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东区国际快件园项目概念性规划
项目编号:20161216-02681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36062627
招标内容: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2日 16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36062627
招标内容:
白云机场东区国际快件园项目
概念性规划
询
价
文
件
广东省航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价须知
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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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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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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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人:广东省航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东区国际快件园项目概念性规划
询价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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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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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询价人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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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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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有效期:15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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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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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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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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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16:00前
提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横二路生活服务楼411房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606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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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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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评审:
评审时间:询价人指定
地点:询价人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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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项目概况
1、询价范围和承包方式:见报价须知和前附表
2、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定报价人。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参与本次询价。
3、报价人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个房地产或类似项目策划或咨询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人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平台(http://wz.gamc.cn/)合作商注册中的承包人注册项成功注册。
5、报价人须有至少五个房地产或类似项目策划或咨询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询价文件
(四)询价文件的组成
询价文件由本文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六)条所述书面解答和补充通知组成。
(五)询价文件的澄清
询价文件的唯一来源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平台(http://wz.gamc.cn/),报价人对询价人提供的询价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询价人概不负责。报价人由于对询价文件的推论和误解及询价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负。
(六)询价文件的修改
询价人有权对询价文件中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第(十六)条所规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三、询价报价
(七)询价报价范围
询价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询价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各项应缴的全部费用。
(八)询价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报价人按自身条件下浮报价。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税金等所有关于报价方面的相关因素,并计入总报价,今后除合同另行约定外不作调整。
四、报价文件
(九)报价人应认真检查询价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2日前向询价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询价文件所有的内容,未严格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报价。
(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1—6条内容:
1、报价表(参见附件4报价单);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报价人企业资质及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5、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等文件;
6、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
(十一)询价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报价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十二)报价文件统一采用A4纸编制,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报价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都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报价文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三)全套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和行间插字加盖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十四)报价有限期
报价文件自报价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报价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十五)答疑安排
1、报价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就有关问题向询价人提出疑问,询价人将对认为有必要解答的问题进行解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
2、由答疑而产生的对询价文件内容的修改,询价人将按本文件第(六)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五、报价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十六)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询价人不提供统一标袋,报价人自行准备密封袋及封条。报价人需将所有报价文件根据上述规定的装订方式和份数进行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骑缝公章。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报价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3、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十七)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递交给询价人。
六、询价评审
(十八)询价评审会按报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十九)在开标时报价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报价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单未加盖报价人的企业公章的。
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二十)评审由询价人依照相关规定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2评审办法细则)。
(二十二)询价人将在询价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合格的中标人出具中标书面通知书。
七、授予合同
(二十三)询价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文本按照本询价文件附件3合同文本设定,询价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附件1
用户需求书
一、规划范围
本园区拟选址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白云机场”)东北侧,总用地面积约2000亩,平均容积率为2.4,由7个地块组成,包括一类物流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
二、服务需求
本概念性规划应着眼于打造集快件、普货、进出口、冷链物流、危险品物流等于一体的高效国际快件物流枢纽,完善白云机场物流配套服务,构筑白云机场“西普东快”物流格局。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互联网+”等发展战略,结合跨境电商、智慧物流等新型业态和行业新发展,科学合理制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独具特色的创新产业布局。规划设计应充分体现高密度集约性、整体统一性、功能复合性、土地使用均衡性、空间连续性和内外部联系完整性。
报价人需根据项目周边环境及航空物流产业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究策划,明确项目整体发展定位和方向,配合项目上报立项,指导概念性方案设计。最终成果为书面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关于广州市、空港区、项目周边宏观环境的分析;
2.对空港物流产业发展进行研究;
3.项目自身状况及优劣势分析;
4.相关空港物流案例研究及思考;
5.提出项目总体发展定位及目标;
6.功能布局及概念性规划建议;
7.对整个项目未来带来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
附件2
评审办法细则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本评审细则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询价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询价人自行确定。
分值构成及权重: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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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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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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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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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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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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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为10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评审细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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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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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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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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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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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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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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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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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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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一项房地产或类似项目策划或咨询业绩,得2分,最高得分为6分。
2、每一项物流园区或类似项目策划或咨询业绩,得4分,最高得分为16分。
3、每一项民航行业或涉及机场项目策划或咨询业绩,得6分,最高得分为18分。
4、业绩情况部份最高得分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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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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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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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2.报价人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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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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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的每一项物流园区或民航行业或涉及机场或类似项目策划或咨询业绩,得2分,最高得分为6分。
2、团队具备房地产、经济类、MBA、城市规划设计专业背景成员各一名,得2分。
3、团队成员具备房地产相关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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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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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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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文件内容齐全工整、清晰有序,完全满足要求。0-3分。
2.工作方案完整,合理,思路清晰。0-3分。
3.工作计划安排合理。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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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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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对报价人项目设计及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时效性等方面酌情打分,最高得分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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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价格评审细则
所有不超出“项目最高限价”且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当报价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时得满分60分,当报价人的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当报价人的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0.5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
附件3
附件3
合同文本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区国际快件园】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广东省航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区国际快件园项目(以下称“项目”或“本项目”)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乙方接受此聘请。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选址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北侧,总用地面积约2000亩。]
项目现状:[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一、双方声明和保证
1.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1.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1.1.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能力。
1.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2.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1.2.2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能力。
二、工作期限和工作内容
2.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项目的咨询顾问服务工作,服务期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且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第一期服务费之日起计,为期共【55】个日历日(不包括甲方审核和反馈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支付第一期服务费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市场研究初步成果工作,提出项目初步定位方案,并以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演示文件格式(以下简称ppt文件)向甲方提交项目第一阶段工作成果(报告初稿)。
第二阶段:乙方将在收到甲方对第一阶段工作成果工作书面反馈意见及第二期服务费后【15】个日历日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反馈意见,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详见附件一)进行修改、完善和深化,完成本项目的最终工作成果,并以ppt文件向甲方提交报告终稿。
2.1.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各阶段书面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工作会议,乙方以演示形式向甲方解说。乙方应配合甲方合理的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变更工作会议时间,则延迟时间不计入第2.1.3条款约定的期限内。
2.1.2甲方于乙方解说后即时提出问题、意见等,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如甲方在上述提问后仍有其他意见,需于解说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若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收到甲方的书面回复,则视甲方在解说现场提出之提问及意见(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会议纪要为准)作为对该阶段成果的最终意见。
2.1.3如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各阶段书面成果后,既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工作会议,又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任何书面反馈意见,则视为甲方完全认可乙方工作成果内容。
2.2乙方提交的最终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体现为一套中文工作成果报告,包括两份A4幅面彩色打印装订本(及其Microsoft office Word文件一份)和一份ppt文件的电子版。
三、服务收费及付款方式
3.1双方知悉并确认: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上述服务费用为乙方提供本项目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因国家政策或法律变化导致税种和/或税率发生变化,则双方将就因此引起的价格变化另行进行协商。
3.2甲方依下述期限支付乙方服务费:
第一期:于本合同签署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期: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第一阶段工作成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期: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最终工作成果,即报告终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指定收款帐户
甲方应将各期费用汇入乙方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
开户行全称:
开户行帐号:
3.4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省航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北街346栋
联系电话:020-8612476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075113501U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银行账号:600922796
四、双方权利义务
4.1甲乙双方在本项目之工作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本项目的顺利进行。
4.2甲方需按服务项目的有关内容及根据乙方的书面要求及时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给乙方。
4.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对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在各方面尽量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乙方应安排相关人员就该项目组成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本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工作,并指定联系人及时与甲方保持联系。乙方工作人员如需调换,调换的人员的资质和经验应不低于被调换人员的资质和经验,且人员调换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下义务的履行。联系信息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反馈意见。
4.5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有关费用。
4.6乙方的报告应在客观和独立的基础上完成。乙方报告有可能包括提供意见及建议,但是否执行有关意见及建议则由甲方自行负责做出决定。
4.7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修改意见,按合同约定对报告进行适当的修改。对于未被采纳的甲方的意见,乙方需书面向甲方说明原因。如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超出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和研究深度,乙方有权不予以执行或回应,或双方就服务内容调整或增加另行商议服务收费。
4.8由于宏观环境(政府政策性因素)等导致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者甲方改变项目发展思路,导致原获甲乙双方确认的项目报告无法适用最新市场情况或甲方最新思路,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价格从优的原则,就调整或重新编写报告内容另行商定服务费用。
4.9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获知的对方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五、报告的权属和使用
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做出的编制成果仅限于为本项目所用。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各阶段服务费后,甲方享有乙方按合同提供的相应阶段性成果的知识产权,乙方仅享有署名权。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护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公示、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使用。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则乙方有权相应顺延提交报告时间,且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6.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开展顾问工作,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6.3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片区规划方案的调整、政府未审批通过、土地出让、项目整体转让、项目投资合作方变更、项目暂缓开发、甲方内部决策改变等重大条件变更。
6.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服务费及相应延迟付款的违约金。但由于乙方原因而致使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除外。
6.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逾期阶段已预付的服务费及支付相应延迟提交的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原因而致使乙方延迟提交报告除外。
6.6甲乙双方须互相协力配合,不得有损害另外一方权利、名誉的行为,否则须依法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而受害之一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6.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时,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转让给其它商业机构及个人,否则视为违约,乙方保留追究权利。
6.8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和商业秘密,或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和商业秘密用于本项目服务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或许可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被侵权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6.9在任何情况下,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总和不应超过其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的服务费总额。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约定
7.1违约方在接获对方发出书面告知要求修正违约方所违反合约的过失,而违约方于一个月内并未作出修正的,则守约方可即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7.2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早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本合同。守约方因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按照第7.1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不适用本条。
7.2.1若甲方在乙方提交第一阶段工作成果之前提出终止合同,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服务费用,但需按乙方实际投入成本及实际完成的服务内容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服务费比例应不低于首期款50%,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料予以证明上述成本以及服务内容),双方合同终止执行;
7.2.2若甲方在乙方提交第一阶段工作成果后提出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资料证明实际发生工作量),双方合同终止执行;
7.2.3若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则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双方合同终止执行。
7.3如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项目灭失以至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则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给予对方提前7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且提供不可抗力的官方证明后,可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国家法律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取得项目地块或项目开发未能获批等不构成不可抗力。
八、通知及送达
本合同项下各项文件的送达,均应采取书面方式。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的文件往来,均按以下地址和联系人送达: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文件当面送达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文件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的,以快递被签收日为送达日。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送达地址的,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无法被通知的一切责任。如一方按上述地址送达的邮政快递被退回的,视为已送达,以邮政快递被退回之日为送达日。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其他
10.1在本合同期内及在本合同结束后三年内,在未正式签署招商代理合同前,如乙方就本项目为甲方引入合作方/投资者/商户等,且乙方引入的合作方/投资者/商户等与甲方成功签署合作合同或销售/租赁合同的,甲方应给予乙方顾问奖励,奖金可按该客户成交金额1%或1个月租金的基准计算,具体按双方协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10.2本合同共有三个附件,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矛盾时,以本合同书所载条款为准。
附件一:项目服务大纲
附件二:乙方项目团队人员及简历
10.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即时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广东省航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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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
甲方代表:
盖章:
|
乙方代表: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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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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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报价单(模板)
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东区国际快件园项目概念性规划
报价人:
我公司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承诺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第七条第二十三款要求与报价人签订合同,并放弃对合同条款文本进行修改,现对项目报价如下:
项目
|
项目限价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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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价
(元人民币)
|
白云机场东区国际快件园项目
概念性规划
|
450000
|
|
报价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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