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航站楼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 20211122-02531 | 截止日期: | 2021年12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郎军 | 联系人电话: | 13632102595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的业主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T2航站楼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新建航站楼保持与原航站楼的连接呼应关系,建设东五,东六,西五,西六指廊及T2主楼,并通过预留后期建设的西四,东四指廊与原TI航站楼连接。新建T2航站楼分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为65万平米。对T2航站楼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现状分析,白云国际机场有大规模的客流量与货物吞吐量,作为多个业务系统的底层支持的视频监控是机场建设的基础核心系统,而现阶段T2航站楼的视频监控系统因机场整体吞吐量的迅速增长,使用单位的运维需求出现了很大变化,视频监控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期建设一套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增强机场安全防护屏障,提供监控系统的为一线警员在办案时提供线索、证据等给予极为有利的帮助。同时,能够更好的满足机场管理与运维的需求,实现其发展与规划,建设成为便捷化、集成化、智慧化的交通枢纽,成为保障机场社会安防、打击各种犯罪、构建法制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强有力武器。
2.2招标范围
二号航站楼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改造。
2.3 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
2.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654521.5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4339.09元,暂列金1131964.37元。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工期:
2.6.1计划2021年12月20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完工,暂定施工工期为193天。具体开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批准开工报告之日起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6.2建设单位欢迎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投标文件。
2.6.3投标单位因自身原因而加班赶工,其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6.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惩戒”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3.6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投标人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股东没有与招标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法律诉讼关系(须提供签署盖章的《承诺函》);
3.8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营业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2018年至今与招标人(包括其下属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且失败的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止(节假日除外)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amc.cn)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登录、注册、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购买:
1) 国e平台的域名及登录方法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portal/html/index.html#page=main:user_guide)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投标人的注册方法:
注册时须在国e平台上传以下证件:
序号 | 注册资料 | 资料要求 |
1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
2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
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投标人注册手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3)投标申请: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并自查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②在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于国e平台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
③完成有关投标申请文件的编制(采用WORD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④上传前述电子文件至国e平台;
⑤自行检查是否能正常下载并打开阅读。完成投标申请资料上传后,此时显示为“待确认”状态。
⑥请耐心等待招标代理的通知,无需电话通知或咨询进度。投标人应确保投标申请时所登记联系方式的准确并及时查阅有关通知。
4)购买招标文件:
接到招标代理通知或投标申请状态由“待确认”更新为“通过”后,登录国e平台完成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注意:本次招标仅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具体步骤:
①登陆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网银支付、微信支付)完成购买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常用文件中《线下招投标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手册》);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登录国e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30,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9号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若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够3家,该项目将延长投标登记时间或重新组织招标。)
8.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咨询:
招标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
联系人:郎工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联系人:欧思源、李秋明
电话:020-66357238、66358319
邮箱:liqiuming@ebidding.com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6069149
招标投诉电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36067950
违纪违法举报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020-36069295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在全国范围内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且查无实据的;
(18)具有下列虚假、恶意投诉行为之一的: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