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T1航站楼A区安检前移流程改造广告媒体维修项目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09日 23时59分00秒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电话:15999909820
招标内容:
白云机场T1航站楼A区安检前移流程改造广告媒体维修项目 发包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就白云机场T1航站楼A区安检前移流程改造广告媒体维修项目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综合比价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现邀约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承包意向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白云机场T1航站楼A区安检前移流程改造广告媒体维修项目;
1.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内;
1.3项目规模及内容:1.重新生产安装F岛、G 岛二三联屏结构支架及装饰铝板40套;2.重新敷设F岛、G岛二三联屏媒体强弱电线路、4台电视刷屏强弱电线路及配套设备;3.重新安装及调试F岛、G岛二三联屏媒体40台;4.提供备件二三联屏面板及其他配件40套等。
二、发包范围
2.1发包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所有施工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2.2最高限价:人民币43.95万元。
2.3承包方式:上述服务内容由承包意向人承担相关的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税金、保险等为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全部金额。服务内容范围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承包意向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服务费为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4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2.6本项目合同仅为范本,合同内容以正式签订为准。
三、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3.1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3报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4报价人必须配备以下资质人员:高空作业、电工等专业人员;
3.5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承包意向人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承包意向人(已注册的除外)。并提登陆系统打印的合作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6近三年,承包意向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报价资格;同时,近三年承包意向人(包括其关联公司)与发包人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诚信承诺函和企业声明并加盖公章);
3.7不存在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情形;
3.8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承包意向人需在发包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7);
3.9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承包意向人需在发包公告发布后按发包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承包文件中(截图格式见附录8);
3.10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包意向人需在发包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格式见附录9);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提交报价文件;
3.12 承包意向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12.1与发包人、发包人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12.2 承包意向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12.3承包意向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12.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承包意向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12.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关联公司:是指发包人所全资、控股的各公司以及发包人所属的各非法人实体单位。
*3.13承包意向人应对发包人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附录5.2):
3.13.1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承包意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列入发包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承包意向人通过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发包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发包人或其他承包意向人利益;
(5)承包意向人针对资格审查文件、发包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7)发包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承包意向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8)自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发包人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单位;
(9)承包意向人发生向各单位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10)参与发包人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发包人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1)异议主体不是报名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承包意向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4)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13.2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1)不按招标文件或发包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发包文件规定,对发包人或关联公司不利;
(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招标人/发包人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9)因严重违约被发包人/招标人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10)存在向发包人/招标人或关联公司相关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5已登记为本项目承包意向人。
四、项目公告及登记时间
4.1项目公告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符合要求的承包意向人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承包意向人代表将登记函(附录1)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录2)(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发包人邮箱(399364924@qq.com)进行登记及获取发包文件,逾期可不受理。发包人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回复,并向承包意向人发出发包文件。
(1)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名时,发包人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承包意向人仍有效,未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2)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名时,发包人将变更项目采购方式。
4.2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承包意向人登记函(附录1);
(2)承包意向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原件(附录2);
(3)承包意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录4);
*(4)承包意向人所有资料须按发包文件内要求填写(附件、格式、版式等相关内容),未按相关要求填写,发包人有权不受理其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5.1承包意向人须现场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5.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工作区建发公寓楼217室,收件人:吴先生
5.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9:30。
5.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5发包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六、有关此次发包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发包人查询
发包人: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工作区建发公寓楼219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999909820
七、投诉监督
7.1承包意向人可对本次发包活动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的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党群纪检室实名投诉反映。联系电话:020-86130980。
7.2承包意向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1)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4)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