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机场综合业务备勤用房工程设计(含勘察)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 20191202-03618 | 截止日期: | 2019年12月06日 23时59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电话: | 020-36063049 |
惠州机场综合业务备勤用房工程设计(含勘察)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惠州机场综合业务备勤用房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2018-441303-56-03-8239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泽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含勘察)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州机场综合业务备勤用房工程设计(含勘察)施工总承包
2.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惠州机场本期航站楼东北侧约500米处。距惠州市21公里,距惠东县城19公里,用地紧邻机场跑道。距周边居民区较远,场址地势平坦,地形地貌条件良好,原用地大部份为农田,现通过惠州机场公司填土平整,适于大型项目建设。本期建设用地有国土证,规划为机场建设用地,用地能满足本期项目和规划发展的需要。
本工程是集机场值班用房、职工宿舍、公寓、饭堂、培训、档案、活动场地及办公为一体的综合业务备勤用房,将机场运营管理的基础配套设施,进行统一整合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11062 m2 ,提高土地的使用率、提升办公效率。本期建设用地是离航站楼最近距离的一片区域,是解决旅客停车和机场业务用房的最佳选择区域。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318㎡,总建筑面积11062㎡。总体高度约20m。本次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主体结构设计使用耐久年限为50年。
惠州机场综合业务备勤用房项目工程,建筑轴线总尺寸为48m×54.6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共四层。柱网为9m× 12 m,7.8 m× 12 m,一层层高4.2m,二到四层层高为3.6m,设1吨客梯2台。建设综合业务用房四层、功能业务用房四房(含职工宿舍、单身公寓、档案室、培训室、餐厅)停车场(已完成)、道路、绿化、供电照明、给排水、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配套设施。
总建筑面积11062平方米。其中:南楼一层至四层为办公用房。(其中:三层楼设置三个公司领导办公室,其中一个面积不超过32平方米,两个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四楼设置4个公司领导办公室,其中一个面积不超过32平方米,另三个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北楼为配套设施用房,三层、四层宿舍住宿人数164人,首层餐厅就餐人数为280人。二层为培训中心和大型会议室。在宿舍区域设1吨客梯2台。
2.3.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
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总价:4672.24万元;其中:勘察费用26.31万元;设计费用238.32万元.工程费控制价4407.61万元。
(1)勘察费、设计费实行总价包干,不再以任何形式加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自的招标控制价。
(2)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按照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乘以施工费投标下浮率对施工图总价包干,工程变更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包含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内容所实施的施工总承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规费税金等费用。施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招标控制价。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2.5.招标范围:
惠州机场综合业务备勤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勘察、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和招标文件):
2.5.1勘察部分:地质勘查、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及机场现状测量(具体要求详见惠州机场综合业务备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5.2设计部分:
2.5.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主体建筑物含不良地基处理(如有)及地下管线迁改(如有)、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强电、弱电、消防、防雷、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编写项目定位及策划报告、外墙立面等专业设计(具体要求详见惠州机场综合业务备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筑物周边的室外景观(含环境、绿化、景观照明等)、道路、综合管线等及与市政道路、市政管道的对接等工程;
(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道路、停车场、交通设施和标志标识等工程。
2.5.2.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编写项目定位及策划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规划及其他专业报批所需的所有设计文件,如通过报建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建安总投资费用里完成设计工作,直至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
(2)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概算文件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并须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
(3)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
(4)竣工图编制(包含经“验收通”标准化处理后的电子报批CAD文件(*.dwg)。
2.5.2.3设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3)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4)负责节能评估咨询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如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雷击风险性评估(如有)等相关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2.5.2.4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5.3施工部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及其委托单位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不良地基处理、地下管线迁改,主体工程的建筑、结构、室内装修、建筑屋面、立面外墙、给排水、电气、弱电、通风、通讯、消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配电、绿色建筑标识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4)负责完成项目水、电、路、通讯、邮政等报装及其他需要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申报及接驳;
(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并承担现场布置、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等相关费用;
(6)红线内场地平整及现有旧建筑物拆除清理;
(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8)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9)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10)负责项目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建设、材料检验、劳动卫生评审(如有)、白蚁防治、工程保险等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需要专业分包的工作,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11)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12)工程承包范围:包勘察设计、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包采购、包运输、包工期、保质量、包验收。
2.6.招标工期:
总工期:暂定18个月( 545 日历天)。其中:勘察与设计6个月(180天),施工12个月(36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三级 或以上级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3.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按投标格式提供《关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设计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8.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9.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
3.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0.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10.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未列入不接受投标单位名单。
3.12 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以上资料须提供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
②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2日至2019年12月06日,每日上午
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登记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www.gzggzy.cn下载,登记前填报、盖章)。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28866000。
4.2 招标文件不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综合业务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7.2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7.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纪委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020-36063110,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7.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楼
邮 编: 510080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20-36063049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20-37860756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 120905690610808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惠州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公司(牵头人)、公司(成员)、公司(成员)共同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公司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同意:
1、联合体牵头人是第一责任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责任(但并不因此免除成员单位该负的责任),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3、一致同意授权任命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作为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负责人。
二、联合体各方合同责任:
1、公司(牵头人)负责施工。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等工作,具体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
2、公司负责设计,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等工作,具体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
3、公司负责工程勘察。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
4、联合体的牵头人与成员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有其他联合体成员可按联合体成员格式扩展。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的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2 |
中铁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四
关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没有担任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在政府的相关管理或信息平台上不处于锁定状态。如有造假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告示;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三年内停止或禁止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三年内停止或禁止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授 权 人: (签字或印鉴)
代 理 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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