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大道北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 20170307-00583 | 截止日期: | 2017年03月29日 10时3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李海津 | 联系人电话: | 37860732 |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机场大道北提升改造工程。
1.1.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机场大道北,南起第二航站楼北,北至横十六路。
1.1.3 设计范围:机场大道北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管线综合平衡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相关配套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备案证(编号:2017-440114-56-03-000783)。
1.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机场大道北南起第二航站楼北,北至横十六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标准段红线宽78m,双向10 车道,主辅路形式,其中主线双向6 车道,辅道双向4 车道,设计车速60km/h,长约1.5Km。同时为保证机场大道北两侧地块之间的联系,在机场大道北与横十五路~横十一路交叉口,将横十五路~横十一路改造为上跨桥梁,并设置地面道路右进右出机场大道北辅道。改造后横十五路~横十一路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标准段红线45m,其中主线桥梁宽18m,双向四车道;地面道路南北两侧各宽13.5m,双向四车道,道路总长约450m。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建安费16553.58万元,其中机场大道北道路工程建安费为11001.33万元,桥梁工程建安费为5552.24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2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其中桥梁勘察钻孔不小于15个,按嵌岩桩勘察要求进行钻孔。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风景园林专业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资质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规模达到1500米的城市主干道道路工程)。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设计合同;
(2)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道路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 所有的投标人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amc.cn)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8日 9时30分至2017年3月14日16 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5.67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68.72万元。
*1.4.2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安费限额为:16553.58万元,其中机场大道北道路工程建安费为11001.33万元,桥梁工程建安费为5552.24万元)。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2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
1.5.2 勘察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82号
1.7.3 联系人:陈祥云
1.7.4 电话(手机)号码:86128677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1.8.3 联系人:陈工、薛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860756
1.8.5 传真号码:020-37658150
1.8.6 电子邮箱:149611375@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四路口岸综合楼 310
1.10.3 电话(手机)号码:36063813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http://gzk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