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机坪高杆灯照明控制箱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竞价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动力保障分公司对其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国内竞价,邀请合格施工单位就以下内容提交竞价文件。
一、竞价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货运机坪高杆灯照明控制箱改造
2.项目地点:飞行区货运机坪
3.项目最高限价: 10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
4.评定成交的标准:满足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
5.报价期限:2017年11月 日至2017年11月 日在wz.gamc.cn的竞价系统中报价(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竞价过程中如有不明的地方可与竞价单位联系,联系人:石小姐,联系电话:36062743。
6.竞价方式:报价人用注册的施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电子资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
7.施工单位的选择: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经审核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最终选定施工单位。
8.上传的报价文件必须按照指定格式,全部文件(详见报价文件的组成)必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需扫描后上传,需确保文件清晰。(每次报价修改后需再次提交修改后的加盖公章的相关文件扫描版,如不提交视为无效)
8.上传的报价文件必须按照指定格式,全部文件(详见报价文件的组成)必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需扫描后上传,需确保文件清晰。(每次报价修改后需再次提交修改后的加盖公章的相关文件扫描版,如不提交视为无效)
9.所有的报价人需在wz.gamc.cn主页中“采购信息”或“招商指引”页面上的施工单位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施工单位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施工单位。
10.上传的报价资料必须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
11.报价人需在竞价期限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所有报价文件送至项目联系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港二路动力保障分公司215资产管理部)。
12.报价人的以下行为:未按照公告要求上传报价文件、上传报价文件不清晰、上传的报价文件与公告要求不一致、报价文件中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纸质报价文件资料与上传至采购平台资料不符的,动力保障分公司有权将其报价作废。
13.对于报价人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动力保障分公司视其情节轻重而将报价人不良记录到此采购平台合作商信息中。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报价人经营范围应具备照明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维护。
3、报价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安全员证、电工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报价人必须近三年在国内机场有高杆灯销售、安装、维修改造业绩,提供证明文件(合同、验收证书,复印件、原件均可);
5、报价人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
三、项目内容
配电箱更换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四、 项目工期
工期:15个日历天(开工报告开始之日起计)
五、报价形式
1、报价人应报货运机坪高杆灯照明控制箱改造的总价包干(含增值税价);
2、报价人应对项目的内容进行充分的考察并考虑潜在的工作量和风险。价报价人的最后报价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该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报价人须保证报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均须统一采用A4纸。
1.加盖公章的报价表;
报价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货运机坪高杆灯照明控制箱改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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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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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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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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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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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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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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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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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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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职务: .
日期: .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验收证书,复印件、原件均可);
七、工程执行的规范和标准
现行有关国家、省、市、白云机场颁布的规范、规定、规程。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承包人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需先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将结算资料递交发包人。结算经发包人审定后,发包人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累计支付工程款至合同金额的95%,同时承包人需提供含质保金在内并扣减前期已支付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
(3)发包人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以银行汇款方式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九、施工管理要求:
1、现场必须做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防护及隔离设施;
2、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发包人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
3、 施工用水、电由施工单位到发包人指定的接驳点连接,所需材料、工具自理;
4、投标人应在竞价前到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条件,以及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方面现场情况,无论情况如何,递交竞价文件后,将被认为投标方已到现场并完全清楚了解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条件及现况;
5、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注意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做好现场施工围蔽,采取措施控制粉尘、废气、噪音、振动对现场的污染和危害。施工过程要求材料、工具摆放整齐,当天施工完毕后立即清理现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确保场地符合使用要求,所有人员、材料、工具须撤离施工现场;
6、由于工期较紧,如需要夜间施工,期间发生的夜间施工增加费、降效费、误工费等由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7、发包人不提供临时设施场地,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8、施工中如需动火必须到机场相关部门办理动火证,发包人协调办理,所发生的费用报价人综合考虑。
十、 合同
货运机坪高杆灯照明控制箱改造
施 工 合 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货运机坪高杆灯照明控制箱改造
工程地点:飞行区货运机坪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合同工期
工期: 个日历天(发包方下达开关令之日起计)
三、工程承包范围
采取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机械、包运输、包工期、包质量、
包安全防护、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等形式总价包干承包。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有关规定验收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小写: 元
大写: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另册)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另册)
6、工程量清单(另册)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另册)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7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广州白云国际机 承包人(公章):
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联行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省略,详见G-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l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规范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按国家标准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设计要求。
3、图纸
3.l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另行商定)
姓名: 职务:
职权:
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5、项目经理
姓名: 职权: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发包人提供水电接驳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经开通并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承包人在开工前可向发包人索要地下管线资料,但承包人应自行调查核实资料,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地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另行协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
(8)协调处理施上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之状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配合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办理相应手续,费用自理。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交付使用前,工程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未经验收的成品受损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及维修费用,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之状况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确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若发现正常施工措施及现有条件已不能达到保护目的,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经发包人批准采取特殊保护处理的,发包人承担不包含在合同价内容中的额外保护费用。承包人应对上述内容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监测及维护,并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受保护物件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广州市建委有关文明施工工地管理条例以及发包人要求执行
(9)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设施、费用及交通工具等问题,在工程完工退场时,须保证场地恢复原貌,不得有垃圾污染。
(10)承包人须为本工程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施工人员意外险,并对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承担所有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证发包人免责。
(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五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 / ;
(2) / ;
四、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都必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展下一阶段的施工。
11、工程质量及保修
11.1、 本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的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11.2、 隐蔽工程,承包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要求重新验收的,承包人应予接受,如验收不合格,则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11.3、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贰年,在质量保修期内,由非人为的突发事故或灾难损坏及任何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修复要求。承包人应在接发包人维修通知后的二天内到达现场,并自费修复这类缺陷,并向发包人发出修复竣工报告,验收通过之日为缺陷修复竣工日期,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修复,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修复所有缺陷,由此而产生的费用解决办法为:1、发包人尚未向承包人支付质量保修金时,发包人可从其应付予承包人的保修金中扣除,如所付款超过保修金的数额,则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2、发包人已向承包人支付质量保修金时,由承包人全额支付。
五、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和机场的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安全施工,并承担有关安全施工的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12.1本合同价款以工程量按实结算。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通用条款23.3中所列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调整方法: /
12.2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2.3暂列金额
(1)暂列金额指招标范围内的少量项目因设计深度不足等原因,暂无法确定具体工作范围、工程量或技术标准以供有效竞价,因而采用暂估固定价报价的金额。
(2)本工程的暂列金费用(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指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招标人的要求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不包括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投标人在投标时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填写,将上述项目的预留费用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该部分费用属招标人所有,工程结算时,可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新增项目进行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13、工程量确认
1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
14、工程材料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将结算资料递交发包人。结算经发包人审定后,发包人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累计支付工程款至合同金额的95%,同时承包人需提供含质保金在内并扣减前期已支付款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
(3)发包人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以银行汇款方式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七、材料设备供应
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5.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15.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17.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7.2、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验收通过日即为工程竣工日;如果竣工验收未通过,工程需返工整改,则经返工整改后通过的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
17.3、对于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材料或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发包人将发出书面指示,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的合理期限内,自费修复所有缺陷,缺陷修复竣工后,发包人再次验收认为合格后, 则工程竣工日以承包人发出缺陷修复竣工报告之日为准。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18、违约
18.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从延期的第二天起,每天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0.5‰的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
18.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从延期的第二天起,每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2‰的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l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自费返修至经质监和发包人认定达到质量标准为止,工期不顺延,同时应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未按国家和机场的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安全施工,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同时应承担合同价5%的违约金。
承包方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全程现场跟进本项目施工,安全员必须全程在施工现场监督。如检查发现安全员未在现场半小时以上,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19、争议
19.l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l)请 ∕ 调解;
(2) 向 发包人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其他
20、工程分包
20.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单位为: /
21、不可抗力
21.l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
22、保险
22.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
23、履约保证金
24、合同份数
24.l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柒份,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贰份;
25、补充条款
无。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
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
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置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见合同承包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
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年;
3、供热及供冷为 /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
5、其他约定:本工程约定为贰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免费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退还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30个工作日内,将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承包人应给予发包人一定的审核时间。保修金的提前返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需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承担工程保修责任,直至保修期满为止。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广州白云国际机 承包人(公章):
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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