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夏季工作服定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截止日期:2016年08月30日 13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洪小梅
联系人电话:020-36063688
招标内容: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夏季工作服定制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报 价 邀 请 函
报价邀请函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夏季工作服定制项目
1.2 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1.3 采购内容:员工夏季工作服定制(男女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 限价说明:该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如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限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4. 谈判文件的获取:以网站发布为准
5.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1 递交时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13:00前。
5.3 递交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13室)。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8月 30日14∶00(北京时间)。
6.2 谈判地点: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楼
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A4综合北路信息科技公司 |
邮政编码: |
5100470 |
电 话: |
020-36063688 |
传 真: |
020-36063688 |
联 系 人: |
洪小姐 |
投诉电话: |
彭先生 020-36063183
|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25日
第二部分
报 价 须 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竞争性谈判中所叙述的报价范围。
2. 定义
2.1 采购人: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并参与谈判的企业法人。
2.4 谈判小组:是指专门负责本次谈判采购的谈判工作的临时组织。
2.5 合同:指由本次谈判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6 日期:指公历日。
2.7 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8 书面形式:指纸质文件形式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信息。
3. 供应商知悉和保证
3.1 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4.1 报价邀请函;
4.2 供应商须知;
4.3 用户需求书;
4.4 合同条款;
4.5 报价文件格式。
5. 谈判文件的澄清
5.1 采购人负责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采购人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在报价截止时间4天前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人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书面澄清答复为本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 谈判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6.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6.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天前通知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6.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三、报价文件
7. 报价文件的构成及要求
7.1 报价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写,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报价表(参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2) 响应文件(参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3)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7.2 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与用户需求差异表和合同条款响应表。
7.3 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7.5 报价文件包括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谈判后递交的最终报价、承诺、澄清和修改等文件。
7.6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8. 报价文件的签署、密封和装订
8.1 报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 报价文件正本应按要求,在需盖章和签字之处,加盖供应商的法人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在报价文件中(格式参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3 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氏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8.4 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采购人名称及地址;报价地点及时间;项目名称及编号;报价子项;供应商名称及地址等。
8.5 采购人对因报价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6 采购人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报价有效期
9.1 报价有效期为60天,报价文件自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的这段时间内应保持有效。
9.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延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不改变,并相应延续。
10. 报价文件的修改
10.1 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按递交要求送达采购人。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的要求,否则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
11. 报价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11.1 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报价文件。采购人不接受迟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
11.2 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11.3 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报价文件。而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至报价有效期止的这段时间内,不允许撤回报价文件。
四、谈判及评审
12. 谈判小组
12.1 本项目采购由采购人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5人组成。
12.2 本采购项目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由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2.3 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及对报价文件和最终谈判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3. 谈判形式
13.1 以递交材料的顺序确定供应商谈判的先后排序。
13.2 谈判小组按谈判排序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需求、服务和价格进行两轮谈判,并形成谈判纪要。谈判目的在于澄清报价、明确或优化需求,进一步统一报价依据,使所有报价具有可比性。谈判过程,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报价和相关信息。
13.3 二次报价: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的二次报价。除非谈判小组对用户需求内容作出增加调整,或对采购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将会被谈判小组拒绝。
13.4 谈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需求、合同执行计划、服务等以及谈判小组认为必要的涉及采购项目的其他内容。
13.5 谈判过程,谈判过程中,准许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对其报价文件进行补缺、补充、修改和澄清。供应商提交的澄清回复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当场签字后即时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4. 评审原则
14.1 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14.2 谈判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澄清回复和最终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会被视为无效报价而予以拒绝。
14.3 谈判小组将本着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精神,以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澄清文件、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对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14.4 参加谈判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采购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邀请竞争性谈判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谈判小组的正常工作。
15. 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5.1 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综合评分最高分为成交供应商。评分按价格、技术商务两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两项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其构成及权重为价格得分占40%,技术商务得分占60%。
15.2 评审程序: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进行初步评审和价格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才能进入价格评审及技术商务评审。
15.3 初步评审:谈判小组首先阅读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审查项目见附表1),供应商如存在任何一项偏离符合性审查表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15.4 价格评审:
价格评审为客观计算得分,满分40分。价格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1)基准价:为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投标,得满分;
② 评标价高于基准价的投标,每高于基准价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6分,按插值法计算,扣完为止;
③ 投标价低于基准价5%以内(含5%)的投标,得满分;
④ 投标价低于基准价5%(不含5%)以外的投标,其超出5%的部分,每再低于1%在满分基础上扣0.3分,按插值法计算,扣完为止。
15.5 技术及商务评审满分60分:
评分项 |
权重 |
100-80分 |
79-60分 |
59-40分 |
0分 |
材料 |
25% |
符合所有技术要求,质感上乘 |
符合所有技术要求,质感较好 |
1项以上不符合要求, 质感一般 |
2项以上不符合要求,质感差 |
设计\工艺 |
20% |
款式新颖、有时代感;提供款式设计修改到满意;工艺上乘,整体品质高 |
款式基本符合要求; 提供3次以上设计修改,工艺符合要求,整体品质较好 |
式样过时; 提供3次以下设计修改,做工一般 |
式样过时; 提供3次以下设计修改,做工差 |
工期\服务 |
10% |
提前于截止日期前交货;售后服装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
满足工期要求;提供3次售后服装修改; |
满足工期要求;及2次售后服装修改; |
不满足工期,售后无修改 |
资质业绩 |
5% |
资质符合;有单笔供货50万合同以上,具备多家同类行业或同地区供货业绩 |
资质符合,有单笔供货20万以上合同以上,具备多家同类行业或同地区供货业绩 |
有单笔供货20万合同以下,具备多家行业供货业绩 |
有单笔供货10万合同以下,具备多家行业供货业绩 |
15.6 评审排序及评审结果产生:
综合得分的计算: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以下二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价格得分:为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
(2)技术商务得分:取全体评委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
综合得分=价格得分+ 技术商务得分
谈判小组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15.7 谈判小组将谈判过程及评审结果形成评审意见书,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15.8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
(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谈判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15.1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1) 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邀请竞争性谈判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5.12 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1) 在邀请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了方案或报价后仍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
16.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6.1 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7. 质疑与投诉
17.1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评审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和有具体内容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7.2 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提出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采购人接受质疑的联系通讯见报价邀请函第7项。
18. 成交通知书
18.1 成交结果确认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18.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 签订合同
1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19.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a) 《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
d)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回复、补充等文件。
附表1:符合性审项目
序号 |
评审项目 |
1 |
供应商是否满足报价邀请函“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的要求; |
2 |
报价文件中是否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报价文件中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3 |
报价文件是否按规定格式填写,是否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 |
4 |
报价是否超过报价邀请函规定的最高限价; |
5 |
是否按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提供响应; |
6 |
是否按谈判文件提供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
7 |
是否按报价文件格式提供报价文件 |
用户需求书
项目名称:夏季工作服定制项目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概况:我司采购夏季工作服:短袖衬衣,马夹,西裤,西裙。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招标限价:20万元(人民币);
<!--[if !supportLists]-->三、<!--[endif]-->项目需求书:
<!--[if !supportLists]-->1. <!--[endif]-->工作服数量、规格、材质、技术参数:
<!--[if !supportLists]-->(1) <!--[endif]-->数量:男装:每人3件短袖衬衣、2条西裤(按100人计算)
女装:每人3件短袖衬衣、1条西裙,1条西裤,1件马夹(按40人计算)
数量以我司最终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if !supportLists]-->(2) <!--[endif]-->材质:短袖衬衣面料80%棉,20%聚脂纤维,马夹、长裤、西裙面料50%毛(进口美利诺羊毛),40%聚脂纤维,10%天丝。
<!--[if !supportLists]-->(3) <!--[endif]-->短袖衬衣颜色:浅蓝色;马夹、长裤、西裙颜色:藏蓝色。供应商现场提供色版。
<!--[if !supportLists]-->(4) <!--[endif]-->面料能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if !supportLists]-->(5) <!--[endif]-->辅料要求为全进口辅料,并提供相关出口证明或报关证明:
里布—日本东丽,里衬—德国骏马,缝纫线—英国高士,拉链—日本YKK;
<!--[if !supportLists]-->(6) <!--[endif]-->规格:供应商提供服装样版多套,作为现场评分用;
<!--[if !supportLists]-->2. <!--[endif]-->该项目为单价大包干项目:包质量、包运输、包更换等本项目所有相关售后服务。
<!--[if !supportLists]-->3. <!--[endif]-->供货时间:2016年10月8日;
<!--[if !supportLists]-->4. <!--[endif]-->谈判文件份数:三套,一正二副;
第四部分
合 同 条 款
编号:
采购合同
甲方: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为 而向甲方提供产品供应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 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 ,产品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说明 |
单位 |
数量 |
单价(RMB)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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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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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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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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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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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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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标的物的以下服务:前期设计、售后服务、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2. 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元)。
2.2 本合同产品及服务的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的材料标的物的增减及涉及费用的调整,合同总价均不作调整。
2.3 本合同总价包括了产品及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以及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 付款
3.1 合同签订后7天内预付50%合同款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标的物全部到货并完成验收后付50%合同款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2 乙方应按进度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甲方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4.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1 产品必须为本合同规定的、全新的、可正常使用的合格产品。
4.2 本合同所指的产品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上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 包装和运输
5.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5.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 装运单证
以下运输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甲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三天交给甲方:
(1)装箱单注明订单号、装运标志、产品内容;
(2)进口部件应提供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
7. 产品的风险转移和保险
在到货验收合格移交过程以前,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移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交运的在途产品,风险由乙方承担。
8. 交付
8.1 到货地点:标的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8.2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9. 验收与质保期
9.1 标的物运抵交付地点后,需经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标的物运抵指定的交货地点后48小时内,对产品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包装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签署《物资验收单》,此单据为标的物交付及验收合格的唯一凭证。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及时补齐,由此延误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9.2 质保期为三个月,从产品全部到货并获得甲方出具的物资验收单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修改和更换。质保期内标的物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标的物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乙方应及时给予、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新更换的物品的质保期从更换后起计。
9.3 乙方产品质量或提供的服务不符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可拒收产品或解除合同。甲方拒收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运输、毁损及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0. 知识产权
10.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2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11. 违约索赔
11.1 若乙方所提供的标的物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换货,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2 对有缺陷的产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天内更换完毕,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同时乙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产品的质保期。
11.3 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服务,每延误一天,承担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
11.4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交付延长,乙方应作为合同价内的风险因素,而不应因此向甲方索赔。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一般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及时供应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证明事故的存在。
12.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或合同变更后的完工期限仍不能履行完毕,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
13. 争议解决
13.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2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协议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3.3 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4. 税和关税
14.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4.2 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应属于乙方义务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5. 保密
15.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三年。
15.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6. 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以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16.2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告。乙方在收到有关证明后,立即停止产品的制造或采购。对于在收到此证明前乙方所完成的内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宣告失效。
16.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签署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6.4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17. 其它
17.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7.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
17.3 本合同共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第五部分
报 价 文 件 格 式
1.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如应邀文件签署人是法人代表)
先生/女士,现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供应商名称: (公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注:供应商必须在上述附件上加盖公章)
1.2 法人授权函
(如应邀文件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谈判文件编号为 的 项目的服务的应邀和合同执行,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供应商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2 一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不含税价 |
票面税额 |
价税合计 |
发票类型 |
备注 |
(小写) |
(小写) |
(小写) |
□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大写) |
(大写) |
(大写) |
□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1.此表另外制作正本一份,并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一并封装在单独的密封唱标信封内。
2.供应商应考虑在机场控制区工作的难度及办理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费用。
3.报价总价包括报价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费用。
4.因采购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将其税额作进项抵扣处理,收取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价税合计数全额入公司成本。因此如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其不含税价进行比价;供应商提供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其含税价进行比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4 响应一览表
说明:
1、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第三部分需求书和第四部分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成交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成交注“X”。
响应一览表
序号 |
合同条款条目 |
完全响应 |
有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合同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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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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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和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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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货物包装、运输、进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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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和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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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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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约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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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5 货物清单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或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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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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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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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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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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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人必须根据谈判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应列出各报价备件的详细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6 到货承诺书
到货承诺书
致: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如我方在××××××采购项目中获得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60天内,将项目采购的所有备件送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仓库,
我方如违约,交货期每延误一天,承担中标价的5‰的违约金。
供应商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