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广州医院直接眼检镜竞价采购(第二次挂网)--变更公告
民航广州医院直接眼检镜采购竞价公告(第二次)
民航广州医院邀请合格应邀人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报价:
1.竞价编号:(网站自动生成)
2.项目名称:民航广州医院电测听仪配件及校验竞价采购项目
3.竞价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配置 |
产品注册证 |
单位 |
单价(元) |
台数 |
金额(元) |
1 |
直接检眼镜 |
professional-30D-29D |
英国 |
<!--[if !supportLists]-->1128-<!--[endif]-->P-1014;无赤片; <!--[if !supportLists]-->1129-<!--[endif]-->3.6V,含锂电池手柄 |
国械进注20162222279 |
台 |
12100 |
4 |
48400 |
注:系统报价以总价为准。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报价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独立法人。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报价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4)所有的报价人需登录http://wz.gdairport.com/网站,同意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参与本次项目报价人的保密条款,并在“合作商注册”板块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报价人才能通过该网站索取资料,参与竞价。(保密条款:报价人同意对取得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也不得将资料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保密期限以集团公司的要求为准。违反保密义务,报价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5)负责设备的年度校验(可收费)或提供第三方官方校验方联系方式。
7.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登录http://wz.gdairport.com/上传)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函(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
(3)资质证明文件;
(4)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8.报价方式和期限:在http://wz.gdairport.com/的竞价系统中报价,截止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9.报价人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的费用。
10.有关此次公开询价之事宜,可通过电话020-86122425向采购人查询。
报价人须知
一、项目说明
1.任何要求对竞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必须在竞价截止时间48小时前,将问题以PDF文档格式(加盖公章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417994730@qq.com,邮件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通过电话86122425与采购人电话确认。采购人视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竞价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通过网站“http://wz.gdairport.com/”统一对外发布,通知所有潜在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2.竞价文件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提交后90天之内。
3.竞价方式:报价人用注册的供应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电子资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
4.意向供应商的选择: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经审核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最终选定供应商。
5.如报价文件所报价格(总价及单价)超出本项目的限价,其报价人将有权拒绝其报价。
6.如报价文件对竞价文件中标注带“*”号条款有偏离(优于条款要求的不视作偏离),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上传的报价文件的报价页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需扫描后上传,其余文件可以电子文档方式上传。
8.所有的报价人需在http://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页面进行注册,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9.上传的报价资料必须包含和报价一致的设备清单和报价表等竞价函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格式为EXCLE或WORD,并为没有设置保护的可编辑文档;如上传附件的价格与网络报价系统价格发生冲突,以网上竞价系统显示的价格为准。
10.最终选定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含图纸、图册等)和维修维护手册的电子文档。如相关资料确实没有电子文档,供应商应通过扫描等方式将其电子化,采购人也可推荐一家专业公司按照协议价格将纸质文件电子化,电子文档双方各存一份,费用包含在供应商的总报价中。
二、项目要求
1.报价人需完成民航广州医院直接眼检镜竞价采购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提供符合用户要求的资料。
2.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免费提供,且必须为中文版,如果资料中有外文则必须提供中文译本。所有的文件和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3.*质量保证期不得少于各设备厂家提供的期限,且不得少于1年,时间从报价人取得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计算,交付货物时供应商同时提交质保承诺书。
5.报价人应在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安排工程师给予指导和演示,应对如何正常使用、功能键说明,配件基本安装操作、如何排除故障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演示。由报价人派出的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三、用户需求
(一)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及时、完善,广州设有维修点,故障维修4小时到位,消耗品/零配件供应及时。
2.配件质保期:1年。
四、报价表
序号 |
设备名称、型号 |
制造商、产地 |
数量 |
价格(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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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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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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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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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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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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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价包含货物所有的税费、运费及保险,并按买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的费用。免费提供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在价格和备注栏注明。
价格构成如下表(如有需要):
序号 |
费用类别 |
费用细分 |
单项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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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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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全称、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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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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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五、文件格式
1.*法人授权函(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报价人名称)在上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竞价编号为 的 项目采购和服务的报价和合同执行,作为报价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报价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民航广州医院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民航广州医院
卖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就采购 直接眼检镜 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一事订立本合同,并约定如下:
1.货物情况
卖方同意提供且买方同意购买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货物的品名、品牌、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及总价详见本合同附件1。卖方须提供中文操作说明、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
2.质量标准
2.1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不存在材料、设计和制造缺陷,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以及本合同附件列明的标准。
2.2如交付的货物残损、短少或规格、质量、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买方有权:
(1)全部或者部分地解除合同,退回全部货物或者退回不合格货物,要求卖方返还全部货款或与不合格货物相对应的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2)要求降低价格;
(3)要求卖方修理、更换不合格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或者
(4)按照事前双方协商一致的费用对不合格的货物自行修理或请第三方修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5)要求违约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标准的货物的价款、检验费、修理费,以及因换货、退货而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和仓储等费用和其他损失。
3.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侵犯或不正当使用。如果任何第三方对货物的权利或利益提出主张,或声称货物侵犯或不正当使用其知识产权而起诉买方,卖方应当就上述主张和诉讼对买方进行赔偿、为买方辩护并保证买方不受损害。
4.包装、装卸和运输
4.1卖方应根据货物自身特性以及运输、装卸的要求,充分考虑华南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等运输途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采取防潮、防锈、防尘、防碎、防震及防霉等措施,妥善地包装、装卸、运输和储存货物,确保货物安全、完好抵达买方指定地点。
4.2由于不当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坏的,由卖方负责在原定交货期限内免费更换并承担买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5.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15日内,卖方向买方交付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货物。卖方交货时,应将送货到达时间提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视情况要求卖方延迟交货时间。
5.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3交货方式:落地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5.4买方于收到货物后2个工作日内应进行货物检验。买卖双方应派出代表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检查,符合合同规定的,卖方出具验货记录两份,买卖双方共同签收并各执一份。
5.5发现货物和不符合约定的,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在异议没有得到解决前,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货款。
5.6依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方法不能确定的,或只有在实际使用中才能确定的质量瑕疵,买方不受5.5款期限的限制。
5.7卖方于双方签订验货记录之日起5日内负责货物的安装和调试,承担安装调试的相关费用。货物经安装调试后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以及合同约定的,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不合格的,卖方应在2日内重新进行安装调试,直至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双方才能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
5.8卖方无法在买方收到货物后15日内调试合格的,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6.现场培训
6.1卖方要对买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所有培训使用中文进行。
6.2卖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具有三年以上的维修经验。培训前,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要一并提交买方批准。买方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6.3卖方培训前应提供中文操作、维修手册。通过培训使买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能排除一般故障。
6.4卖方派出的现场培训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提供。
6.5现场培训完成后,卖方应向买方的受训人员颁发证书,买方向卖方签发现场培训完成证明。
7.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当买方在指定的交货地点接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共同签收的验收合格书后,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买方。
8.价格
8.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单价见本合同附件。
8.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提供的价格应为含税的售价,涵盖任何可能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等有关的支出和花费。买方无义务向卖方支付或报销任何本合同中未规定的其他税收或费用。
8.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以上合同总金额已包括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检验合格、接收货物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包装以及运输、仓储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
9.付款
9.1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大写: )。请款时卖方须提供合同价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不计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 元(大写: )。
9.2议付单据
A.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买方合法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B.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含电子版)。
10.质量保证期
10.1合同货物保修期为12个月,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卖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卖方提供有偿服务。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按优惠价格与买方签订保修期后的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10.2卖方在广州市内应设立或委托有关专业部门作为本货物的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24小时内提供的,在接到维保通知后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排除。如卖方不能按时到达,买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负责修理,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10.3保修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11.保险
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为派往买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所投的人身险等其他有关险种,一律由卖方负责。
12.违约责任
12.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逾期交货满30个工作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交付的货物规格、型号等与约定不符,或货物缺少零配件,或缺少必要的技术资料,或货物质量不合格等,视为卖方未交付货物,卖方除应按本合同约定及买方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外,还应按本条款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2.2买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1%。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其可免于承担由此产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超出受影响一方控制,且不能通过合理的谨慎操作而避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火灾、爆炸、地理变异、洪水、地震、浪袭、雷击、战争、疫情或其他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事件。然而,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的不足或短缺不属于超出本合同一方合理控制之外的事件。
13.2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继续或者完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并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措施以尽量减少和减轻相关损失和损害。
13.3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是否履行或者如何履行等相关事宜。
14.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
14.1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14.2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方式(1)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于广州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将为终局的,对双方具约束力。败诉方将承担并支付所有的仲裁费用。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在本合同项下各自的其它义务。
15.变更和解除
除法定事由及本合同约定外,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16.效力和文本
16.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买方执三份,卖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是双方关于本合同项下事宜的唯一的合同,并取代双方之间此前与本合同项下事宜有关的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意向、备忘和沟通。
16.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6.4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采购货物清单
2.卖方公司资质及货物合格证明文件
买方(盖章):民航广州医院
法人代表(签字):
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G34097126B 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90号 电话:020-86122413 账号:4400149010605038193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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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电话: 账号: 开户银行: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