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吨集装货物装载机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11123-02549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06日 17时3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人电话:36067612
招标内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14吨集装

货物装载机(电动式)

设备采购项目

(谈判编号:0724-2100A20N498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11



 

第一部分     - 1 -

第二部分    - 3 -

第三部分    - 8 -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以下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并提交项目报价文件: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14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内容:采购14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1单价最高限价均为350万元。

2.   邀请说明

2.1  由于采购人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14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4-2100A20N4983 ”的两次招标中,投标人均不足三家,无法完成项目采购,特此转为竞争性谈判。

2.2  由于贵司之前已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故本次谈判无需另外报名。

3.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3.1  递交时间:2021年1126(北京时间,下同)起;

3.2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269∶30止;

3.3  递交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地勤公司

3.4  注意事项:应邀人应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前来递交文件及参与谈判,届时请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证明书。另外需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正副,密封相应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及一次报价表(正本一份,密封)。

4.   谈判时间和地点

4.1  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1126上午9∶30;

4.2  谈判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地勤公司517会议室

5.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地勤公司  

邮政编码:

5100470

电    话:

02036067612

联 系 人:

先生

投诉电话:

先生  02086124512

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

电话:

020-66357238、66358319

联系人:

欧思源、陈栋、李秋明

邮箱:

liqiuming@ebidding.com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

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18


 

 

 

 

第二部分

 

 

 

 


一、说明

1.供应商须知

1.1  本谈判文件基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14吨集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4-2100A20N4983 ”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以下统称“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

1.2本次谈判邀请的对象仅为该招标项目第二次重招中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3 本次谈判交货期需求为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交付。

1.4 本次谈判所采用的评分细则、商务技术要求均以该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1.5 本谈判文件要求与上述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谈判文件为准。

2.报价文件的构成及要求

2.1报价文件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一次报价表(格式参见第三部分,提交一份,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除本谈判文件第一部分《报价邀请函》的要求外,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3)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供应商保证

3.1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都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文件的签署、密封和装订

4.1报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套。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2《一次报价表》必须单独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采购人名称及地址;报价地点及时间;项目名称及编号;报价子项;供应商名称及地址等。

5报价有效期

5.1报价有效期为60天,报价文件自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的这段时间内应保持有效。

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延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不改变,并相应延续。

6报价文件的修改

6.1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按递交要求送达采购人。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否则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

7报价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7.1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报价文件。采购人不接受迟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

7.2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7.3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报价文件。而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至报价有效期止的这段时间内,不允许撤回报价文件。

8. 竞争性谈判费用

8.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编写项目报价文件和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所有费用,不论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及评审

8保证金

8.1本次谈判无需收取谈判保证金。

9谈判小组

9.1本次谈判由采购人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5人组成。

9.2本次谈判评审由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9.3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及对报价文件和最终谈判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0谈判形式

10.1以递交材料的顺序确定供应商谈判的先后排序。

10.2 谈判小组按谈判排序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需求、服务和价格进行相同轮次(视谈判效果采用一个或多个回合)谈判,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明确或优化需求,进一步统一报价依据,使所有报价具有可比性。谈判过程,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报价和相关信息。

10.3最终报价:谈判期间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谈判小组对用户需求内容作出增加调整,或对采购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将会被谈判小组拒绝。

10.4谈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需求、合同执行计划、服务等以及谈判小组认为必要的涉及采购项目的其他内容。

10.5 谈判过程,供应商提交的澄清回复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当场签字后即时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1评审原则

11.1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11.2 谈判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澄清回复和最终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而予以拒绝。

11.3谈判小组将本着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精神,以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澄清文件、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对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11.4参加谈判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采购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邀请竞争性谈判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谈判小组的正常工作。

12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2.1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

12.2评审程序:按谈判排序逐一谈判,然后进行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才能进入综合评分。

12.3谈判排序确定后,谈判小组按顺序与供应商进行服务、商务内容的澄清和谈判。谈判过程中,准许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报价文件进行补缺、补充、修改和澄清。

12.4价格评审与校核

1)谈判小组将详细分析、核对每一份报价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误差,并加以修正。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除外);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认为应该进行的价格调整。

(2)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3)如供应商提交的一次报价表与响应文件中不一致的,以一次报价表为准。

12.5详细评审排序及评审结果产生:

谈判小组按综合评分由顺序排列,第一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如此类推。谈判小组将谈判过程及评审结果形成评委意见书。

12.6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

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谈判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1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邀请竞争性谈判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2.8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邀请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了方案或报价后仍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

1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4质疑与投诉

14.1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评审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和有具体内容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4.2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提出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采购人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如下:

采 购 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510470

投诉电话:

先生 020-86124512

15成交通知书

15.1成交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15.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签订合同

16.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16.2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7. 成交服务费

17.1成交人缴纳的费用: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为计算基础,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费率按货物招标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7.2成交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但不在报价中单列,以人民币支付,业主不再另行支付给成交人。

 

 

 


 

 

 

 

第三部分


 

一次报价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0724-2100A20N4983

 

序号

项目名称

原产地

品牌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设备






总价必须包含应付的销售税、进口环节税(关税和增殖税等)和其它税项,以及运保费等。

1.1







1.2







1.3







……

………






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

服务费






4

其他






5

总价




 

说明

1.  如果总价与单价不符, 则以单价为准


2.  表中的单价应包括项目制造或装配中采用的组件和原料的已付和应付的销售税、进口环节税(关税和增殖税等)和其它税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