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01123-03065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陆小姐
联系人电话:36063435
招标内容:

第一部分  邀请函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  

股份公司本部办公楼: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规划设计为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综合写字楼,建筑面积为9525平方米,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场,面积为1410 平方米,地面停车场,面积为2750平方米。  

中区礼堂: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中区礼堂会议室。  

员工服务中心: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四路,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股份公司车队及员工活动室: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3)项目内容:新机场办公大楼、员工服务中心、中区礼堂会议室、股份车队及员工活动室日常清洁服务工作。日常清洁服务内容为:楼层公共通道、电梯、走火梯、公共卫生间及领导卫生间及地下停车场日常保洁;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if !supportLists]-->2、 <!--[endif]-->采购内容:   

<!--[if !supportLists]-->1) <!--[endif]-->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  

1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卫生保洁服务  

1项  

人民币:53万元/年  

2  

全年清洁物料消耗品  

1项  

人民币:6.399万元/年  

<!--[if !supportLists]-->2) <!--[endif]-->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上述项目地点区域内绿化养护。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在项目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if !supportLists]-->3、 <!--[endif]-->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报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报价人2017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1项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卫生保洁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报价人近三年(2017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营业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人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已注册的除外)。并提供应商登陆系统打印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5) <!--[endif]-->201711至今,报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711年至今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采购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报价人不存在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情形;  

<!--[if !supportLists]-->7) <!--[endif]-->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图格式见附录9  

<!--[if !supportLists]-->8) <!--[endif]-->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10);  

<!--[if !supportLists]-->9) <!--[endif]-->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11);  

<!--[if !supportLists]-->10) <!--[endif]-->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if !supportLists]-->11) <!--[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if !supportLists]-->12) <!--[endif]-->已登记为本项目报价人。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登记时间为20201123日至20201130(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由供应商代表将登记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一)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lufengchan@gdairport.com)进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可不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回复,并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if !supportLists]-->2) <!--[endif]-->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供应商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if !supportLists]-->3) <!--[endif]-->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供应上仍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变更采购方式。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报价人须现场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新机场南工作区机场股份公司办公楼104房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1日,9:30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if !supportLists]-->5) <!--[endif]-->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if !supportLists]-->6、 <!--[endif]-->本项目不设未成交供应商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if !supportLists]-->7、 <!--[endif]-->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址:新机场南工作区机场横二路机场股份公司办公楼104房  

联系人:陆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6063435020-36063455  

<!--[if !supportLists]-->8、 <!--[endif]-->投诉监督  

1)供应商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20-36067950  

2)报价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