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20801-01097 截止日期:2022年08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电话:18680113666

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委托广州民航招标有限公司对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8011366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李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62718396、66251180、66358311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三、项目内容、范围:

因生产发展需要,揭阳潮汕机场公司拟对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包括航站楼出入口防爆检测、航空器地面监护守护、工作区门岗保安服务、航站区停车楼(场)管理四部分。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服务期限:三年,预计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受疫情防控、生产发展等因素影响,本项目起始时间可能会发生变化,服务期限保持三年不变,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招标控制价:

5.1 (1)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995.77万元/年(含税)。

(2)新扩建航站楼及交通中心停车楼全面投运后每月最高增加12.17万元/月(含税)。

5.2 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包干,包括税费、管理费、支付给员工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各项薪酬、综合福利、各种加班费、年终奖、防暑降温、服装费、材料费、社保医保等费用)以及支持此项目运行的其他各项费用,招标人无义务向中标人支付或报销任何本合同中未约定的其他税费或费用。

5.3 揭阳潮汕国际机场新扩建航站楼(含新扩建停机坪)及交通中心负一层和二层计划于2022年9月底投入使用。届时服务保障内容将有所增加,投标人将提前告知中标人服务开始日期,各个区域按实际增加的人数分别计价支付。

5.4 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交通中心停车楼一层已投入使用,纳入现有阶段服务范围。

5.5 揭阳潮汕机场参考值:2019年旅客吞吐量735.4万人次,航班起降5.59万架次;2020年旅客吞吐量528.6万人次,航班起降4.45万架次;2021年旅客吞吐量573.4万人次,航班起降5.03万架次。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7.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投标人出具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3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

7.4 投标人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5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期间有安保服务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7.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7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日,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

7.8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没有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

7.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10 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7.11 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7.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投标登记

8.1 有兴趣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8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在招标代理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登录(注册)、投标登记申请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本公告第九条。

8.2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管理”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合作商。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国e平台的域名及登录方法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浏览器(http://browser.qq.com/)、搜狗浏览器(https://ie.sogou.com/)”,也可在国e平台的“用户指南”栏目的“推荐浏览器安装包”下载,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9.2 投标人的注册方法:

注册时须在国e平台上传以下证件:

序号注册资料资料要求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平台用户注册手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9.3 投标登记申请:

①详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并自查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②在投标登记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有关投标登记申请文件的编制(采用WORD和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各壹份,PDF格式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并上传至国e平台;

③投标登记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④自行检查是否能正常下载并打开阅读。完成投标登记申请资料上传后,此时显示为“待确认”状态。

⑤请耐心等待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无需电话通知或咨询进度。投标人应确保投标登记申请时所登记联系方式的准确并及时查阅有关通知。

9.4 购买招标文件:

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或投标申请状态由“待确认”更新为“通过”后,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的投标登记及付款程序(注意: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付款成功后可自行下载)。

具体步骤:

①登陆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②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网银支付、微信支付)完成购买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常用文件中《线下招投标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手册》);

③目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文件。

注:①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②若投标登记不足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3日9:30:00,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06号会议室。

10.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一、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联系人:张工,电话:18680113666。

十二、公告媒体

本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z.gdairport.com/)上发布。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人申请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起算时间点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②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3)在近三年内(起算时间点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在近三年内(起算时间点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骗取成交、经济纠纷及相关不良记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列入招标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4、报当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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