磋商解决。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民航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时;
3. 无 。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广州白云区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
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无 ;
2. 无 。
第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无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无 ;
3.技术评价报告: 无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无 ;
5. 其他: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见附件) ;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柒 份,甲方执有肆份,乙方执有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在使用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白云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维护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承诺:
一、 我单位在使用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白云机场进出港状况分析系统图形终端维护服务时不会以此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 我单位在我方网关设备、服务器以及终端设备均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防火墙、 防病毒及木马软件,并愿意配合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三、 我方已自查网络结构,保证不存在环路等影响并危害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的情况。
如我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我方承担全部不良影响与责任,并应当立即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 如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广州市中南民航空管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立即停止该业务并追究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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