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T1、T2旅客捷运系统(APM)预留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21025-01640 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电话:36067232

白云机场T1T2旅客捷运系统(APM)预留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白云机场T1、T2旅客捷运系统(APM)预留工程已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备案编号:2209-440100-04-01-283367),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现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白云机场T1、T2旅客捷运系统(APM)预留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

2.3项目概况:白云机场T1、T2空陆侧旅客捷运系统(APM)线路全长约2.7km,均为高架线,串联T1、T2航站楼及各指廊。西侧线路服务空侧国内旅客和陆侧旅客;东侧线路服务国际旅客。白云机场T1、T2旅客捷运系统(APM)预留工程主要是西侧线路与芳白城际重叠区域的地基基础土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基础、预留接口改造、地下管线迁改等配套工程。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招标范围:

3.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3.2招标范围

3.2.1按照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项目相关设计要求和需求、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意见及各专项报建批文和批复意见等其它依据开展工程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白云机场T1T2旅客捷运系统APM)预留工程的初勘、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各阶段所必须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包含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设计相关工作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招标工作组织设计技术交底)。负责与其他有关设计单位的设计接口进行衔接和技术协调,对与捷运系统相关的航站楼设计单位及轨道交通设计单位进行预留工程提资,审核及确认相关部分的设计成果。

 

3.3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从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捷运系统预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项目工作大纲,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时间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结构,且计划要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具体要求如下:

勘察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计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

1)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具备进场条件之日起,应在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取得批复后,应在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以上设计工期仅为暂定工期,需与航站楼、外部接口设计单位合理调配设计工期 ,如果甲方建设工期调整,相应调整设计工期,设计费不作调整。

3.4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334.34万元,其中:

1)勘察费为66.09万元;

2)设计费为268.25万元;

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4.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1)及(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4.3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且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国内捷运系统(APM)(含港澳台地区)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或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扫描件、证明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注:1、APM是一种以无人驾驶胶轮电动车辆为主导的,在配有运行道与导向轨的专用线路上全自动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制式;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家设计资质单位、1家勘察资质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4.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近三年(2019年1月1日年至今)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招标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4.7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电子印章;

4.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电子印章;

4.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50000分至20221116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3招标失败的情况

5.3.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3.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16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ggzy.gz.gov.cn/(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211160845分至20221116090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3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3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11160900;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开标室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3606795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606723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人:邓工、于工    

电话:020-66341021、020-66341756

电子邮件:dzqiang338@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619187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大楼7楼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如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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