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吴川机场地面服务保障业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10908-01878 截止日期:2021年09月14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唐生 联系人电话:0759-3255289

湛江吴川机场地面服务保障业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委托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吴川机场地面服务保障业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湛江吴川机场地面服务保障业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HDL-ZJ-2021-001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  

联系人:陈生、唐生    联系电话:0759-3255030、3255289  

违纪投诉(或监督电话):0759—3255025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759-3480828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36号碧瑞花园8号楼2层01商铺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航、东航、国航及其分子公司的航空公司的旅客服务项目、桥载设备操作及一般勤务项目、值机项目、行李查询项目  

第二标段:除三大航(南航、东航、国航及其分子公司)以外的其他航空公司(简称:其他航)的地面服务保障业务包括旅客服务项目、桥载设备操作及一般勤务项目、出发厅值机、问询及导乘项目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服务期限为1+1年,第二标段服务期限为1.5年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旅客服务,值机,行查项目控制价为175万元(固定控制价)+95元(控制价)/每保障架次费用,桥载设备及一般勤务控制价为112元/班次。  

第二标段旅客服务,出发厅值机、问询及导乘项目控制价为280万元(固定控制价)+145元(控制价)/每保障架次费用,桥载设备及一般勤务控制价为112元/班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投标限价范围的,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该网站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投标登记时提交。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该网站截图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投标登记时提交。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投标人近三年(2018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登记时提交,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018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8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标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登记时提交,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在近三年(自20181月1日起至今)内未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截止投标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登记时提交,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在近三年(自20181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登记时提交,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投标人须依法承接本项目业务内容(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登记时提交,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九、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 9  8 日起至2021 9  14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36号碧瑞花园8号楼2层01号商铺)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合作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合作商,注册信息页面网页打印件在开标时提交。  

2、只有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投标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没有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提供网页打印页)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5)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  

6)关于依法承接湛江吴川机场地面服务保障业务采购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二)。  

每个标段需提供一套资料,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登记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1年 9  28    9 30分,地点为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 3 号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根据湛江市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在开标现场出示“粤康码”、“行程卡”,若14天内其行程不在湛江市的,需同时出示72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759-3255289,地址:湛江市机场路24号。)  

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招标结果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网址http://wz.gdairport.com/)及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anjiang.gov.cn)上发布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答疑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anjiang.gov.cn)上发布  


附件一:  

承诺函  

致: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  

一、我司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司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司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的情况。  

四、2018年11日至今,我司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8年11日至今我司(包括关联公司)与招标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  

五、我司在过往三年内没有因劳动争议受到行政或法律处罚,没有提供或泄露过合作公司的商业秘密,出现过事故或有负面宣传的投标人一票否决。  

六、我司在本次投标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  

七、我司在近三年(自2018年11日起至今)内未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截止投标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  

八、在近三年(自2018年11日起至今)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九、本公司承诺,如若中标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其全权代表本公司管理本项目的现场运作并负责作业现场的业务处理。本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如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需书面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本公司保证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具有同等或者以上的专业资质和管理经验。  

我司如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附件  

关于依法承接湛江吴川机场地面服务保障业务采购项目的承诺函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湛江机场公司: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依法可在湛江市范围内承接本次招标的业务服务项目,若我单位为中标单位,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的办理,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投标、中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赔偿以上保证金所不能弥补的招标人的其他损失。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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