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二号航站楼空气处理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 20170315-00689 | 截止日期: | 2016年03月22日 23时59分59秒 |
项目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人电话: | 36063096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二号航站楼空气处理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12] 2171号文批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二号航站楼空气处理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二号航站楼空气处理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一、二标段]
项目编号:粤机指招标[2016] 1-1、2号
二、 招标人: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020-36063067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工 联系电话:020-66358315 1850202009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 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标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主楼区域的中央空调系统组合式、整体式空气处理机组(AHU、FAHU)及主楼、东指廊及连接楼、西北指廊及连接楼区域的恒温恒湿空调器采购。
二标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东指廊及连接楼、西北指廊及连接楼区域中央空调系统组合式、整体式空气处理机组(AHU、FAHU)采购。
各标段采购清单如下,详细技术需求参看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标段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主楼区域的中央空调系统组合式、整体式空气处理机组(AHU、FAHU)及主楼、东指廊及连接楼、西北指廊及连接楼区域的恒温恒湿空调器采购。
序号 名 称 数量 备注
1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53台 具体招标内容及参数要求请参看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所附工程量清单。
2 整体式空气处理机组(AHU、FAHU) 178台
3 恒温恒湿精密空调 15台
4 静电空气净化装置 59台
5 变频器(柜) 171台
标段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东指廊及连接楼、西北指廊及连接楼区域中央空调 系统系统组合式、整体式空气处理机组(AHU、FAHU)采购。
序号 名 称 数量 备注
1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74台 具体招标内容及参数要求请参看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所附工程量清单。
2 整体式空气处理机组 116台
3 静电空气净化装置 41台
4 变频器(柜) 177台
3、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人民币39,173,246.00元。
标段二:人民币35,303,063.00元。
四、 供货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业主指定地点落地交货。货物的运输装卸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供货时间:2016年4月底开始根据现场情况分批交付,投标方应提交交付计划由业主审核批准,并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货物到货。交货后中标方必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具体工期服从业主安排。
五、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6年3月16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6年3月2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一本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八、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是拟投空气处理机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空气处理机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6)拟投标的货物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设备清单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 定标原则:
1、投标申请人可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的顺序以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进行。若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确定其为较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同时中标的较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3、若两个标段中某一个标段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另一个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的原因被取消其中标资格的,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5、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它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如该标段重新招标,其他标段中标单位不能参与该标段投标。
十二、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各标段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不用装订,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标人凭上述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各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36063067 联系人:张工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十四、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gzggzy.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mgit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3月1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需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设备清单
标段一: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上对应的产品名称
1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53台 组合式空调机组
2 整体式空气处理机组 (>24.36kW的设备均需提供) 178台 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3 恒温恒湿精密空调(>24.36kW的设备均需提供) 15台 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标段二: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上对应的产品名称
1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74台 组合式空调机组
2 整体式空气处理机组 (>24.36kW的设备均需提供) 116台 水冷单元式空气调节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