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工程航站区特殊消防设计咨询
项目编号 | 20211118-02497 | 截止日期: | 2021年12月15日 10时3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老工 | 联系人电话: | 020-36063195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工程航站区特殊消防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工程航站区特殊消防设计咨询,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T3航站楼
白云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近期设计目标年2030年,设计年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其中国内年旅客吞吐量2100万人次,国际年旅客吞吐量900万人次;远期设计目标年2045年,设计年旅客吞吐量4000万人次,其中国内2400万人次,国际1600万人次。
三号航站楼本期工程设计年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近机位55个(30C23E2F),建筑面积499954平方米,另设地下设备管廊33682平方米,地下行李专用设施45442平方米,登机桥固定端32798平方米、行李传输夹层28480平方米,往远期卫星厅捷运站、行李隧道面积18704平方米,远期扩建面积26900平方米,总计685959平方米。
三号航站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最高点高度44.350米,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Ⅰ级。
T3航站楼建筑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钢结构网架屋盖形式,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抗震设防类别属于重点设防类(乙类)。
三号航站楼主要由主楼和指廊两大部分组成,其中主楼主要作为国内、国际进出港旅客办理进出港手续及行李处理场所,指廊主要功能为国内、国际旅客候机厅、进出港通道及机坪用房。
(二)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
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位于三号航站楼主楼的南面,主要包括综合交通中心、停车楼及旅客过夜用房三大部分。其中旅客过夜用房非本次评审范围。作为三号航站楼的配套服务设施,其主要功能为三号航站楼进出港的旅客与地面各种交通工具(城轨、地铁、高铁、大巴及私家车)换乘的场所。总建筑面积为242337平方米,建筑类别为一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为多层混凝土框架结构。
综合交通中心主要功能为三号航站楼进出港的旅客与地面各种交通工具(城轨、地铁、高铁、大巴及私家车)换乘的场所。到港旅客通过南北向人行通道,可进入交通中心换乘私家车、网约车和租赁汽车。地下可换乘城际、地铁及高铁,继续向南可平层到达旅客过夜用房。交通中心地下1层,层高10.75米,地上2层,层高6.0-7.5米,建筑高度约15.80米,建筑面积61354平方米。
停车楼主要功能为两座单元式旅客停车楼,地上3层,层高3.8米,地下2层,层高4.0-6.5米,与交通中心合建,建筑高度约15.80米。停车楼面积共为180983平方米,提供3149个车位。主要供旅客停车、酒店和网约车及租赁汽车停车使用。防空地下室位于停车楼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拟建人防建筑面积为41776平方米,共设有16个人防防护单元。平时功能为汽车库,战时功能为医疗救护站、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专业队装备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所、二等人员掩蔽所、物资库、人防战时电站,抗力级别为核5常5级、核6常6级;战时掩蔽人数为9535人。第二航站区制冷机房及发电机房共享设于停车楼地下层。
2.2 招标范围:
(一)三号航站楼
1、消防特殊设计咨询的范围
三号航站楼消防特殊设计范围包括航站楼近期航站楼工程、远期南指廊工程及远期往卫星厅捷运站工程。包括总平面设计、平面功能布局、行李设备区、捷运区设计、机电设计、地下室、综合管廊设计及航站楼与综合交通中心、与捷运站衔接部位等特殊消防设计。
2、消防特殊设计咨询的重点
(1)总平面特殊消防设计:对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消防救援窗设置以及登机桥底净高等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并提供设计依据。
(2)平面特殊消防设计:对公共区与非公共区防火分区的划分、消防电梯的设置、公共区疏散距离、疏散楼梯、避难走道的设置等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并提供设计依据。
(3)行李设备区特殊消防设计:对行李机房防火分区,疏散距离,与航站楼上下层连通部位、行李管廊等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并提供设计依据。
(4)捷运区特殊消防设计:对捷运站台站厅及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分区、疏散方式、疏散宽度等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并提供设计依据。
(5)机电特殊消防设计:对航站楼的机电系统,含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并提供设计依据。
(6)地下室、综合管廊特殊消防设计:对航站楼地下车道、设备区、综合管廊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并提供设计依据。
(7)衔接部位特殊消防设计:航站楼与综合交通中心、与捷运站及与行机设备机房衔接部位等进行特殊消防设计,并提供设计依据。
(二)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
1、消防特殊设计咨询的范围
与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相关的特殊消防设计,包括平面布局、旅客流程、机电设计、建筑物周边室外场地及消防车道、与轨道交通衔接部位、旅客过夜用房造成的影响等;
2、消防特殊设计咨询的重点
1)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除自身功能外,整体建筑还与旅客过夜用房、地下轨道交通融合为一组大型交通枢纽综合体,各布局功能密不可分,需进行统筹设计,中标单位需要对整体建筑的消防设计制定总的消防策略,牵头协调轨道单位按照制定的总消防策略进行各自的特殊消防设计。
2)对于综合交通中心、轨道站厅所形成的公共空间大面积防火分区进行特殊消防设计论证,并提供设计依据;
3)对综合交通中心的消防疏散人数计算提供设计依据;
4)对综合交通中心值机托运设备、地下管廊的特殊消防设计提供依据;
5)旅客过夜用房(酒店)对于综合交通中心带来的建筑消防属性影响进行分析定性;
6)综合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超长建筑体型对于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的影响进行特殊消防设计论证;
7)其余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解决及明确的消防设计问题。
2.2.2 服务期限要求
特殊消防设计报告提交时间暂定2022年1月31日前,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430,0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接过公共建筑消防设计研究咨询或特殊消防设计咨询工作(需提供合同或委托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所承载的证明内容需能体现消防性能化分析或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相关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申请声明》。
4.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4登记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或将登记资料盖章扫描发至邮箱:songzhichao@ebidding.com 进行投标登记(工作人员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投标登记),登记完成会有邮件回复,如邮件未及时回复请致电:020-62718396。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
4.2 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需前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系统无法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28866000。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投标登记时间。
3、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完成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
联 系 人:老工 |
联 系 人:宋工、李工、陈工 |
电 话:020-36063195 |
电 话:020-62718396、66251180、 6635831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ongzhichao@ebidding.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
账 号:- |
账 号:120905690610808 |
招标公告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在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经济纠纷及相关不良记录;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