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新冠病毒环境采样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9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20619-00835
截止日期:2022年06月24日 23时59分59秒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电话:020-86138330
招标内容: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就2022-2023年度新冠病毒环境采样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名称: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新冠病毒环境采样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3.最高限价:163万元

4.项目内容:新冠病毒环境采样检测

标的名称

采购限价

(单价最高限价)

标本预计数量

(按365天计)

环境采样检测

50/标本

32600个标本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报价人必须对每个标的的单价、项目总价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5.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报价人具有的实验室获得国家或省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资质证书,如报价人不具有符合资质的实验室,应取得具备资质单位的书面授权证明(须提供上述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4)报价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营业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

5)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2019年1月1日至今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且失败的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样版见附件)。

6)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本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7)报价人不得被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8)报价人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z.gdairport.com)注册成为合作商(提供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已登记为本项目报价人。

报价人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一切责任将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6. 报价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1)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22年62000:00起至2022年62423:59期间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国际1号货站办公楼215办公室进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可不受理。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已注册的除外);

2)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报价人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报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3)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报价人仍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变更采购方式。

7.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报价人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空港北二路白云机场国际1号货站215室,收件人:李小姐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62917:00。(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8. 本项目不设未成交报价人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报价人自理。

9.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空港北二路国际1号货站215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6138330

电子邮箱:lizhexiao@gdairport.com

10. 投诉监督

1)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纪检室投诉。

联系电话:020-86124813

2)报价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① 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② 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③ 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④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