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电动车充电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20211217-02792 | 截止日期: | 2021年12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郭坚 | 联系人电话: | 13760640028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
有限公司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致广州特来电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需对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云机场地勤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提供白云机场地勤电动车充电服务
3.采购限价:(1)飞行区充电站:1.50016875 元/千瓦时(按《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供应及管理协议》执行电价为0.70016875元/千瓦时,按(粤发改价格〔2018〕313号)执行充电服务费为0.8元/千瓦时);
(2)公共区充电站:1.30016875 元/千瓦时(按《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供应及管理协议》执行电价为0.70016875元/千瓦时,充电服务费按市场收费标准执行充电服务费为0.6元/千瓦时)
4.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我公司目前共计拥有146台电动车辆,在2021年采购计划中有55台新能源车辆即将到货并正式投入使用,且有部分车辆如摆渡车电池容量高达338kwh、集装货物装载机电池容量高达140kwh;在2022年,我公司将继续投入总计78台新能源车辆,且有42台“油改电”车辆将投入使用,届时我公司使用贵公司充电服务的电动车辆将多达三百多台,为保障航班提供优质的服务,充电需求巨大。据统计,我公司在2021年使用贵公司充电服务费用平均每月高达25万元左右,因此,望贵单位可酌情考虑降低执行电价与服务费用。
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地勤公司607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谈判确认
请你单位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你单位收到采购邀请后,于2021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扫描件电子版文件)予以确认。若你单位未能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坚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地勤公司
联系电话:020-86124511
电子邮箱:guojian@gdairport.com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8 日
第二部分 单一来源谈判须知及程序
一、谈判须知
1.采购内容及范围
1.1本次采购内容:提供白云机场地勤车辆充电服务
1.2采购限价:(1)飞行区充电站:1.50016875 元/千瓦时(按《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供应及管理协议》执行电价为0.70016875元/千瓦时,按(粤发改价格〔2018〕313号)执行充电服务费为0.8元/千瓦时);
(2)公共区充电站:1.30016875 元/千瓦时(按《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供应及管理协议》执行电价为0.70016875元/千瓦时,充电服务费按市场收费标准执行充电服务费为0.6元/千瓦时)
1.3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资金来源
2.1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将按合同支付。
3.费用
3.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4.2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3 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9年1月1日年至今供应商(包括其关联公司)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4.4 供应商不存在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情形;
4.5供应商不得被列为“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邀请函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
4.6 供应商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邀请函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7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邀请函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构成
5.1供应商编写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5.1.1价格部分:报价表,含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总价。
5.1.2商务部分:报价函
公司简介及情况(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后附)(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文件。
5.1.3技术部分:
提供服务方案。
项目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文件。
5.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填写或撰写采购响应文件,并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5.3采购响应文件分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并装订成一册。
6.货币
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7.有效期
7.1根据本须知规定,采购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后的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8.采购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供应商应准备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各1套,每套采购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程序
9.采购谈判小组
9.1采购谈判小组由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采购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
10.采购谈判程序
10.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现场递交。
10.2采购人将在“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谈判。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谈判。
10.3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审核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3.1是否满足谈判须知4、5点的要求;
10.3.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是否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
10.3.3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0.3.4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10.3.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对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10.4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审核通过后,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谈判。
10.5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谈判。在其后的谈判中,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最终价格。
10.6谈判中,采购单位的采购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响应文件中有关技术配置、售后服务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
10.7谈判过程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挡备查。
11.谈判成交
11.1 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价格合理,则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
11.2 谈判确定的技术要求、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谈判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12.签订合同
1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谈判记录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供应方为采购人提供企业充电账号的服务范围仅限于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飞行区充电站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公共区充电站。
飞行区充电站:供应方为采购人提供充电价格为 1.50016875 元/千瓦时(按《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供应及管理协议》执行电价为0.70016875元/千瓦时,按(粤发改价格〔2018〕313号)执行充电服务费为0.8元/千瓦时)
公共区充电站:供应方为采购人提供充电价格为 1.30016875 元/千瓦时(按《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供应及管理协议》执行电价为0.70016875元/千瓦时,充电服务费按市场收费标准执行充电服务费为0.6元/千瓦时)
陆侧区域(公共区)充电服务费在不违反物价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市场灵活定价并给予采购人10%的优惠,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遇电价或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时,按调整文件规定执行。供应方应将调价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
供应方为采购人提供安全防护检测分析报告(车辆品牌、车辆型号、总订单数、主动防护数、防护比例、问题车辆、综合结论等)。采购人按附件1向供应方提交充电安全防护分析报告申请表 ,供应方在7个工作日完成安全防护检测分析报告。
供应方每月需提供每台车的月度用电统计表。
供应方提供的充电服务能够接入采购人的车辆管理系统,并与我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相互联通,并提供充电信息、充电电量情况、充电桩异常情况、充电桩闲置状况等信息。
我公司目前共计拥有146台电动车辆,在2021年采购计划中有55台新能源车辆即将到货并正式投入使用,且有部分车辆如摆渡车电池容量高达338kwh、集装货物装载机电池容量高达140kwh;在2022年,我公司将继续投入总计78台新能源车辆,且有42台“油改电”车辆将投入使用,届时我公司使用贵公司充电服务的电动车辆将多达三百多台,为保障航班提供优质的服务,充电需求巨大。据统计,我公司在2021年使用贵公司充电服务费用平均每月高达25万元左右,因此,望贵单位可酌情考虑降低执行电价与服务费用。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
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地勤公司电动车辆充电服务协议
甲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特来电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说明
1.1 在本协议项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动车辆充电服务。
1.2 企业账号下设多个子账号,且数量不限,子账号是由甲方自行在特来电APP上完成注册的个人账号,子账号由乙方负责添加至企业账号。
1.3 子账号在特来电充电设备中充电支付时可选择甲方企业账号进行费用结算。
1.4 乙方为甲方提供信用结算服务,注册企业账号后,甲方各子账号选择使用企业账号结算时,可用于支付甲方企业账号充电产生的充电电费与充电服务费及本协议约定合作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服务内容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账号的服务范围仅限于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飞行区充电站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公共区充电站。
为了明确电力供应、管理与使用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13号),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飞行区充电站:乙方为甲方提供充电价格为 1.50016875 元/千瓦时(按《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供应及管理协议》执行电价为0.70016875元/千瓦时,按(粤发改价格〔2018〕313号)执行充电服务费为0.8元/千瓦时)
公共区充电站:乙方为甲方提供充电价格为 1.30016875 元/千瓦时(按《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供应及管理协议》执行电价为0.70016875元/千瓦时,充电服务费按市场收费标准执行充电服务费为0.6元/千瓦时)
陆侧区域(公共区)充电服务费在不违反物价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市场灵活定价并给予甲方10%的优惠,在协议有效期内,如遇电价或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时,按调整文件规定执行。乙方应将调价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安全防护检测分析报告(车辆品牌、车辆型号、总订单数、主动防护数、防护比例、问题车辆、综合结论等)。甲方按附件1向乙方提交充电安全防护分析报告申请表 ,乙方在7个工作日完成安全防护检测分析报告。
乙方每月需提供每台车的月度用电统计表。
乙方提供的充电服务能够接入甲方的车辆管理系统,并与甲方信息管理系统相互联通,并提供充电信息、充电电量情况、充电桩异常情况、充电桩闲置状况等信息。
2.2 其他服务规则请参见特来电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三、费用结算
3.1 信用结算服务
3.1.1乙方为甲方提供信用结算服务,注册企业账号后,乙方为甲方企业账号设置一定额度信用值,甲方各子账号选择使用企业账号结算时,可用于支付由甲方企业账号充电产生的电费、服务费及本协议约定合作产生的其他费用。
3.2 信用额度设置
3.3 甲方企业账号因充电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或其他费用,甲方以月度为周期缴纳给乙方;在缴费周期的当月 5 日(对账日)前,双方完成费用核对,确认应缴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总金额;甲方根据对账后确认的总金额于当月 20 日(还款日)前完成向乙方的付款;乙方每月按照甲方实际消费金额开具对应的发票,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充电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甲方也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等方式支付。
收款人名称:广州特来电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44065601040007863 |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元岗支行 |
3.5甲方确认知悉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服务,均通过乙方的特来电服务统一结算平台,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主要权利
1. 甲方申请开通企业账号后,有权依本协议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2.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根据乙方相关业务规则,对本协议项下企业账号提出变更或终止申请。
3.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对甲方企业账号下辖子账号进行管理。
4. 甲方通过特来电服务平台进行费用结算时,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要求乙方开具相应的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主要义务
1. 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企业账号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乙方不定期通过网站、邮件、电话等渠道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
2.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企业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因甲方提供的企业资料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等原因而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使用的企业账号下辖的子账号所完成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4. 甲方对所属企业账号下辖的子账号拥有变更的权利,由于子账号变更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原则上只接受乙方指定邮箱 fanzq@teld.cn或gaoya@teld.cn 发来的邮件作为双方业务往来的凭证。乙方变更上述邮箱,应书面通知甲方。
6. 乙方原则上只接受甲方指定邮箱 382691540@qq.com 发来的邮件作为双方业务往来的凭证。甲方变更上述邮箱,应书面通知乙方。
7. 甲方需确认唯一一个绑定的子账号 13560013456 作为该企业账号下的主账号,以保证该子账号有权限能够申请开出该企业账号的实际消费金额发票。
8. 甲方子账号发生变更时,需将变更信息发送邮件至乙方,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邮件的48小时内在后台完成企业账号下的子账号变更。
9.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资料,所需企业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麦钊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17406537Y | ||
税号 | 91440101617406537Y | 营业执照编号 | 91440101617406537Y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617406537Y | 营业期限开始日 | 1994年04月28日 |
营业期限截止日 | 2021年12月28日 | 成立日期 | 1994年04月28日 |
银行账号 | 101008515010000100 | 开户银行名称 | 广发银行广州新机场支行 |
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经营范围 | 航空运输业 |
联系人 | 郭坚 | 联系方式 | 13760640028 |
联系人邮箱 | 382691540@qq.com |
乙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主要权利
1. 为保障甲方企业账号安全,乙方有权根据客户类别、结算方式等因素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安全策略,不同安全策略对于客户身份认证措施、信用限额、操作流程等可能有不同要求,甲方应当遵守。乙方对涉及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应当通过网站、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渠道公布或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公告。
2. 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企业账号服务内容、操作流程或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他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将于正式对外公告后施行,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内容构成对本协议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的调整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终止企业账号服务,但在申请终止相关服务之前甲方继续使用乙方服务的,仍然应当遵守相关调整内容。甲方既不申请终止服务,又不遵守乙方调整内容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3.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从甲方企业账号中,对甲方消费产生的充电电费、充电服务费进行结算统计。
4. 对于因下列原因所导致的错误的发生,乙方不承担责任。
4.1 甲方账户余额不足;
4.2 甲方的行为出于欺诈等恶意目的;
4.3 甲方未能正确依据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4.4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原因。
5.乙方应对下列情形承担责任,并就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责任范围内的赔偿:
5.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
5.2 乙方的行为出于欺诈等恶意目的;
5.3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结算所需信息等;
5.4 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原因。
(二)主要义务
1. 乙方应及时受理甲方相关企业账号管理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服务。
2. 对于甲方就相关业务规则的咨询,乙方应及时予以解答或向其提供查询渠道。
乙方应对甲方资料进行保密,但法律法规如另有规定、或乙方与甲方另有约定或在乙方内部使用的除外。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它双方认同的人力不可抗因素,致使合同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应各自承担损失,积极防止损失的扩大化,并均不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与付款相关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免除。
七、其它
7.1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由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2021 年 月 日 2022 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皆有权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引起本协议相关条款变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或协议附件形式予以明确。经双方书面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免责声明安全部分
(一)免责声明
1.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请您在使本充电设备前务必仔细阅读我们操作规程和安全须知,特来电公司保留对上述文档进行更新的权利。请您务必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须知操作本设备。
2.一旦开始使用本设备,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认可和接受本充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须知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使用者承诺对使用者的行为及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后果负责。使用者承诺仅是出于正当目的使用本设备,并且同意本条款及特来电公司可能制定的任何相关政策或者准则。
3.在使用本充电设备的过程中,请务必严格遵守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和安全须知内的要求。对于违反安全须知所提示的使用行为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法律纠纷,及其他一切造成利益冲突的不利事件,均由用户自己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安全须知
1.使用前请确认电动汽车与充电设备参数是否匹配,电动汽车需遵循最新国标GB/T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0234.3-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否则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坏;
2.严禁在设备故障情况下使用充电桩,充电异常时切勿擅自操作,如有发现异常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请严格按照充电设备上的操作规程及提示进行操作,否则存在触电及火灾风险;
4.发生火灾、充电设施浸水等事故,严禁靠近充电设备,请及时通知熟悉设备和应急处理方法的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5、在使用本设备的过程中,请务必严格遵守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程和安全须知里的要求。对于违反安全须知所提示的使用行为或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法律纠纷,及其他一切造成利益冲突的不利事件,均由甲方自己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负责充电系统后期服务以及设备维护,确保充电系统在安全方面的可靠性。因充电系统质量原因造成的第双方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
乙方:广州特来电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地址: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36号智慧park创意园B栋5A02-5A03 |
附件1
充电安全防护检测分析报告申请表 |
项目名称:充电安全防护检测分析报告 |
致: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广州特来电商务对接人范泽球技术对接人王兴荣编号工作内容相关改造业务项是否需要单价1整体综合报告整体车辆充电安全报告(车辆品牌、车辆型号、总订单数、主动防护数、防护比例、问题车辆、综合结论等) 2000元/份2单车分析报告单台车详细分析报告(总订单数、异常订单数、异常占比、故障原因分析等) 300元/辆分析数据时间 需单独分析车辆 完成时间7个工作日报价(总价)
专此函达,望贵司批复。
单位: 广州特来电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
需求方意见: |
需求方收单人(签名):
年 月 日 |
第五章 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
封面及目录
封面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
应有文件目录。
1、采购响应书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价格部分:
一、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 | 金额 |
车辆充电电价 | ¥ 元/千瓦时 |
车辆充电服务费 | ¥ 元/千瓦时 |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备注:初次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均按此格式填报。
二、报价明细表
1、供应商应按照货物名称型号、单价、数量制定明细报价表。
2、供应商可根据需要通过价格计算方式或有关的政策文件依据。
3、格式自定。
商务部分:
一、报价函
致:(采购人 )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套及副本 套:
1. 报价函;
2.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建议书;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我方接受本采购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 姓名、职务(印刷体)
公 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供应商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单位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采购响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被授权认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证明文件
1、 公司简介及情况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
4、 其他文件。
技术部分(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
一、技术方案
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作出详细描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
2、
3、
4、 供应商须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服务计划及承诺
1、 供应商应针对采购人具体情况提出特色服务方式。
2、 方案中应详细列出服务内容、相关承诺及费用等。
3、 供应商须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项目组人员安排
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和其从业时间、工作经历、职责等并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资料。
四、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其他须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