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宾服务员工宿舍租赁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1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20621-00852
截止日期:2022年06月28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人电话:86126167
招标内容:

第一部分邀请函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就商旅贵宾服务员工宿舍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交

密封报价文件。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旅服务有限公司贵宾服务员工宿舍租赁采购项目

2)租赁地点:除人和镇外的区域

3)项目内容:贵宾服务员工宿舍租赁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总面积(平方米)

采购期限

采购最高限价

1

商旅公司贵宾服务员工宿舍租赁(租金)

不少于800

3年

人民币:81万元

 

注: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含租金、税费。),在项目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报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报价人需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房屋使用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报价人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已注册的除外)。并提供应商登陆系统打印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4) 201911日至今,报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911日年至今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采购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5) 报价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惩戒”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认定为无效报价,截图格式见附录7);

6) 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8);

7) 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9);

8)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 已登记为本项目报价人。

4、 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为2022 6 22日至2022 628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wz.gdairport.com)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 若延长时间后,供应商仍不足3名时,采购人将变更采购方式。

3) 登记合格的报价人可以随时到商旅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5、 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 报价人须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 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A4综合楼
收件人:黄小姐020-86126167

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71日,10:00前。(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4) 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 采购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6、 本项目不设未成交供应商经济补偿,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7、 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查询: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A4综合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6126167

 

8、 投诉监督

1)报价人可以就本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纪行为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纪检室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020-86122083

2)报价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① 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② 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③ 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④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