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系统优化及维护项目
截止日期:2021年05月06日 12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人电话:36067878
招标内容:
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运营系统优化及维护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人: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邀请函
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生产运营系统优化及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产运营系统优化及维护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务航空服务基地(FBO)服务楼。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限价
生产运营系统优化及维护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服务年限为三年。
(注:报价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含税),报价包含第一阶段系统优化、系统维护及后续优化、维护、安全故障排除、培训、税费等与生产运营系统有关的全部费用,在项目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2.服务内容:
2.1负责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
求(2021年度)》,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的开发及上线工作(详见下表)。
2.2负责为采购人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三年的系统维护工作。
2.3负责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采购人提出的系统调整、优化和升级需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系统的开发升级及优化实施工作。
(三)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信息平台(wz.gdairport.com)注册登记成为合作商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价(注册成功后可登陆系统打印合作商登记表)。
3.2018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采购人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8年1月1日年至今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或其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4.报价人不存在被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情形。
5.报价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企业,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须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截图格式见附录8)。
6.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须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7)。
7.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须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9)。
8.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所有源代码,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1.报价人单位资质要求:
(1)近三年提供过类似信息化系统开发及维护工作;
(2)应对询价内容的全部项目和服务进行报价;
(3)拥有软件产品著作权并且是与企业网络生产运营系统有关的。
(四)递交报价文件
1.报价人须现场递交项目报价文件,接收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40~12:00(北京时间)。
2.项目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A4综合楼5楼501室,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
3.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五)本项目不设未成交报价人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六)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A4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陈祉君(综合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36067878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项目说明
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生产运营系统优化及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成交报价人,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统筹组织综合评审工作。
1.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及限价
生产运营系统优化及维护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服务年限为三年。
(注:报价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服务费为固定总价包干(含税),报价包含第一阶段系统优化、系统维护及后续优化、维护、安全故障排除、培训、税费等与生产运营系统有关的全部费用,在项目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1.2 采购要求
1.2.1第一阶段优化工期要求: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1.2.2 系统维护及质保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2.3 付款方式要求: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支付乙方根据《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进行开发的开发费用总额的30%,即¥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开发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开发费用总额的70%,即¥ 2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项目验收日期以甲方在乙方提供的本项目验收报告书的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期内第二、第三年的每年度结束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系统优化、调整及日常维护费用,即¥2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年),共计¥4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1.2.4 报价应将相关服务分类报价,报价总和为本项目的项目总报价。
1.2.5 报价人所提供的工作方案必须详细、完整、可靠、可行性强。
1.2.6报价人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信息平台(wz.gdairport.com)注册登记成为合作商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价(注册成功后可登陆系统打印合作商登记表)。
2.定义
2.1 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报价人:指与上文第一部分的第(三)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邀请函、参加报价的独立法人。
采购人: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人:指采购人通过综合评审方式,从报价人中最终选定的合作商。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合同由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成交报价人签订。
3.合格的报价人
3.1 合格的报价人要求见邀请函中的“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4.合格的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服务。
5.报价费用
5.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编写项目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服务、评审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包括:邀请函、报价人须知、合同条款、项目报价文件格式和用户需求书。
6.2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项目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的项目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7.2采购人将通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信息平台(wz.gdairport.com)以补充公告的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在规定的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时间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修改书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报价人均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采购文件的修改书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
8.3为使报价人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时间。
9.采购语言及计量单位
9.1采购人发出的采购文件使用简体中文编写。
9.2采购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三)项目报价文件的编制
10.项目报价文件
10.1报价文件的正、副本须被作为完整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包内。
10.2报价文件的签署要求:报价文件所有须盖公章或签名的部分均须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名,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0.3报价文件包括纸质文件一式5份,计算机文件一式1份。纸质版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4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计算机文件必须是无病毒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套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需采用U盘装载,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计算机文件”,与报价文件正本一起装入密封文件包内。
10.4报价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报价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项目文件密封要求
11.1密封要求:报价人应确保报价文件密闭封装,外皮表面标注“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的字样及对应内容。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报价文件的空隙,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2.1报价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报价人在服务期间提供的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2.2报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3.保密
13.1如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源代码、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可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否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4.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14.1项目报价文件应在邀请函规定的现场递交时间后的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报价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报价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报价文件有效期。这类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报价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类要求。
15.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15.1采购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带“★”号条款)不允许偏离,如项目报价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为报价人的风险。
15.2对报价人须知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四)项目报价文件的递交
16.项目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报价人应将项目报价文件应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
16.2如果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
16.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清而造成报价文件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
17.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17.1报价人应将正本和所有副本,由报价人代表按采购邀请函第(四)条的要求于项目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时间前送达报价地点。
17.2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现场递交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8.迟交的项目报价文件
18.1采购人将拒绝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项目报价文件。
(五)综合评审过程
19.总则
19.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9.2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人内部组成评审小组完成。
19.3本次评审是以采购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选择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报价人。
20.评审方法及步骤
本次评审将对报价人先进行符合性审查,报价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价格评分占比30%,商务服务评分占比70%。
20.1符合性审查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不得当场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内容,从而使其符合本项目要求。
20.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20.3.1评审小组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综合评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a)商务服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b)价格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0.3.2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名次后,如果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综合评分为第一名,由评审小组重新评审确定第一名。
20.4成交通知书
20.4.1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人签发《成交结果通知书》。
20.4.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成交人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
20.4.3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退还报价文件。
20.5合同的订立
20.5.1采购人与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人最终报价承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人放弃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0.5.2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和承诺书等文件材料,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运营系统优化及维护合同
甲方:广东翼通商务航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为切实推动数字化转型工作进程,提高企业运行管理效率,提升客户数字化服务体验,打造公务航空数字化应用标杆,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甲方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的开发及上线工作。
2.乙方为甲方提供合同期限内的系统维护工作。
3.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系统调整、升级及优化需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系统开发及优化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已开发系统及后续开发系统所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源代码等全部成果。
2.甲方有权在系统开发过程中要求乙方对设计开发细节进行调整,且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甲方开发需求的内容进行整改,并对乙方已完成的开发工作进行验收。
3.甲方有权在系统开发完成并审定验收后提出二次变更意见,且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4.甲方有权根据运行实际,在合同期内提出系统调整及优化升级需求。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开发或维护过程中的调研人员、客户经理和技术人员。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期内按照要求做好系统维护工作。
7.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系统优化需求,并帮助乙方在系统开发期间合理安排调研及解决有关协调工作。
9.甲方应提供项目开发过程中乙方所需的生产运营实际使用工作单据模板。
10.甲方应提供符合标准的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甲方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的开发、调试、安装、试运行和正式上线工作。
2.乙方应保证软件的正常运行,且协助甲方解决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3.乙方应对甲方相关岗位员工完成项目系统使用的操作培训和技术培训,并根据甲方要求,在合同期内每年安排1-2次复训。
4.乙方应将系统源代码交给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源代码的内容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客户提供软件开发使用,且确保系统优化及开发所形成的成果不受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影响。
5.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系统调整或整改意见后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
6.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新增的关于系统优化、升级、调整的书面需求后30日内制定开发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在60日内完成开发及上线工作。
7.合同期内,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提供7天x24小时的维保服务,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服务、远程诊断和电话咨询等。
8.合同期内,乙方保证提供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且在甲方报送一般使用故障后15分钟内排除障碍,以保证甲方正常运营生产,遇严重故障时也应全力在24小时内排除。
9.乙方须对项目开发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生产经营数据、采购及服务协议内容等负有保密义务。上述信息只能提供给乙方本项目开发人员查看,不得对甲乙之外的第三方或非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或供查看。
10.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完成并上线的,乙方应根据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由甲方在支付费用时进行扣除。
2.因系统本身原因不能正常运行,且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排除故障,导致甲方生产运营受到严重影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直接经济损失向甲方进行赔偿。
3.针对甲方提出的书面新增、调整或优化需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的,甲方可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赔偿金。
4.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系统问题整改的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经济或赔偿责任。
5.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协议条款,导致甲方相关信息或知识产权泄露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关联经济损失,且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6.乙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约束而引起第三方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合同款并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且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款项支付的,乙方有权每日按照未支付款项的1‰作为滞纳金,直至支付完成。
8.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对应的阶段性合同款。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六.合同费用及结算
1.总额:合同总额为¥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费用包括2021年度支付《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开发费用的人民币叁拾万元,合同期内分别于第二、第三年的每年度结束前支付的人民币贰拾万元/年的系统优化、调整及维护费用。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支付乙方根据《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进行开发的开发费用总额的30%,即¥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合同签订日期以甲乙双方较晚完成合同签署方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2)《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开发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开发费用总额的70%,即¥ 2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项目验收日期以甲方在乙方提供的本项目验收报告书的签署日期为准。
(3)合同期内第二、第三年的每年度结束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系统优化、调整及日常维护费用,即¥2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年),共计¥4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5)甲、乙双方采用人民币结算。
七.合同变更及员工聘用禁止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双方明确,在合同期限内以及在合同期限终止后12个月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通过任何途经聘用乙方派出的技术服务人员,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聘用人员的3个月技术服务费作为赔偿。
八.知识产权约束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源代码、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设备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在获得甲方许可后,可使用本系统的有关内容。
九.项目联系人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
十.乙方提交设计开发成果
设计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乙方根据《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和本协议约定内容,以电子原件方式向甲方提交设计开发结果。合同双方可按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需要,乙方分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设计开发成果。
十一.保密条款
1.因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设备和其它信息,只要不为社会共众所周知,乙方均应予以保密,且只能在本合同目的范围内使用。
2.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上述信息,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上述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3.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客户)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违反本约定,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以及甲方本项目的利润损失和支出的必要费用。
十二.应用系统安装、培训、维护及验收标准和方法
1.应用系统安装调试内容详见《项目实施方案》。
2.培训内容详见《项目技术方案》。
3.维护:自应用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非甲方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提供合同期内免费维护服务。
4. 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参考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共同确定验收标准和方法,由甲乙双方对完成结果进行验收。乙方提交的验收文档包括:
(1)项目开发所有源代码;
(2)《系统管理员手册》(包括安装说明、系统设置、客户开发说明,产品开发工具包SDK说明、系统备份、系统安全事项等);
(3)《用户操作培训手册》(包括操作使用、注意事项、系统常见问题解答等);
(4)《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数据库字典》(系统所用到的所有数据库表格及字段的详细说明);
(5)系统开发验收报告《翼通公司生产运营系统验收报告》。
十三.合同终止
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或双方一致认可提前终止合同,按照双方协商进行费用处理。
十四.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2021年度)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甲方代表签名:
附件:
生产运营系统优化第一阶段需求
(2021年度)
第四部分 项目报价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
/UploadFiles/附件3:翼通公司生产系统优化项目采购文件0412_20210426113011073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