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机场飞行区临时道路及附属工程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3日 12时1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人电话:36063093
招标内容:
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惠州机场飞行区临时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惠州机场飞行区临时道路及附属工程。
1.2项目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
1.3项目内容:范围参考由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其中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沟塘围界边修建一条宽5m,长约520m的施工临时道路。临时道路整平面积3180㎡,清除新建道路范围内的树木、植被,沟塘抛石挤淤填筑约高6m,沟塘沿边设置钢管警示柱。
(二)东部安防围界北侧区域清表约36827㎡,清除地面建筑垃圾、宅基地,道槽区清草皮土厚度0.2m,清腐殖土厚度0.3m,土面区清草皮土厚度0.2m。(清除厚度按设计图纸要求)。
(三)新建、迁改临时围界。
1.现有道路横穿村庄养殖场,新建约150m彩钢板围挡;
2.鱼塘旁边部分路段现状有两道围界,拆除其旧围界。
3.迁建道路围界约520m。
4.在现有东部安防围界至沟塘围界新建约200m临时围界。
(四)开工仪式场地布置,活动策划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开工活动所需的场地平整、策划设计、物料制作、设备租赁、运输、安装及相关人工费等内容。
(五)上述工程内容未列出,但属于本项目范围内新增的其他工作(如工程设计变更等)。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 | 其中:暂列金额 | |
1 | 惠州机场飞行区临时道路及附属工程 | 1项 | 人民币:3865050.69元 | 人民币:305567.99元 | |
合计 | 人民币:3865050.69元 | 人民币:305567.99元 |
注:1)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格式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2)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报价,报价人总报价须低于采购人控制价,如报价文件所报总价超出本项目的限价,采购人有权将其报价作废;
3)报价应在充分考虑现场的施工条件、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按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包括工、料、设备、管理、机械进退场、措施费用、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4)报价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场状况和已经具备的条件,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中断或不连续性等各种不利因素,所发生的费用综合在报价中。
5)报价人接到成交通知后须即刻按采购人要求组织机械进场,合同签订事宜同时进行。如以合同签订原因拒绝按要求组织机械、人员进场,采购人有权废除中标资格或处以罚款,所有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2.2服务内容:施工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和设计文件,报价人应在要求的工期内,严格按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3服务期限:(一)本工程工期为20日历天,具体日期为采购人批准开工报告之日,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成交单位送交竣工验收资料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其中节假日、雨天以及由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或施工程序不合格所造成的耽误日期也并记在内,不能后延)。
(二)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报价文件。
(三)项目工期较为紧张,成交单位须根据现场情况综合分析,且须加大现场机械人员的投入,其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明确可选取其他非企业法人组织,如: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3.2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供应商(包括其关联公司)近三年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样版见附录3)。
3.3供应商出具本采购公告发布后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格式要求详见附录8);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图格式要求详见附录9);
3.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5未被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列入拒绝合作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若需联合体报价,由采购人自行调整)。
3.7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及证书需处于审核有效期内。
(注:事业单位不适用上述第3.3条第(1)款。)
4、 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 供应商须现场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 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白云机场东南工作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工程建设指挥部401办公室,联系人:罗工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10。
4) 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 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5、 本项目不设未成交供应商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6、 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白云机场东南工作区工程建设指挥部401办公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36063093
7、 投诉监督
供应商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联系电话:020-36063159
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详见上传附件:
附件1.惠州机场飞行区临时道路及附属工程采购文件(综合评审)_附件1惠州机场飞行区临时道路及附属工程采购文件(综合评审)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