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10922-01988
截止日期:2021年09月27日 15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人电话:86120901
招标内容:

1.   项目说明  

1.1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就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成交合作商,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组织综合评审工作。  

1.2   采购范围  

1.2.1采购内容及限价: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就知识产权申报代理服务项目,项目最高限价11万元其中申请阶段代理费发明专利限价3900元、实用新型限价1900元、软件著作权限价700元授权阶段代理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各限价60元。  

注:报价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1.2.2采购内容:  

报价人协助采购人向专利局申报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20项、软件著作权10项。  

1.2.2.1.专利申请事务  

1)采购人报价人均指定人员作为双方各项事务的项目联系专员,进行双方各项事务的沟通。  

2)采购人根据申请内容,向报价人提供相应的技术交底书;报价人在收到技术交底书后,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内容和拟申请的专利类型,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采购人企业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应提供国内专利的初步检索服务。  

3)报价人出具专利申报方案,包括专利名称、类型等,并与采购人确认。  

4)报价人自收到采购人确认后启动专利文件撰写工作,在撰写过程中,报价人指派的人员与采购人技术人员视情况沟通、完善文件。  

5专利申请文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定稿后,由采购人提供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委托书等必要的资料后,由报价人正式递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6)采购人委托的的专利申请获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报价人应及时转交给采购人,并垫付代缴申请阶段的官方费用;报价人按月开具代理费及官费发票,同时提供官费代缴收据,向采购人请款。  

7报价人跟进及负责处理好各种中间文件的转发及答复工作。  

8)报价人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应及时转交给采购人,并垫付代缴授权阶段的官方费用;报价人按月开具代理费及官费发票,同时提供官费代缴收据,向采购人请款。在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报价人应及时将《驳回决定》转交给采购人,并应向采购人企业说明后续的复审程序以供采购人企业参考。  

9)报价人在收到专利证书后,应及时转交给采购人企业收存。  

10)报价人应监控采购人专利的年费缴纳期限,及时提醒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指示完成年费代缴工作。  

1.2.2.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  

1)采购人报价人均指定人员作为双方各项事务的项目联系专员,进行双方各项事务的沟通。  

2)采购人根据申请内容,向报价人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用户手册及申请表。  

3)报价人出具软著申报方案,并与采购人确认申报清单。  

4)报价人自收到采购人确认后,启动软件著作权登记文件的处理工作,在处理过程中,报价人指派的人员与采购人技术人员视情况沟通、完善文件。  

5软件著作权申报文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定稿并配合盖章纸件,由报价人正式递交至版权局。  

1.3   采购要求  

1.3.1    报价人的项目报价应将相关服务分类报价,报价总和为本项目的项目总价。  

1.3.2    报价人所提供的工作方案必须详细、完整、可靠、可行性强。  

1.3.3   报价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1.3.4  报价人必须提交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项目报价文件。

/UploadFiles/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_20210922143834138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