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四西四指廊工程地面石材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21220-02035 截止日期:2023年0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电话:02036063049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四西四指廊工程地面石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四西四指廊工程地面石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东四西四指廊工程地面石材采购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四西四指廊航站楼的南面与T1航站楼相接,北面与T2航站楼相接。其中:东四指廊及连接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设置11座登机桥;西四指廊及连接楼地上二层、地下一层,设置14座登机桥;东四西四指廊总建筑面积约为15.1万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四西四指廊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只设置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1)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四西四指廊室内地面花岗岩石材

(2)本项目需求石材品种、规格、装饰面等要求详见下表:

广州白云机场东四西四指廊工程地面石材需求表

区位

材料名称

颜色

装饰面

材料规格(单位:mm)

位置说明

面积(单位:㎡)、

样品要求

室内

白玉兰花岗岩,属火山岩,品种特点为白底大花。(以实际选定的样板为准)

 

浅灰白

光面

1、普型板材规格:1000*500*30

2、异型板材规格:详平面图纸,由施工单位核准后提出。

东四指廊首层、二层、三层旅客公共区

西四指廊首层、二层旅客公共区

图纸面积:约45750m²

样品要求:参照白云机场T2航站楼三层出发大厅地面石材。

室内

白玉兰花岗岩,属火山岩,品种特点为白底大花。(以实际选定的样板为准)

浅灰白

仿古水洗面

1、普型板材规格:1000*500*30

2、异型板材规格:详平面图纸,由施工单位核准后提出。

东四指廊二层、三层钢连桥坡度位置

西四指廊二层、三层钢连桥坡度位置

图纸面积:约1150m²

样品要求:参照白云机场T2航站楼三层出发大厅地面石材。

注:请投标人自行前往白云机场T2航站楼查看石材样式,中标人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石材样品供招标人确定。联系人:阮工,电话:13922108090。

(3)工作内容

石材供应商的工作内容包括:

荒料定尺开采,板材加工和磨切、异形材加工、六面防水、石材的质量检测、包装、运输、装卸。

石材铺贴的施工技术指导、调整板材、避免色差。

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要求或以上等级的产品。

(4)特别说明

铺贴过程中招标人根据设计院确认的装修施工深化图提供详细供货清单给投标人加工生产。招标人提出的采购量预计为:图纸计算量+1.5%铺贴损耗+5%储备量,最终以招标人实际下单为准。招标人可能会对一些石材品种和数量进行增减,平面尺寸进行调整,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铺贴过程中的工程量差异、切割、开槽及打孔数量和位置变化等一切风险,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这些情况作出报价,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对需求数量的增减作出单价调整。

如发生实际下单量超出合同约定采购量的情况,中标人需书面告知招标人,经同意后才可排产。否则,招标人将对超量石材不予确认。

石材交货时的包装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并确保安全,如因石材包装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而引起的安全及质量问题,石材厂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3,995,342.08

2.6交货地点:东四西四指廊工程施工现场,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7交货期:

2.7.1本材料要求于2023年3月1日前具备现场供货条件。具体卸货地点根据东四西四指廊施工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卸货点至具体使用部位水平距离原则上不超过200米,卸货后的二次转运由石材使用单位负责。

2.7.2中标通知后发出后1个月内开始供货,具备3个月供完的能力,同时必须满足总包的进度计划安排。

2.7.3除整体供货计划满足7.1.1、7.1.2要求外,要求供货方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供货过程由石材使用单位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供货方根据经监理单位审核的供料计划供货,供货时间不迟于收到供料计划后20天。

2.7.4石材的工地加工:供货商应在项目工地或现场附近8公里范围内设立裁切加工车间,以及时满足施工要求。

2.7.5与石材使用单位的配合:供货商需明确材料交接负责人,并根据石材使用单位标段划分情况每标段安排1名交接专员负责供货需求、验收交接、联络工作。交接负责人及交接专员负责与石材使用单位进行规格、尺寸、交货次序、分批交货量、交货日期的联络,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被否决。

3.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石材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和交货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000时至20231139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1220日00时00分至2023113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3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时间为2023113915分至2023113930分, 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发布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电话:020-36063049,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楼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0-3606304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        编:510080

   人: 欧思源、李清、李秋明

电        话: 020-66357238、62718393、66358319

    liqiuming@ebidding.com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大楼7楼

电            话:020-36069209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            (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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