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P3P4拆换滑行道中线灯及安装关闭标志工程直接委托的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03月30日 15时32分54秒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电话:36062977
招标内容:
发包人(全称):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承包人(全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P3P4拆换滑行道中线灯及安
装关闭标志及地面标志线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飞行区内
工程内容:在第三跑道与原运行区域敞开启用后,根据使用要求,须
配合P3、P4场道柔性道面施工,保护性拆换滑行道中线
灯及拆安关闭标志,制作地面标志线,根据现场情况需在
不停航施工如下工作内容:
<!--[if !supportLists]-->1、 <!--[endif]-->拆除及重新安装滑行道中线灯18套,包括:测量定位→单体检测→拆除灯具、二次电缆头、二次电缆、隔离变压器、管头保护、废料外运→界槽、切缝→钻孔→空洞保护、管头保护→柔性道面铺好后→测量定位→钻孔→清理管口、穿二次线缆→做电缆头、安装隔离变压器、安装新购嵌入式滑行道中线灯→P606灌缝→单体测试→系统测试;
<!--[if !supportLists]-->2、 <!--[endif]-->关闭警示点4处,需安装2字符关闭标识牌4块,安装不适用地区灯24套,施工完毕后需拆除。
<!--[if !supportLists]-->3、 <!--[endif]-->双组份普通型标线121平方米,双组份反光型标线46平方米。
工程承包方式:包材料、包安装、包运输、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日期为准。
拟从2015年2月12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16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
具体以场道施工进度相匹配。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 合同价款
按照《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三跑道助航灯光、供电和灯光站工程(一标段)》合同报价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施工报价经双方共同确定,本项目合同包干价为 ¥419022.24 元(大写:肆拾壹万玖仟零贰拾贰元贰角肆分),详见附件报价书。
第五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的施工内容
4、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5、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第六条 发包人工作
1、向承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协助承包人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 饶旗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手续和其他事宜。
3、委托西安西北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本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
4、 委托 进行本工程造价审核,咨询公司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
第七条 承包人工作
1、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陈云桥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4、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文件。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文物、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不停航施工问题,及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与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第八条 质量与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不允许转包。
第九条 安全施工及有关防火约定
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2、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 / 。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包工包料所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必须按照指挥部工程变更程序执行。
所有允许调整造价的项目,承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7天内,必须向发包人提交报价,在得到现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和签证后,方可追加合同价款,作为合同价外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则被视为免费提供该项服务。
第十二条 工程结算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28日内按照指挥部结算要求编制并提交工程结算书(含结算依据等相关资料)。经过发包人主办工程部门核实工作内容后,交指挥部合同预结算部审核。如工程项目需要复审,按有关项目复审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项目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
2、合同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工程完工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 。
3)、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结算手续时,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4)、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无息支付。
3、承包人申请付款时,须按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指挥部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执行。承包人在每次收款时应提交正式发票。若属于发包人代扣税项目,应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2、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调解;
(2)向 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未专项约定的事项,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正本二份、副本九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持正本一份,发包人持副本七份、承包人持副本二份。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 承 包 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