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爆炸物训练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20201207-03233 | 截止日期: | 2020年12月14日 17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663-6192670 |
揭阳潮汕机场爆炸物训练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2020〕11号)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揭阳潮汕机场爆炸物训练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爆炸物训练箱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综合安检查爆训练箱(2020新款) |
1套 |
2 |
办公类电子设备炸弹训练箱 |
1套 |
3 |
旅行类电子设备炸弹训练箱① |
1套 |
4 |
旅行类电子设备炸弹训练箱② |
1套 |
5 |
衣物炸弹训练箱 |
1套 |
6 |
箱包炸弹训练箱 |
1套 |
7 |
文具类炸弹训练箱 |
1套 |
8 |
玩具类炸弹训练箱 |
1套 |
9 |
食品类炸弹训练箱① |
1套 |
10 |
工具类炸弹训练箱 |
1套 |
11 |
综合开关识别训练箱(2020新款) |
1套 |
12 |
引爆装置训练箱 |
1套 |
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调试、培训及验收准备工作。
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一年。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712600.00元,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第8项。
四、服务地点:揭阳潮汕国际机场。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是货物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函或代理协议;同一品牌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承包商。
若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地点: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 :00,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一、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纪检人员实名投诉,投诉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663-6192098。
十二、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地址: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登岗镇
电话:0663-6192670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电话:0754-88866333
联系人:宋工
邮箱:gdpz8888@163.com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