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 | 20221213-01978 | 截止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23时59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郭坚 | 联系人电话: | 13760640028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致广州市拓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需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800M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提供地勤公司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
3.采购限价: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月租费不超过¥ 200 元/台/月
4.服务期限:两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10: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地勤公司607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谈判确认
请你单位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你单位收到采购邀请后,于2022年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扫描件电子版文件)予以确认。若你单位未能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坚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地勤公司
联系电话:13760640028
电子邮箱:guojian@gdairport.com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第二部分 单一来源谈判须知及程序
一、谈判须知
1.采购内容及范围
1.1本次采购内容:提供地勤公司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供应
1.2采购限价: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月租费不超过¥ 200 元/台/月
1.3服务期限:两年。
2.资金来源
2.1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3.费用
3.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4.2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3 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9年1月1日年至今供应商(包括其关联公司)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4.4 供应商不存在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情形;
4.5供应商不得被列为“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邀请函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
4.6 供应商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邀请函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7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邀请函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8供应商必须在白云机场内具有满足采购方需求的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提供。
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构成
5.1供应商编写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5.1.1价格部分:报价表,含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总价。
5.1.2商务部分:报价函
公司简介及情况(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后附)(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文件。
5.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填写或撰写采购响应文件,并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5.3采购响应文件分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二部分,并装订成一册。
6.货币
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7.有效期
7.1根据本须知规定,采购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后的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8.采购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供应商应准备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各1套,每套采购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程序
9.采购谈判小组
9.1采购谈判小组由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采购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
10.采购谈判程序
10.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现场递交。
10.2采购人将在“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谈判。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谈判。
10.3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审核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3.1是否满足谈判须知4、5点的要求;
10.3.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是否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
10.3.3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0.3.4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10.3.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对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10.4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审核通过后,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谈判。
10.5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谈判。在其后的谈判中,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最终价格。
10.6谈判中,采购单位的采购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响应文件中有关技术配置、售后服务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
10.7谈判过程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挡备查。
11.谈判成交
11.1 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价格合理,则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
11.2 谈判确定的技术要求、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谈判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12.签订合同
1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谈判记录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服务的内容:
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白云机场内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通信服务并提供业务受理、咨询、查询、故障申告及其他告警服务。
二、服务费用:
按照采购人实际在线对800M讲机数量进行结算。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
通信系统服务合同
甲 方(买 方):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麦钊明 |
项目负责人: | 胡宝琦 |
联系方式: | 020-86122958 |
乙 方(卖 方): | 广州市拓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区横五路自编88号中南空管局综合大楼二楼217、218、219、220室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陈创希 |
项目负责人: | 蔡灵祥 |
联系方式: | 13828415165 |
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广州市拓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为 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使用合同 而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包括附件),如有下列名词及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2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买卖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以及日后对原合同做出的任何书面更改。
1.3 “合同价格”是指在乙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4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9条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5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第2条 质量标准和双方权利义务
2.1 本合同所指的服务应符合合同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上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依法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受法律保护;
2.2.2 有权自主选择乙方提供的各项通信业务;
2.2.3 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通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2.2.4 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所用的通信费用;
2.2.5 提供真实、无误的用户资料,并对资料的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2.2.6 配合乙方实施通信业务服务的变更和功能调整;
2.2.7 管理好自己使用的通信设备终端,如因设备丢失、使用不当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由甲方负责。
2.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3.1 向甲方提供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通信服务并提供业务受理、咨询、查询、故障申告及其他告警服务;
2.3.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的通讯组加入其他单位的通信设备终端;
2.3.3 向甲方公布资费标准,并提供多种缴费途径;
2.3.4 因甲方欠费或非法使用,乙方有权对其进行停机处理;
2.3.5 有权在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对系统做必要的调试和功能的调整,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3.6 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
2.3.7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利收回分配给甲方使用的用户号并进行再分配;
2.3.8 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
第3条 结算与付款方式
3.1 按季结算月租费,在网台数如有变动按实际使用数量付费,其他自选项目按其收费项目另计。
3.2 乙方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5日前为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底结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往后顺延。
3.3 甲方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新机场支行
户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01008515010000100
纳税识别号:91440101617406537Y
联行号:306581000685
3.4 乙方结算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市拓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7577990454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区横五路自编88号中南空管局综合大楼二楼217、218、219、220室
电话:13828415165
开户行:建设银行白云国际机场支行
账号:44001491111053000684
第4条 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提供的标的物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2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第5条 税
5.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5.3 合同总价包含应付的销售税、增值税和其它税项。
第6条 保密
6.1 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6.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电子文档的应从自己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予永久删除。
6.3 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间,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4 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7条 违约责任及索赔
7.1 对属于乙方的责任导致系统每月的正常工作率低于9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情况除外),乙方按月租费的5%赔偿甲方。
7.2 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以上未缴纳月租费及其他自选项目费用的,乙方可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如甲方开通乙方提供的多项通信服务的,若其中一项欠费或逾期不缴纳费用的,乙方将可暂停甲方的该项通信服务项目。
7.3 甲方提供的用户资料经核实为不真实的及擅自利用权利范围内的通信服务进行非法行为,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第8条 合同变更
8.1 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须提交相关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依据,并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实施。
8.2 无论乙方是按原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还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提供的服务,乙方都不能免除对上述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8.3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交付或安装工期延长,乙方应作为合同价内的风险因素,不因此向甲方索赔。
第9条 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9.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贰年。
9.2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告。乙方在收到有关证明后,立即停止服务。对于在收到此证明前乙方所完成的内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并申请办理停机或过户手续。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宣告失效。
9.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违约方应当按前述第7条违约索赔内容赔偿守约方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另行予以赔偿。
9.4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是指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由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标的物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并全力做好补救工作,防止损失因责任原因导致扩大。
10.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或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期限仍不能履行完毕,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均互不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不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扣押预付款,双方在合同解除后30天内结算完毕。
10.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3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11条 争议处理
11.1 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协议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1.3 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12条 其它
12.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2.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
12.3 本合同共 肆份,甲方持 贰份,乙方持 贰份
第二部分 合同专项条款
第13条 合同价格
13.1 本合同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月租费为:人民币 /台/月(¥ 元/台/月);其他自选项目收费项目另计。注:若甲方使用的在网终端数在200台以内部分(包含200台)按200元/台/月;201-400台部分给予9折优惠,即180元/台/月;401台部分以上给予8折优惠,即160元/台/月进行收费。
13.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因实际生产需求增加在网终端数满足优惠条件的,自增加的当月起按照优惠价格结算。
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对该合同适用税率调整,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税额按新税率计算。
13.2 本合同的一个季度的总费用按照该季度实际在线对讲机数量进行结算。
第14条 业务公告及变更
14.1 本合同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和变更,乙方可以采取系统广播、短信、传真、公告、信函、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通告发出,用户知悉后,甲方若对业务的通告或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24小时内(不包括节假日)与乙方协商,否则乙方将视甲方已得知并同意通告内容。
14.2 甲方在有效期内扣除费用后(不满15天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可以办理停止使用手续;甲方有效期满后若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停机业务以书面方式办理);乙方视同甲方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月租费和其他费用。
第15条 廉洁共建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廉洁和诚信合作的精神,共同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15.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15.2 甲乙双方应对业务人员进行廉洁诚信教育,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15.3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5.3.1 甲方有责任向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15.3.2 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贿赂或变相贿赂行为。
15.3.3 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等。
15.3.4 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组织的旅游、高消费娱乐和旅游风景区开会等活动。
15.3.5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为其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为其提供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15.3.6 甲方方不得以借为名占用乙方的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财物;不得主动要求或接受乙方为个人购置产业、装修住房。
15.3.7 甲乙双方业务人员存在直系关系或者其他往来密切关系的,进行业务往来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15.4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5.4.1 乙方不得贿赂或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15.4.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馈赠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等。
15.4.3 乙方不得组织甲方参加旅游、高消费娱乐和旅游风景区开会等活动。
15.4.4 乙方不得为甲方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为其提供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15.4.5 乙方不得赠予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或者为上述人员代持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
15.4.6 乙方不得以投资收益、理财分红、租金、买卖、赌博等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15.4.7 乙方支持甲方的诚信廉洁建设,若甲方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存在索贿行为,必须拒绝,并向甲方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15.5 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所有采购业务合作,取消乙方为甲方供应商的资格,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权利。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5.6 甲乙双方采购业务关系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按以上规定要求追究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权利。
(签章页)
甲 方(盖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 乙 方(盖章):广州市拓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新机场支行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白云国际机场支行 |
银行账号:101008515010000100 | 银行账号:44001491111053000684 |
第五章 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
封面及目录
封面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
应有文件目录。
1、采购响应书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价格部分:
一、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 | 金额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800M对讲机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服务费 |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备注:初次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均按此格式填报。
二、报价明细表
1、供应商应按照货物名称型号、单价、数量制定明细报价表。
2、供应商可根据需要通过价格计算方式或有关的政策文件依据。
3、格式自定。
商务部分:
一、报价函
致:(采购人 )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套及副本 套:
1. 报价函;
2.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建议书;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我方接受本采购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 姓名、职务(印刷体)
公 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供应商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单位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采购响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被授权认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证明文件
1、 公司简介及情况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
4、 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