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污水处理厂粗格栅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00819-02096 截止日期:2020年08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黎国灏 联系人电话:36062905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污水处理厂粗格栅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000A20N3836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污水处理厂粗格栅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污水处理厂粗格栅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清单见下图: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粗格栅  

  

2  

2  

粗格栅压榨机  

  

1  

3  

细格栅  

  

1  

4  

污水提升泵  

  

1  

5  

分光光度计(哈希DR 6000)  

  

1  

6  

气动执行器  

  

4  

7  

桥式吸砂机  

  

1  

8  

化验双目生物显微镜             型号XSP-4C  

  

1  

9  

实验室级专用纯水机             型号:UPW-10N  

  

1  

10  

生化培养箱                     型号:LRH-150B  

  

1  

11  

中水11KW空压机(英格索兰)  

  

1  

12  

冷干机  

  

1  

13  

快速排泥阀  

  

6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835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2.合格的投标人: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投标人若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纠纷,不存在拒不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判决或 裁定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承诺不存在声明函里所列情形;  

<!--[if !supportLists]-->6) <!--[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820日至20208269:3011:3014:0017:00,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本公告第10条。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地点:2020年9月11日上午10:00,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3号开标室  

<!--[if !supportLists]-->6. <!--[endif]-->只有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7.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踏勘现场时间地点: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10点,集中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工作区污水处理厂,联系方式:李工18026348820。  

1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登录、注册、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购买:  

1) 国e平台的域名及登录方法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portal/html/index.html#page=main:user_guide)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投标人的注册方法:  

注册时须在国e平台上传以下证件:  

序号 注册资料 资料要求  

1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2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投标人注册手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3)投标申请: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并自查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②在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于国e平台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  

③完成有关投标申请文件的编制(采用WORD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④上传前述电子文件至国e平台;  

⑤自行检查是否能正常下载并打开阅读。完成投标申请资料上传后,此时显示为“待确认”状态。  

⑥请耐心等待招标代理的通知,无需电话通知或咨询进度。投标人应确保投标申请时所登记联系方式的准确并及时查阅有关通知。  

4)购买招标文件:  

接到招标代理通知或投标申请状态由“待确认”更新为“通过”后,登录国e平台完成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注意:本次招标仅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具体步骤:  

①登陆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网银支付、微信支付)完成购买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常用文件中《线下招投标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手册》);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登录国e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文件。  

11.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节假日除外):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话: (020) 66358319、66358313、62718393  

   真: (020) 66358317  

   址:www.gmgit.com  

联系人:李秋明、蔡俊林、李清  

邮箱:liqiuming@ebidding.com  

 

招标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机场内  

联系人: 王工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在全国范围内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且查无实据的;  

18)具有下列虚假、恶意投诉行为之一的: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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