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机场停机坪改造工程项目测量和勘探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160520-00896
截止日期:2016年05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张东
联系人电话:020-36063098
招标内容:
惠州机场停机坪改造工程项目
测量和勘探服务询价公告
 
受委托,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定于近期就惠州机场停机坪改造工程项目测量和勘探服务公开询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州机场停机坪改造工程项目测量和勘探
(二)询价单位: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989万元
(四)项目需求概况
测量要求
一、工程测量目的:
为惠州机场改造停机坪项目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二、测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三、测量范围
测量区域的范围:见测量范围图。
四、测量任务
测绘民航机坪及其周围指定区域的1:1000地形图。
测绘本次测量范围内以及周边水系、沟渠分布平面。
对本次扩建道面与现状道面新旧水泥混凝土道面相交处(道面,非道肩,因道肩要拆除)边缘的板中和板角应进行准确的高程测量,其测点误差应不大于正负3毫米,绘制成1:200~1:400的平面尺寸高程图,高程标注到毫米。
五、测量要求:
一、平面、高程控制点(网)测量
本次测量高程系统需与机场现状跑道、滑行道及站坪高程系统相统一。
场区首级平面控制点沿机场总平面周边布置为宜,首级高程控制点的布置应与首级平面控制点的布置相结合,可利用相应平面控制点标石作为高程控制点的标石。
首级平面测量采用一级导线,首级高程测量采用二等水准。
场区首级平面、高程控制系统的引建,用来控制机场高程和平面位置,必须与国家高一级或同级控制点(网)相联系。若当地无二等水准点时,可引用三等水准点,其外引可取相应精度,但场区中应加密首级平面、高程控制点(网),以保证测点的精度不得降低。
测量范围内各线排水沟应测绘其平面图,并编号反映在地形图上,应全程测量其纵断面图,对水沟起点、终点、横断面变化处应测量其横断面图。
二、地形图测绘(1:1000)。
本地形图测绘比例为1:1000,等高线基本等高距为0.5—1.0米。地形地物变化处应加密测点,并标出代表性的高程。对机场现状测量应能准确反映机场原有构筑物,包括现有机场建筑物、道路、外路管线、围界、挡土墙、排水沟等。
地形图测绘除一般的地形地物外,要求突出表现河流、沟渠、水塘等水系及其构筑物(要求标有沟底高程)、道路交通干线、电力及通讯线路等。
地形测量精度要求详见《工程测量规范》。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操作,严格控制测量精度,以保证测量成果的精确度。
 三、测量完成后应提供以下资料和图纸资料
测量成果必须包括前述各项内容,及规范规定的内容。
场区首级平面、高程控制点成果表。
机场指定区域1:1000地形图。
“测量范围图”内道面平面尺寸定位图。
本测量要求指定区域内的排水沟平面及其横断面、纵断面。
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测量单位应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同的图形、数据文件光盘二份,包括(�dwg或�dat文件)。
电子文件中图层分布要明晰,即每个图层应代表一类地形地物。如等高线层、地形点层、建筑层、池塘层等等。
 
勘探要求
1 总则
1.1 勘察目的:为惠州机场改造停机坪工程场道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关岩土工程设计参数。
1.2 勘察中,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确保地下管线、管道不因勘察而遭到损坏;保持勘探点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护绿化;确保行人、车辆以及勘察者自身、勘察机具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 勘察任务
2.1 详勘应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1) 查明场地的地形特征、地貌类型。
2) 查明场地主要地质构造、断层与性质、地震烈度、工程地震特征及不良地质构造情况。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进行详细的地震效应评价。
3) 查明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概况,进行机场环境工程地质评价和地质灾害预测,提出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和监测措施建议。
4) 详细查明场区岩土类型、成因、分布规律。
5) 详细查明场区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指标。
6) 查明场地有无特殊性岩土(包括深厚新近填土)和需进行处理的不良地质作用,对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情况作出详细的分析、评价及处理建议,并提供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图。
7)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岩溶、滑坡、崩塌、地震液化等)及类似不利地质条件(埋藏古河道、非岩溶土洞、墓穴等)的性质、分布、规模。提供不良地质作用(如岩溶问题等)的分布情况及详细评判过程。如需要可增加物探方法对地下岩溶等问题进行详细摸查。
8) 查明重要岩土工程问题(地基处理、高填方等)的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地基处理、高填方填筑、高填方边坡防护等设计所需的基本岩土参数。
9) 查明沟、塘的分布、断面尺寸、形态特征,查明暗浜、古河道的分布范围和岩土特征,查明场地沟、塘、河、湖底的淤泥性质、分布、厚度及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10) 查明场地地表土情况。
11) 评价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对主要岩土工程问题提出技术解决方案的初步建议。
12) 查明挖方区、净空处理区、借土区的土石材料性质,并统计土石比(除应给出全场综合土石比外,为便于全场土石方调配,还应按不同分区分别统计;当存在多种石料时,若性能差别较大,还应按不同类别详细统计),并从填料性质、填料压实性能、填料最小强度指标等方面,对土石材料作为道槽区填料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13) 对高填方边坡稳定影响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价,提供场地内主要填料在不同压实度下(88%~96%),边坡稳定计算所需的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14) 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情况。
3 勘察执行标准
3.1 主要执行规范为《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 一般性要求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7章有关要求执行。
2) 涉及软土、膨胀土等特殊性岩土问题,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8章有关要求执行。
3) 涉及岩溶、滑坡、地震效应等特殊地质作用问题,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9章有关要求执行。
4) 地表土、挖方区土石材料性质及土石比、高填方边坡工程等专项勘察,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10章有关要求执行。
5) 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12章有关要求执行。
6) 勘察报告应根据本技术要求内容,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13.3节有关要求执行。
7) 现场原位测试项目适用性见《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附录B。
8) 室内岩土试验项目适用性见《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附录C。
9) 若场地需进行物探勘察,则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附录D要求,选用适合的、经济的方法对场地进行初步的物探勘察。
10) 水文地质勘察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6.4节有关要求执行。
3.2 当以上两款规范未详细规定时,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修订版执行,除此之外,飞行区可优先参考公路行业相关规范,如《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等,航站区、工作区可优先参考建筑行业规范,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等。
 3.3当场地存在特殊性岩土、不良地质作用时,除需满足《民用机场勘测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应的地区、行业特殊性土相关规范要求,如《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等。
4 勘察范围
4.1 本次勘察范围详见附图《详勘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5 勘察点的布置及勘探深度
5.1 飞行区勘察点布置按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7.3.3点有关要求执行。
5.2 高填方边坡稳定影响区勘察点还应满足《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10.4.6点有关要求。
5.3 飞行区勘探深度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7.3.4点有关要求执行。
5.4 高填方边坡稳定影响区勘探深度还应满足《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10.4.7点有关要求。
5.5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或间距:
1) 在预定深度内有特殊性岩土层或有溶洞、土洞等不良地质情况时,勘探孔勘探深度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调整。
2) 特殊土分布区域,可视情况适当加密勘探孔平面布置间距,以查明其分布情况。
3) 勘探深度不应小于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尤其当土层为软弱土时,具体要求详见《民用机场勘测规范》8.1节。
4) 除此之外,如场区内存在其它特殊土,需满足《民用机场勘测规范》第8章相关要求。
5) 所附的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仅供招标用,勘察单位进场后,应根据机场最新总平面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现场原位测试、室内实验取样等需求,按本勘察技术要求的勘探点布置原则重新布置,并及时报予我院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
6 取样和试验
6.1 取样测试应符合《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7.3.6~7.3.10点有关要求
6.2 所需的现场测试、室内实验项目以及试验数据统计、评价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12.1节确定。
7 水文地质勘察
7.1 水文地质勘察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 5025-2011)第7.4节有关要求执行。
8 成果报告
8.1 要求勘察报告资料完整,内容可靠,条理清晰,文字、表格、图件相符。
8.2 勘察报告包括文字部分、表格、图件,其中图形文件为*.dwg格式,文字格式为*.doc格式,并应提供相应的光盘。
8.3 应提供各钻孔土层分布详细数据(钻孔坐标、孔口标高、各层位标高、层厚等)的excel格式文件。
9 其它
9.1 为节省投资,在勘察点、取样、试验测试点布置时,应尽量考虑使用前期勘察成果,但最终报告应保证可脱离前期勘察报告独立使用。
9.2 勘察工作进行过程中,随着场地工程地质情况的逐步明了,我院可能根据现场发现的实际岩土工程问题,增加或变更本技术要求中的相关内容,敬请勘察单位在勘察过程中及时与我院相关设计人员进行沟通。
9.3 本技术要求中未尽事宜及不明之处,请按相关规范、规程执行。
由于目前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站坪扩建方案进行布勘探点,随着设计的深入,如果机场平面有变化,勘探布点会做相应的调整,特此说明。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近三年内(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必须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及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经济纠纷及相关不良记录;
 5、报价人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管理平台(http://wz.gamc.cn/)上完成合作商注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合格投标人的产生:
招标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小组按上述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择优产生合格投标人。
(八)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法人签字并盖章)、授权委托书(须法人和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新的证件;
   3、投标人资质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公司简介》、过去三年承接的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首页和尾页、合同的甲乙丙三方、合同号、合同的详细标的和三方签章及合同生效时间、并加盖公章)、有效的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并注明客户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所有提供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
   5、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 评比办法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4日16时;
2、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于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或寄递,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的报价,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如期送达或寄递,需至少在截止时间前24小时联系询价联系人,经同意后方可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报价文件,并在之后三天内补齐要求的纸质报价资料;
3、报价文件需包含采购人提出的全部内容,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弄虚作假,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人需对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密封报送;
5、报价为包干价,项目限价21万元。
6、若响应报价只有一家单位,询价人有权重新再次询价,或者可与报价人再进行价格谈判,以谈判后的价格为准,报价人需无条件同意此项要求。
(十) 评审方式
在报价人满足询价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以优质合理低价作为评审标准,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4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3606309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白云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四路
邮编:510470
邮箱:zhangd@gam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