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20210224-00272 | 截止日期: | 2021年03月02日 23时59分59秒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电话: | 020-36063049 |
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采购项目已由民航中南地方管理局以民航中南局[2019]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为了提升湛江机场服务品质和旅客体验,需结合现有行李处理系统特点建设一套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采用新的自动化信息采集和分析处理系统,获取行李运输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的行李信息并作相应处理、分析,形成完整的行李追踪数据链,实现行李在所有环节的闭环跟踪。
2.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0万元。
2.3交货地点: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施工现场
2.4工期
投标人的具体生产和安装、调试工期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直至完成行业验收。
工程进度要求:投标人需在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行业验收等工作。具体工期需服从招标人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被否决;
3.2投标人是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的系统集成商;
3.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 2021-2-24 09:30:00 至 2021-3-2 16: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登记资料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号窗口(广州天润路333号)进行投标登记或将投标登记资料传真至(请通过现场或邮件投标登记)进行投标登记或将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liqiuming@ebidding.com 进行投标登记。
4.2投标登记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www.gzggzy.cn下载,填报并盖章),以邮件方式进行投标登记的,需将上述材料原件在投标登记期间按公告地址和联系人邮寄至招标代理处。
提示:投标人在投标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2-24 09:30:00 至 2021-3-2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号窗口(广州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3-24 10:30: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4 开标室(地点请见交易中心网站日程安排或现场场地安排指引)。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东南工作区 |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
邮编:510040 |
邮编:510040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欧思源、李清、蔡俊林、李秋明 |
电话:020-36063049 |
电话:020-66357238、66358313、66358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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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liqiuming@ebiddi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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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支行 开户名称:广州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4001491111053001854 |
2021年 2 月 24 日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if !supportLists]-->2)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if !supportLists]-->5) <!--[endif]-->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if !supportLists]-->6) <!--[endif]-->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if !supportLists]-->7) <!--[endif]-->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if !supportLists]-->8) <!--[endi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if !supportLists]-->9)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if !supportLists]-->10) <!--[endif]-->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f !supportLists]-->11) <!--[endif]-->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if !supportLists]-->12) <!--[endif]-->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if !supportLists]-->13) <!--[endif]-->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if !supportLists]-->14) <!--[endif]-->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if !supportLists]-->15) <!--[endif]-->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if !supportLists]-->16) <!--[endif]-->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if !supportLists]-->17) <!--[endif]-->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if !supportLists]-->18) <!--[endif]-->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