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智能变频空调机组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01022-02648 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8日 16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电话:020-36063195

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智能变频空调机组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智能变频空调机组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标项目金来自财政资金及 自筹资金项目条件,智能变频空调机组系统进行公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新建航站楼内建筑面积为61808㎡,航站楼总冷负荷约9670Kw(2750RT),新建设备中心设置在航站楼西北侧190米处,地上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18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36㎡,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总建筑高度为4.8m。  

本项目主要包括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航站区TOC监控室及网络机房、消防控制中心、高低压配电房、变压器房、广播机房、UPS机房、PCR主设备间、贵宾室、后勤用房以及工作区机场综合业务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区域 智能多联机空调系统空调机组。  

2.2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以下内容:  

2.2.1   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智能多联机空调系统整体的深化设计、 制造、检测、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归档、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  

2.2.2   智能多联机空调系统包括:智能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室内机,冷媒管,分支管,冷凝水排水管、保温材料、控制器、智能多联机空调监控系统等以及完成该系统必须的配件。  

2.2.3   投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航站楼智能多联机空调监控系统,包括设置于航站楼TOC监控中心 的工作站、设置于航站楼设备管理中心 的管理服务器和工作站以及相应的客户端软件、控制器、数据转换器、网络处理器等。  

2.2.4   投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工作区(综合业务用房、生活服务中心)智能多联机空调监控系统,包括设置于综合业务用房门卫传达室的工作站,及设置于以及相应的客户端软件、控制器、数据转换器、网络处理器等。  

2.2.5   本项目全部智能多联机空调系统空调机组要求配BAS接口、网络接口,通讯协议开放,协议免费提供。  

2.2.6   提供上述工作所需的附件、备品、备件、资料。  

2.2.7   投标人应服从航站楼机电安装单位安排,配合机电安装单位完成航站楼BIM模型建模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管线BIM模型。  

2.2.8   投标人还应负责工作区(综合业务用房、生活服务中心)智能多联机空调监控系统的空调器室外机数据转换器(DCU)至综合业务用房门卫传达室工作站之间的电气接线、光纤及其跳线、通信线路及线管的深化设计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37.9039万元       

 

2.4交货地点  

运输到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施工现场后,按业主指定地点卸货,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5交货期  

      根据现场情况交付,投标人应提交交付计划由业主审核批准,并与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并必须在2021430日 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施工,于2021530日 前完成所有设备的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具体工期服从业主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被否决  

3.1.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智能变频空调机组系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如果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如果投标人是投标智能变频空调机组系统的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七、资格审查资料”的“(六)制造商授权书”。)  

3.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所投品牌智能变频空调机组系统供货业绩。  

3.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4不接受联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10  22 日至2020 10  28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4登记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   

2)若是企业法人亲自来登记,仅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企业法人委托他人前来登记,则需要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备注: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进行具体项目登记(已登记可忽略),详情可致电020-288660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下 2020 11  17 10 30 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5  开标室    

5.2送达照招标文招标人将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构:广州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东南工作区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邮编:510040  

邮编:510040  

联系人:张晓东  

联系人:陈智斌、梁焯斌  

电话:020-36063195  

电话:020-66358315、66358312、66358318  

 

电子邮件:hwj@ebidding.com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支行  

开户名称:广州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4001491111053001854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  

   话:020-36063195  

招标监督机构: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  

电话: 0759-3588104  

 

 2020 10  22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if !supportLists]-->2)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与本招他投标人一品标;  

<!--[if !supportLists]-->5) <!--[endif]-->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if !supportLists]-->6) <!--[endif]-->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if !supportLists]-->7) <!--[endif]-->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if !supportLists]-->8) <!--[endi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if !supportLists]-->9)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if !supportLists]-->10)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f !supportLists]-->11) <!--[endif]-->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if !supportLists]-->12) <!--[endif]-->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if !supportLists]-->13) <!--[endif]-->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if !supportLists]-->14) <!--[endif]-->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if !supportLists]-->15) <!--[endif]-->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if !supportLists]-->16) <!--[endif]-->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if !supportLists]-->17) <!--[endif]-->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if !supportLists]-->18) <!--[endif]-->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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