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到达区A1、A2人行隧道装修项目
截止日期:2023年07月21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詹工
联系人电话:020-36050158
招标内容:
A到达区A1、A2人行隧道装修项目
发包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按《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小额工程项目集约采购供应商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2023-2025年度小额工程项目框架合同》的约定,就A到达区A1、A2人行隧道装修项目在房建工程施工库内(具备装修、设计施工资质的入库供应商)通过综合比价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现邀请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承包意向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A到达区A1、A2人行隧道装修项目;
1.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A到达区A1、A2人行隧道;
1.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T1航站楼A、B到达区人行隧道A1、A2进行装修改造。
二、发包范围
2.1发包范围:本工程在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内容范围内执行按实结算。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发包人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2.2最高限价:人民币3748505.62元,其中包含设计费159031.90元,暂列金100000.00元。
2.3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根据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绿色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
2.4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5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三、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3.1承包意向人须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2023-2025年度小额工程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库的正式入库单位(具备装修、设计施工资质的入库供应商);
具体邀请名单如下: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2023-2025年度小额工程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库 (具备装修、设计施工资质的入库供应商)邀请名单 | |
序号 | 入库供应商名称 |
1 |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2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3 |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 | 广东恒天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2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件有效期未能覆盖合同期限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到期及时续证,格式自拟);
3.3承包意向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件有效期未能覆盖合同期限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到期及时续证,格式自拟)。
四、项目公告及登记时间
4.1项目公告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4时00分至2023年7月21日17时00分,符合要求的承包人于2023年7月14日14时30分至17时00分,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A4办公楼214办公室登记及获取项目发包公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逾期不受理。
1)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名时,发包人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承包意向人仍有效,未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2) 若延长登记时间后,登记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名时,发包人将变更项目承包人选取方式。
4.2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小额工程项目报价登记函(附录一);
2)承包意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装修、设计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 承包意向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原件、诚信承诺函(附录二)。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5.1报价人须现场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5.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A4综合办公楼211,收件人:詹工
5.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10:30。
5.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5发包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六、有关此次发包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发包人查询:
发包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地 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A4综合办公楼214办公室
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020-36050158
七、投诉监督
7.1承包意向人可对本次发包活动中任何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2023-2025年度小额工程项目框架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反映。
联系电话:020-36067950。
7.2承包意向人可以对本次发包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纪检室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020-86124247
附录一
我单位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房建施工库的正式入库单位(具备装修、设计施工资质),登记参加A到达区A1、A2人行隧道装修项目的报价,并作以下承诺:
1.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按发包文件的规定,准时报送报价文件;
2. 若我单位放弃参与该项目报价,将在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单位,否则将自愿接受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小额工程供应商当季的季度考核中扣5分。
承包意向人名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报价企业概况表
企业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营业执照 | 1、编 号 | 2、营业范围 | 3、发照单位 |
所在专业库 | |||
法人代表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手 机: E-mail: |
附录二
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签发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承包意向人名称) (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职务) (姓名)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XXXX项目 的报价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文件,与发包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承包意向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1诚信承诺函
诚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我司参与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
1.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司(包括关联公司)与招标人(采购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
2.我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且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在参与项目采购活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等期间严格遵守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采购合作对象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我司愿按照规定被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接受相应处置,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认定条件:
一、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情形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二、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报名人通过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二)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四)在采购过程与采购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报名人利益;
(五)报名人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七)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八)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单位;
(九)报名人发生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十)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1.异议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对象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合作对象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合作对象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4.合作对象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合作对象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三、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及采购人管理单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不利;
(二)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三)因合作对象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四)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五)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六)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
(七)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八)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九)因严重违约情形被采购人依法解除合同;
(十)存在向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备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人)名称:
投标人(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A到达区A1、A2人行隧道装修项目发包公告_A到达区A1、A2人行隧道装修项目发包公告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