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 20200110-00084 | 截止日期: | 2019年12月09日 23时59分59秒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电话: | 66358319 |
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政府资本金,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业主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登岗镇
2.2各标段内容、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2.2工程规模: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在现状航站楼基础上进行扩建总建筑面积约58000平方米的航站楼;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36600平方米的交通中心综合体工程,共六层,其中停车楼面积约90000平方米,综合换乘中心面积约7000平方米,旅客过夜用房约33000平方米,能源中心约6600平方米;新建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713平方米的机场运控中心大楼以及地上建筑面积约8640平方米值班宿舍楼工程,及市政道路工程、停车场、管线迁改、景观绿化工程。
2.2.3监理范围: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所有本期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 航站楼扩建、交通中心综合体、运控中心、值班宿舍楼等单体建筑的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标准标识工程、设施设备安装等各专业工程;扩建工程涉及的管线迁改及保护工程;施工场地围蔽及扩建工程场区内的临时道路及交通疏解、临水、临电;贵宾停车场工程;机场供电工程;室外配套总图工程等相应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监理报告管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设计协调管理工作;
3)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造价投资管理工作;
4) 项目实施期间的 BIM 管理及咨询;
5) 现场各专业施工、周边各单位的对接协调工作;
6) 业主指定的其它工作;
7)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增减、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监理范围。
2.2.4监理内容:按照上述招标项目的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的三大控制(即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三大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包括航站楼区工程施工现场协调;航站区施工区域与空侧站坪、工作区和其它市政工程等项目交接处的协调;施工区域内城际轨道工程等施工协调;桩基础专业施工单位与上部结构总承包进场后工序搭接、资料移交、现场移交协调;与桩基础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桩基础施工现场、质量资料移交协调;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政府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协调等);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技术咨询;
2)负责与桩基础工程施工监理、民航专业施工监理单位、工作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城轨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之间的总协调工作;
3)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4)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与总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5)工程资料的审批、竣工文件的编制归档等;
6)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项目的监理工作;
7)中标单位必须按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或条例执行施工监理工作。
2.2.5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从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甲方要求开始工作的日期开始,立即开始履行其服务, 直到工程完工资料移交、结算完毕,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结束。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 2020 年 1月至 2022 年 12 月,共 36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目前工期仅为计划工期,如业主因各种原因需作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单位应适当调整监理计划, 但这种计划调整应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业主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但属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2.3 投资估算及招标控制价:
2.3.1 投资估算为181873.82万元;
2.3.2 招标控制价为1982.3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投标人自 2014 年 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1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报告或证明时间为准。
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接受投标登记并发售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 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天润路333号)持《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www.gzggzy.cn下载,登记前填报、盖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28866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1日09: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36063049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 系 人:蔡俊林、李清、李秋明
电 话:020-66358313、62718393、66358319
电子邮件: liqiuming @ebidding.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异议受理部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
电 话: 020-37860713/715
联 系 人: 郭小姐、李小姐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非电子招标;
8.2若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if !supportLists]-->1) <!--[endif]-->取消本项目投标、中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告示;
<!--[if !supportLists]-->2) <!--[endif]-->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三年内停止或禁止参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三年内停止或禁止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承接工程、供货或者执业;
<!--[if !supportLists]-->5) <!--[endif]-->对不良行为予以纪录,并进行公告;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